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什历史建筑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X-(GK)-2022-35号
项目名称:喀什历史建筑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绘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夏印件;
(2)提供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
(3)法人(或企业负责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人员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原件);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和银行转帐汇款单证明;
(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3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1:00
开标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3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1362998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联系方式:1770998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婷
电 话:17709989955
附件信息:
测绘二次-招标公告.docx测绘二次-招标公告.docx
12.9K
附件下载: 测绘二次-招标公告.docx 测绘二次-招标公告.docx
喀什历史建筑进行测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 喀什历史建筑进行测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
项目概况 喀什历史建筑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8日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概况 喀什历史建筑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8日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采购项目名称 | 所投标段(如不分包则不填写) | ||
采购项目编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投标商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行 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价: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项目概况 喀什历史建筑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8日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什市 电 话:1362998877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 董婷 电话:17709989955 |
1.3.4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
2.2 | 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 |
12 | 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网银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1、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东湖小区支行 账 号:30476601040005134 联系方式:15999326891 其它信息: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打款后请联系是否到账并以打款凭证换取保证金收据。 |
13.1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14.1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 1 份。 正副本可装入一个封套中,但开标一览表、电子U盘需再单独封装一份于单独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使用A4,胶装,每册需编写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中大于A3的彩图应需要另外裱装。 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投标文件正反面打印,必须编辑目录,页码连续。 以上条款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11点 00 分(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3楼会议室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2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
27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电汇或企业账户网银汇款。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历日内。 |
32 | 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计算方法,由成交商支付。 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总价 | 备注 |
1 | 历史建筑测绘 (约29000平米) | 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8月6日 | 180万 | / |
采集部位 | 全面测绘 |
周边环境 | 无航拍条件时应完整覆盖 |
屋顶 | 应覆盖屋顶所有部位 |
立面 | 应覆盖所有可视立面 |
室内 | 应覆盖室内各层室内数据; 应覆盖所有价值要素 |
级别 | I级 | II级 | I级 | IV级 | V级 |
成图比尺 | 1:500(外业调绘) | 1:500(非外业调绘) | 1:1000 | 1:2000 | 1:5000 |
平面精度 | 0.3 | 0.5 | 0.8 | 1.4 | 3.5 |
困难地区(如林区、阴影覆盖隐蔽区等)的平面中误差可按表中规定放宽0.5倍,两倍中误差为最大误差。 |
级别 | I级 | II级 | II级 | IV级 | V级 |
成图比例尺 | 1:500(外业调绘) | 1:500(非外业调绘) | 1:1000 | 1:2000 | 1:5 000 |
高度精度 | 0.5 | 0.8 | 1 | 2 | 5 |
困难地区(如林区、阴影覆盖隐蔽区等)的高度中误差可按表中规定放宽0.5倍,两倍中误差为最大误差。V级精度为以累加楼层方式建立模型时应达到或优于的高度精度。 |
内容 | I级 | II级 | I级 | IV级 |
屋顶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楼体 | 细节建模表现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底商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表现 | 不表现 |
女儿墙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开放阳台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内容 | I级 | II级 | 皿级 | IV级 |
屋顶重要装饰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下穿结构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门廊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屋檐 | 大于0.5米细节建模表现 | 大于1米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吻兽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雀替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檐廊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大型台阶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普通台阶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室外楼梯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支柱(墩)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立面突出物或重装饰 | 大于0.5米细节建模表现 | 大于1米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悬空通廊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天窗(老虎窗)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水箱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发射塔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单位碑铭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门口装饰物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烟囱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旗杆 | 主体建模表现 | 符号表现 | 不表现 | 不表现 |
一般出入口 | 细节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不表现 |
确有必要时,可扩展至六级。 |
垂直影像地面分辨率(cm) | 设计用图比例尺 |
≤5 | ≥1:2000 |
5~10 | ≥1:5000 |
附表一 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核项目 投标人1 投标人N 是 否 是 否 1 开标一览表; 2 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夏印件 3 合格有效的提供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 法人(或企业负责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人员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原件) 5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6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7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8 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结论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是 | 否 | 是 | 否 | 1 | 开标一览表; | 2 | 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夏印件 | 3 | 合格有效的提供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 4 | 法人(或企业负责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人员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原件) | 5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 6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 7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8 | 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9 |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0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11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 结论 |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是 | 否 | 是 | 否 | |||||||||||||||||||||||||||||||||||||||||||||||||||||||||||||||||||||||||||||||||||
1 | 开标一览表; | |||||||||||||||||||||||||||||||||||||||||||||||||||||||||||||||||||||||||||||||||||||||
2 | 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夏印件 | |||||||||||||||||||||||||||||||||||||||||||||||||||||||||||||||||||||||||||||||||||||||
3 | 合格有效的提供有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 |||||||||||||||||||||||||||||||||||||||||||||||||||||||||||||||||||||||||||||||||||||||
4 | 法人(或企业负责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人员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原件) | |||||||||||||||||||||||||||||||||||||||||||||||||||||||||||||||||||||||||||||||||||||||
5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 |||||||||||||||||||||||||||||||||||||||||||||||||||||||||||||||||||||||||||||||||||||||
6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 | |||||||||||||||||||||||||||||||||||||||||||||||||||||||||||||||||||||||||||||||||||||||
7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8 | 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9 |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10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11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 |||||||||||||||||||||||||||||||||||||||||||||||||||||||||||||||||||||||||||||||||||||||
结论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1.3.5) | 本项目不适用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关联性 (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参与其他服务 (1.6) |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7)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8.1)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4) |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投标保证金(12.1)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内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14.2、14.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14.3) |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2)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20.3) | 本项目不适用 | |||||||||||||||||||||||||||||||||||||||||||||||||||||||||||||||||||||||||||||||||||||||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一 | 价格部分 | 10 | |
评审内容价格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
二 | 技术部分 | 60 |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对项目背景理解和认识 | 5 | 1)熟悉项目的发展背景,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对工作内容、操作、实施和管理有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符合委托方的需求,得3-5分; 2)对工作内容、操作、实施和管理有一定想法,与委托方的需求有一定出入,得2-3分; 3)对工作内容、操作、实施和管理的构想不全面,与委托方的需求有较大出入,得0-2分。 | |
工作流程 | 10 | 1)工作流程清晰,工作开展框架完整,重点突出,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得7-10分; 2)工作流程有一定逻辑性,工作开展框架基本完整,技术路线导向最终成果,得4-7分; 3)工作流程不清,工作开展框架不完整,得0-4分。 | |
技术方法 | 15 | 1)测绘方法手段多样化,创新性强,测绘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得11-15分; 2)测绘方法手段多样,测绘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得6-10分; 3)技术方法手段单一,技术路线难以导向最终成果,得0-5分; | |
合理化建议 | 10 | 针对项目情况,能够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合理化建议,提高效率,缩短工期优秀得8-10分; 针对项目情况,能够提出相对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合建议,得4-7分; 针对项目情况,未提出或提出建议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合建议,得0-3分; |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10 | 1)工作安排满足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合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对完成本工程有较好承诺,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能够持续提供完整的优质的后续售后服务,得8-10分; 2)工作安排基本满足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具一定合理性。企业服务意识较强,有一定的管理水平,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有一定的售后服务保障,得4-7分; 3)工作安排不符合任务要求,进度安排不合理。企业服务意识薄弱,难以保障项目质量,得0分。 | |
测绘仪器 | 10 | 购有三维激光扫描仪得4分,购有三维模型软件得4分,购有测绘无人机得2分,未购有以上测绘仪器不得分。 | |
三 | 商务部分 | 30 |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履约能力 | 5 | 从专业设备、履约承诺等方面横向比较所有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0分。 | |
企业业绩 | 10 | 近2年投标人参与过建筑三维模型测绘项目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甲方验收报告)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 | 15 |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得5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每增加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得1分(最多得5分);作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他专业人员每增加1名0.5分(最多得5分)。 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且必须如实履行在项目团队中的职责,严禁虚假投标、虚假组建项目团队,一经发现,招标人可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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