招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 |||||||||
标的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 |||||||||
项目编号 | CQWLS2023007003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标的编号 | CQWLS2023007003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2220.0000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2 | 价格单位 | 元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挂牌期间 | 30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挂牌日期 | 2023-07-18 00:00:00 | |||||||
交易机构名称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机构代码 | 12441800MB2D2119XC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方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媒介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转让方代码 | 914418251979232111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67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gtzyjy.qyggzy.cn:8080/_pub/gp.jsp?id=6464&clsid=S |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网上)
CQWLS2023007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委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程山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物业的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幅价(次) |
CQWLS202300700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1卡商铺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1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45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4500 | 1470 | 10 |
CQWLS2023007002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2卡商铺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2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45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4500 | 1470 | 10 |
CQWLS2023007003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3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67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6700 | 2220 | 10 |
CQWLS2023007004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12卡商铺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山路民族宾馆旁商铺自编号第12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47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4700 | 1560 | 10 |
CQWLS2023007005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民族幼儿园对面1、2卡商铺 | 1.出租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民族幼儿园对面1、2卡商铺; 2.租赁期:2年; 3.租 金:按月支付,竞拍价为租赁期内的月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需收取9200元租赁保证金(无息)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视讯费等; 6.经营范围: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早餐、宵夜和会产生较大油烟、噪音的行业; 7.商铺以现状出租,有意承租的请在开标先前实地了解情况; 8.特别限制条款: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愿意以竞得结果承租该物业的,原承租方享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竞得人无条件放弃竞得人权利。 | 9200 | 3050 | 10 |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此前曾被取消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相应标的的竞买。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16时;
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8月16日9时至2023年8月16日11时; (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五、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六、竞价人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qyggzy.cn/)→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也可直接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gtzyjy.qyggzy.cn:8080/)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联系方式
1、委托方(业主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程山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8734729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63-8716787
附件:
附件6:合同模板1.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程山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