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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 采 购 人: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实施单位: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二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6.发布谈判公告的方式 7.联系方式 8.附件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澄清 1.10 分包、转包 1.11 偏离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谈判报价 3.3 报价有效期 3.4 报价文件的编制 3.5谈判保证金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第一次报价 5.1 第一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5.2 第一次报价程序 5.3第二轮报价程序 6. 合同授予 6.1 合同授予方式 6.2 谈判结果通知 6.3 签订合同 6.4履约担保 7. 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1.评审及谈判方法 2.谈判小组 3.评审及谈判程序 4.评审和谈判结果 5.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附件:履约保函格式 第五章 主要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 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凭证 4.资质审查资料 5.响应报价表 6.关于资质文件的声明函 7. 用户需求书逐条响应表(格式自拟) 8.谈判文件负偏离汇总表(若有,格式自拟) 9.承诺书 10.办理履约保函及保证金的承诺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 1.采购条件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参建的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所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工程范围包括鼓花风井(不含)~花山新城站~线路终点,包括花山新城站、花山河站、光谷五路站、高新二路站及其相邻区间、花山河站~花山车辆段区间、风井、竖井等,里程:K10A+023-CK24+62,右DK13+713.810~CR-K1+674.94。施工内容包括:设备安装施工、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及设备区装修工程和车站站内物业开发区域的动力照明、FAS、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装修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 物资名称: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01。 2.2.2本次谈判的数量均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将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最终供货的物资数量,最终谈判单价不得变化。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响应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1.2近一年财务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采购人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人名单的企业参与响应。 3.1.4采购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5响应人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3.1.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中国中铁、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期内的响应人。 3.1.7采购方与响应方的交易往来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特别提示: 响应人若被谈判小组推荐为成交侯选人,则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建设单位对成交侯选人的资格审查,若没有通过业主资格审查,则取消成交侯选人资格,若介意可不参与响应。 4.响应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1响应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及截止日期 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03月18日09:00 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03月21日09:00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2响应报名方式 (1)响应人自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以下简称“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平台“注册用户”;注册用户通过平台申请服务订单,服务订单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即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名。 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1响应人通过平台自行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 5.2响应人如仍无法正常下载谈判文件,请联系平台客服。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6.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本次谈判采用线上开标,线下谈判)。 6.2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5日上午09:00(www.crecgec.com),同时也是纸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 6.3谈判时间 6.3.1起始时间2023年03月25日上午9:00。 6.4谈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武汉软件新城C23号楼9层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6.5响应人应密切留意采购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有关补遗文件,确认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谈判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 6.6电子响应文件须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商务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解锁线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谈判时间参加谈判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若未按时参与的供应商将不给予其谈判资格仅接受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7.异议受理 潜在响应人、响应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对本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签字盖章后邮寄,也可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谈判文件发售期截止后采购人不在接受异议申请。 异议受理部门: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邮箱suidaojidiangongsi@163.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8.发布谈判公告的方式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鲁班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并推送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中铁采购鲁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 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采购单位查询: 9.1采购人: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9.2采购实施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梁董斌 电 话:18189243729 邮 箱:1144278364@qq.com 9.3采购监督机构: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系邮箱:suidaojidiangongsi@163.com 10.附件 附件1:采购主要物资一览表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附件1:采购主要物资一览表 1.采购内容::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包件1: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01;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采购编号:ZSJD-TPWJ-2023-(WH19)-006 1.1.2采购人: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1.3采购实施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1.4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供货时间及供货周期 1.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3.2采购技术要求: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1.3.3供货时间及供货周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5 费用承担 1.5.1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 1.9 澄清 1.9.1响应人要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图表、术语、技术要求等。如有疑问,2023年03月22日09:00时前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过期采购人将不受理。 1.9.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遗影响到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1.9.3 响应人应于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是否有澄清、补遗。响应人应进行确认,不论潜在响应人是否确认澄清、补遗,采购人均视为潜在响应人已知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9.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9.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遗文件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其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遗文件为准,时间在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遗文件其效力优先于其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遗文件。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次采购物资制造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邀请书; (2)响应人须知; (3)评审及谈判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响应文件格式; (7)技术规格书; (8)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及根据本章第1.9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凭证。 (4)资质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5)谈判报价资料。 (6)关于资质文件的声明函。 (7)用户需求逐条响应表。 (8)谈判文件负偏离汇总表。 (9)承诺书。 (10)履约担保承诺。 (11)退还谈判保证金申请。 3.2 谈判报价 3.2.1响应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装吊、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含税单价=税前单价×(1+税率)。响应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 3.2.3报价规则 1)响应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含税到站总金额,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除税外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装吊、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含税单价=税前单价×(1+税率)。 2)响应人报出的税前(运杂费+其他费用)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以调整。 3)单价确定方式:税前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可以调整。 3.2.4经谈判的每轮报价均需完整填写物资报价表。 3.2.5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3.3.2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响应人须以电子邮件形式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此情况谈判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需要相应延长谈判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6条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4.1 PDF电子版、可查阅的Word版和Excel版报价表各一份上传至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可邮寄)。 3.4.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签字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当响应人提供的纸版文件与上传平台版本不一致时,以有利于采购人条款为准。 3.4.3 响应文件应根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4.4 响应人对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 3.4.5邮寄的纸质版响应文件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街道软件新城2期C23栋902室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收件人:梁董斌 联系电话:18189243729。 3.5响应文件格式 3.5.1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用宋体三号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其中: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谈判物资报价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其中要求响应物资报价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再以表格形式单独作为附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时间、供货周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PDF电子版和可查阅的Word版(不得出现批注、修改、审阅等痕迹)各一份上传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 3.5.4纸版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成交人提供的纸版文件与上传平台版本不一致时,以有利于采购人条款为准。 3.5.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5.6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物资分项报价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配置明细表(若有)除满足3.5.3要求外另外提供一份可编辑的Excel版本报价表。 3.5.7响应人如果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视为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按本章3.4.3/3.4.4条款执行。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上传电商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2.4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逾期未上传及未解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2第一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各响应人的报价总额将在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后线上公布。当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多个包件组包时,采购人根据各包件谈判开始时间顺次公布各包件响应人报价总额。 6. 合同授予 6.1 合同授予方式 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2 谈判结果通知 6.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3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签订合同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对造成的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6.4履约担保 6.4.1履约担保的形式:担保形式:现金(电汇、转帐、银行)见索即付保函(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附件) 担保金额:(1)现金、电汇、转帐:人民币35000.00元 (2)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成交价的10% 7. 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1.评审及谈判方法 本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税前总额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谈判的最低税前总额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谈判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谈判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谈判小组负责整个谈判工作。如果谈判小组对谈判中的各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谈判程序 3.1 开标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公开线上开启首次报价,依次公布各供应商的首次报价。 3.2符合性审查 3.2.1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进入谈判环节。 3.3谈判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审查情况拟定谈判策略、提出谈判问题并组织谈判。谈判内容应覆盖产品及服务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价格、合同条件等核心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应就谈判内容合理分工。 谈判结束后,进入谈判环节的全部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谈判小组根据二次报价结果,按照经评审的最低税前总额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递交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首次报价。原则上,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多轮报价。 3.4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3.5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谈判工作,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小组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4.评审和谈判结果 4.1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对通过谈判,按照经谈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两个及以上响应人经谈判后报价一致时,以2022年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最大的响应人优先。 4.2完成竞争性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按相关规定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对于需要向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竞争性谈判报告。竞争性谈判报告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4.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5.1谈判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5.2谈判开始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5.3在谈判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
注:1. 审查通过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凡以上任何一项结论为“×”的,符合性不通过(若序号在前的审查不通过,则后序无需审查,用“/”表示)。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谈判小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谈判小组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谈判组长签字: 谈判小组组员签字: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编号:ZSJD-WHDT-1902-2023-00x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经理部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买卖合同 买 方(公章):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卖 方(公章):XXXXXXXX(供应商全称) 签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合同编号:ZSJD-WHDT-QC-2022-009 买方: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 (2)合同谈判记录;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它补充资料; (5)谈判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它补充资料;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暂定数量和单价: 1.1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见下表:
1.2表中税前单价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除税外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装吊、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含税单价=税前单价×(1+税率)。 1.3此税前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按下列第(1)点执行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1)不可以调整。 1.4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或取消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数量按第七条执行。 1.5包装费用: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1.6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包装品回收按下列(1)点约定处理。 (1)乙方不回收包装品,包装品由甲方处理。 (2)乙方回收包装品,但甲方不负责包装品的保管。包装品的搬运、储存、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因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收包装品,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限定时间来处理的,甲方视为乙方放弃包装品的回收。 (提示:如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应在本条进行详细约定)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产地、品牌和质量标准: 3.1产地:XX 3.2品牌:XX 3.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该系统应由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组成,系统通过通讯总线将系统组成部分连接起来。控制器配置有标准数据通信接口,可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的 通讯,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的报警位置信息,并控制系统内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灯点亮,集中控制型疏散标志灯点亮相应的指示箭头,实现疏散指示功能。 系统组成:采用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照明标志灯系统,系统由中央监控 主站、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灯具组成,系统后备时间不低于90min。 灯具选用A型灯具,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灯具可编程序控制:可进行非持续、持续、强迫点亮程序控制等工作模式,灯具在地面安装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在潮湿场所安装时不低于IP65。 主机应具有2个以上通信口,物理接口RS485,采用标准、开放、可软件解码的协 议,实现与FAS的通信。控制器与火灾报警系统连接并实现联动,当发生火灾时,控制 器可根据火灾报4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控制在安全通道等处指示灯显示火灾发 生的部位信息,并根据设定的方案对火灾发生部分进行分析,控制不同部位的指示灯显示相应正确的 疏散指示信息,指引现场人员正确疏散。 智能疏散指示系统主机落地安装于车控室,站内集中电源装置壁挂安装于各照明配电室中或设备用房中,区间内集中电源装置位于联络通道中。 疏散照明灯具在设备区采用壁挂式安装距地2.4m,在公共区结合装修风格,在龙骨或吊顶上吸顶安装。 消防配电箱增加“消防”标识,应急照明灯具及应急照明开关粘贴红色圆形不干胶贴。 3.3.1与其它系统的接口 1)与供电系统的接口 接口位置为 35/0.4kV 降压变电所低压出线柜下端头,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由供变电系统完成,低压出线柜下端头以后部分由低压配电专业完成。 低压配电为供变电系统提供的接地端子接口位置在接地端子箱的端子排上,接地端子箱由低压配电专业提供。 2)与通信﹑信号﹑民用通信、消防系统、防灾报警系统(FAS)、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自动售检票(AFC)﹑站台门等设备系统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系统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电源箱(或电源切换箱) 的出线开关下端头,接口电源箱(或电源切换箱)由配电专业提供。 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系统专业提供的接地端子接口位置在接地(端子箱)的端子排上,接地端子箱由配电专业提供。 3)与消防系统、电扶梯、防淹门、冷水机组配套设备等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消防系统、电扶梯等自带控制箱的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设备自带控制箱的进线端,控制箱以后部分由各相关专业负责。 4)与通风空调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通风空调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风机、空调器、风阀等设备的电源接线端子上(集成设备在其本体控制柜上接线端子上)。 5)与公共区装修设计的接口 公共区、出入口照明(含出入口标志立柱)、导向照明、广告照明的布置由公共区装修设计负责完成,低压配电专业负责公共区、出入口照明照度的核算和上述所有负荷的配电。 公共区动力设备如:查询机、售卖机、安检机等设备的配电由低压配电专业负责。 6)与地面景观设计专业的接口 出入口地面景观照明布置及配电由景观设计负责完成,低压配电专业与其的接口位置在出入口景观照明供电回路电缆接线盒处,车站低压配电专业将景观照明供电回路引至接线盒处,接线盒以后部分由地面景观照明负责。 3.3.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电源技术参数 3.3.2.1应急照明 1)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 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灯具输入电压范围在DC18~DC36V 之间,均能正常运行、强制启动并保证亮度不变。 2)灯具的安装方式、功率满足图纸或清单要求。 3)采用优质产品 LED 灯珠(与检验报告相符)。寿命不少于 50000h,配以合理的隔离驱动电路。 4)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5)灯具可进行实现强制点亮等工作模式。 6)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可实现索引地址。 7)灯内不带蓄电池组。 8)二总线采用无极性连接,降低现场误接率,提高现场安装及维护的便利性; 9)二线制灯具均自带红外遥控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二总线或红外遥控即可以改写地址,调整方向,设置默认,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本身,方便后期的维护。 10)相关参数满足 GB17945-2010 的要求。 3.3.2.2应急疏散指示灯 1)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 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灯具输入电压范围DC18~DC36V 之间,均能正常运行、强制启动并保证亮度不变。 2)灯具的安装方式、功率满足图纸或清单要求。 3)采用优质产品 LED 灯珠(与检验报告相符)。寿命不少于 50000h,配以合理的隔离驱动电路。 4)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5)灯具可进行实现强制点亮等工作模式。 6)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可实现索引地址。 7)光源采用绿色 LED,额定功率≤1W。 8)标志灯表面亮度 80cd/m2 ~300cd/m2 。 9)灯具应具有非持续、持续、频闪、调向、流动、强迫点亮过程控制等工作模式,具有巡检、开灯、灭灯等功能。 10)光源采用绿色 LED,额定功率≤1W。 11)灯内不带蓄电池组。 12)车站壁挂式标志灯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0、地面标志灯及区间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13)灯具面板为不锈钢材质,面板及附件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造,面板应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至碎裂。 14)二总线采用无极性连接,降低现场误接率,提高现场安装及维护的便利性; 15)二线制灯具均自带红外遥控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二总线或红外遥控即可以改写地址(含米标修改),调整方向,设置默认,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本身,方便后期的维护。 16)相关参数满足 GB17945-2010 的要求。 应 急 照 明 及 疏 散 指 示 灯 具 应 满 足 《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GB17945-2010)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3.3应急照明控制器和集中电源 (1)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主机) 3.3.3.1基本要求: 1)系统主机采用壁挂安装方式,由工业控制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打印机、系统显示盘、备用电池组等构成。 2)主机应具有标准串行总线数据接口(RS232/RS485),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进行连接通讯; 3)主机能保存、打印系统运行时的日志记录,并有自动数据备份功能,数据存储容量不小于 100000 条。 4)采用不低于 15 寸液晶显示器,具有中英文显示功能; 5)具有专用软件管理系统,直观的人机交互图形操作界面,可方便系统设备和预案的编辑,可显示灯具的箭头指示方向,在主机上即可看出疏散路线和方向。 6)对故障信息具有精确定位。 7)主机应具备平时给蓄电池组充电功能,应具备备用电源过压、失压等监视功能,控制器主机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 3h。 8)主机联动编程条数无限制,可编制多种疏散方案。 9)系统主机安装于消防控制室内,靠近 FAS 系统主机落地安装,应可进行前维护操作。 3.3.3.2功能要求: 1)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的工作状态,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2)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3)在与其相连的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时,故障声信号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4)在与其相连的任一灯具的光源开路、短路时能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显示、 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类型和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可保持。 5)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至少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6)主机在下述情况下将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期间灯具应能转入应急状态:故障条件如下所述: a. 主机的主电源欠压 b. 主机备用电源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c. 主机与为其供电的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7)主机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设有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标志灯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电源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8)系统主机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显示系统中每台集中电源的部位、主电工作状态、充电状态、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b. 显示系统中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 c. 控制系统中每台集中电源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d. 在与各集中电源和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指示故障部位。 9)主机应具有专用软件系统,控制出口灯具灭灯、开灯、频闪,控制双向可调标志灯改变指示方向,开灯、灭灯,控制应急照明灯具启动等,为人员在混乱的火灾现场提供一条快捷、有效的逃生路线和足够的疏散照明,指引人员沿预案逃生路线逃生。 10) 系统主机与区间中继设备通信的光纤接口设备。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1)是为终端消防应急灯具提供应急电源的专用设备,采用分散设置方式,安装于站厅、站台配电间或电井内,集中电源单台功率不应大于 1KVA;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内置蓄电池组,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90 分钟; 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条件如下所述: a. 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 b. 应急输出回路开路; c. 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具有与控制器的通信接口,与控制器主机通讯,可上传自身工作状态,并可由控制器控制进入应急、年检及月检状态; 7)各项功能应满足 GB17945-2010 标准的要求 8)技术参数 a. 电源输入:AC220V±10% 50HZ b. 输出电压:DC24V/DC36V c. 通信接口:RS485 d. 防护等级:车站及主机 IP41、区间 IP65 e. 运行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90%; (3)区间中继设备技术要求 1)区间中继设备是区间的辅助供电和通讯设备。 2)可监控自身工作状态(主电工作、备电工作、主电故障、备电故障)。 3)可显示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电池电压。 4)故障上传及显示,有声光报警及故障消声功能。 5)与系统控制器通讯,将自身工作状态上传至控制器,实现控制器对区间中继设备的监控。 6)带各种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接收系统控制器的指令,控制所带消防应急灯具工作,将灯具工作状态实时上传到系统控制器。 7)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并提供 IP65防护等级证书。 第四条 计量方法和方法: 4.1计量单位:按表1.1约定的计量单位计量。 4.2计量方法: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计量。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5.1 供货周期:XX天。 5.2 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数量及时间以甲方1144278364@qq.com邮箱发送到乙方XX邮箱为准。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书后按5.1条约定的时间内(从发送供货通知书当日计算)送到工地。 5.3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及到达交货地点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4运输方式:(如汽车)。卸货由甲方负责,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5.5保 险:由乙方负责。 5.6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质量证件与技术证件随货移交甲方 5.7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2验收方式:按照实际进场灯具及配电柜无破损,使用状况良好。 6.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测费用约定:乙方声明在合同生效后,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指定梁董斌18189243729或李智超18838256685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XXX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若业主要求超过2年的按业主约定的时间办),自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风、水、电、装修)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缺陷责任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七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 7.1每月的XX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监理或第三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结算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7.2发票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除预付款外)的原则,双方结算完成后5 日内,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7.3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4货款支付: 7.4.1预付款:按下列第(2)点方式支付: (1)无; (2)按照合同暂定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 7.4.2货到工地经监理验收合格和第三方检验合格(若有)且结算完成1月后10日内支付验收合格货款的87%,即累计支付至到货款的97%。 7.4.3最终结算总额小于合同暂定总额出现差额时,差额部分的预付款乙方应在末次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退回至甲方账户。 7.4.5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两年缺陷期、质保期满结束、充分履行质保责任后的第2月由乙方提出返回质量保证金的申请后无息返还。 7.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或云信。 7.6乙方指定联系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7.7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8.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8.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9.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配合甲方验收,做好签认记录。指导甲方做好所供货物的装卸、堆码、保管等工作。 9.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9.5因货物在缺陷责任期内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9.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9.7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9.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应告知其送货人员(司机和送货员)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及现场生产、安全指挥人员的指令; (2)乙方相关人员操作自由设备、车辆时,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识别甲方场地相应安全标识,远离危险区域 若违背以上原则,出现的安全事故、事件、财产损失(双方材料设备、人员的损失、伤害),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10乙方其他义务:无。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包装必须完好,产品没有拆封)货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0.1.3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书未按合同约定条款供货或者拒绝供货的,向甲方偿付税前总价(暂定)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同种类物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时间在1~3天内(含第3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逾期时间在3~10天内(不含第3天,含第10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只有乙方逾期,甲方均有权向第三方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10.2.4逾期交货的定义:从甲方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为逾期交货,供货周期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0.2.5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1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7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0.2.8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9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含折除、返工、重新制作安装等费用),乙方应全额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信誉损失每发生一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若经第三方评估不止20000元的,按第三方评估计取违约金。 10.2.10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2.11.增值税发票乙方每逾期提供一天,甲方可收取乙方逾期违约金200元每天,若因逾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1%的违约金。 10.2.12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0.2.1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14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10.2.15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2.16乙方其他违约责任:无。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廉政条款: 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它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4.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在履约过程中,从本合同约定邮箱发送的所有往来函件,邮件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中铁隧道集团3号办公楼。 乙方送达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14.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14.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双方信息: (以下除双方信息外,无合同正文)
附件:履约保函形式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致: 鉴于(以下简称“***”)接受(以下签称“***”)于 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投标。 我方受***委托,为***履行上述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 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违约证明后,经核定在七个日历天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你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小写:元(大写:)的任何你方要求金额,并放弃任何向你方提出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解除、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本保函自之日起生效,至 失效,最晚不超过年月日,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选择现金作为履约担保的,投标时投标文件仅需付“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选择银行保函的,投标时投标文件附“按格式办理履约保函的承诺” 第五章 主要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主要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武汉19号线2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及照明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 响 应 文 件 工程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1.报价函 报价函 致:(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SJD-TPWJ-2023-(WH19)-008)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竞争性谈判,并已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本次采购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报价表相一致的合计总价。
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承诺,以上报价为我方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以谈判后的最后一轮报价为准。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报价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选。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并理解采购人对谈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请将身份证扫描件粘贴于虚线内,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ZSJD-TPWJ-2023-(WH19)-008(采购编号)(包件号)谈判文件的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职 务: 邮箱: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请将身份证扫描粘贴于虚线内,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3.谈判保证金凭证 4.资质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近一年财务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信用中国查询记录、ISO体系认证报告、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检测报告、业绩)若响应人为代理商,还要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唯一授权及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4.响应报价表 4.1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第次报价) 响应人: 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响应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含税单价含谈判文件所述属响应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含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供货周期天(不得大于30天) 2、请严格按照格式进行报价,报价表跨页的,请每页签字盖章。 3、在谈判环节,谈判小组与响应人谈判后,响应人须进行二次报价,必要时须进行第三次或者更多报价。因此,请响应人自行打印多张空白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谈判环节报价使用。 4、所有单价和金额均保留两位小数 响 应 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年 月 日 5.关于资质文件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愿就由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的谈判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6.用户需求书逐条响应表(格式自拟) 7.谈判文件负偏离汇总表(若有,格式自拟) 8.承诺书 8.1响应承诺书 致: 贵公司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2标项目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谈判文件,我们已熟知并愿意参加采购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物资的响应,如确定我方为成交人,对谈判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按照贵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标准,对谈判物资的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2.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发运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我们保证生产本次谈判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部件、仪器仪表等是满足设计要求的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响应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4.我们承诺最终报价为固定税前单价,不因其它原因的变化而调整。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 24小时内给予答复。 6.因设计方案、规模、变更设计、规格型号发生变化时,我方同意以实际数量发生的数量或规格进行供货和结算。 此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2公序良俗承诺函 公序良俗承诺函 为维护正常秩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要求,本次响应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1.在响应活动中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承诺不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承诺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向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不为谋取成交擅自与谈判小组会成员、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私下商谈、宴请或者达成默契,不以任何理由邀请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3、承诺不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会以其他单位名义响应或者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本承诺函作为响应的必要内容,与响应人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共同具备法律效力。 如发现我们违反以上承诺,我们自愿放弃谈判保证金,并愿意接受采购人给予我们取消本次响应资格或者解除成交及限制我方交易的处罚,如触犯法律法规,我们将负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公章):. 电 话:电子邮箱:.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10.履约担保承诺 10-1按格式办理履约保函的承诺 致: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各开户银行资信良好,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成交,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贵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办理履约保函。 特此承诺! 《履约保函格式》见“第四章合同格式”附件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10-2响应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承诺 致: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将谈判保证金350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注:10-1及10-2任选其一作为响应文件) 11.退还谈判保证金申请 谈判保证金退款函 致: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谈判贵公司组织的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竞争性谈判(谈判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交纳谈判编号ZSJD-TPWJ-2023-(WH19)-008包件号武汉19号线2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谈判保证金共计叁万伍仟元零角零分元整(小写:35000.00¥元)。 请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谈判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账号:4100 1501 1100 5020 5817 财务联系人: 电 话: 单位全称(章): 日 期: (提示:此函作为退还响应人谈判保证金的书面资料依据,在谈判结束后响应人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向采购人出具。要求必须为原件,所填写账号需与实际汇款账号相同,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1.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技术规格书 1.1为保证地铁工程的正常运营和消防安全,尽可能减少火灾发生所引起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在地铁站厅、站台、地下区间隧道设置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该系统应由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组成,系统通过通讯总线将系统组成部分连接起 来。控制器配置有标准数据通信接口,可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的 通讯,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的报警位置信息,并控制系统内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灯点亮,集中控制型疏散标志灯点亮相应的指示箭头,实现疏散指示功能。 系统组成:采用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照明标志灯系统,系统由中央监控 主站、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灯具组成,系统后备时间不低于90min。 灯具选用A型灯具,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灯具可编程序控制:可进行非持续、持续、强迫点亮程序控制等工作模式,灯具在地面安装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在潮湿场所安装时不低于IP65。 主机应具有2个以上通信口,物理接口RS485,采用标准、开放、可软件解码的协 议,实现与FAS的通信。控制器与火灾报警系统连接并实现联动,当发生火灾时,控制 器可根据火灾报4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控制在安全通道等处指示灯显示火灾发 生的部位信息,并根据设定的方案对火灾发生部分进行分析,控制不同部位的指示灯显示相应正确的 疏散指示信息,指引现场人员正确疏散。 智能疏散指示系统主机落地安装于车控室,站内集中电源装置壁挂安装于各照明配电室中或设备用房中,区间内集中电源装置位于联络通道中。 疏散照明灯具在设备区采用壁挂式安装距地2.4m,在公共区结合装修风格,在龙骨或吊顶上吸顶安装。消防配电箱增加“消防”标识,应急照明灯具及应急照明开关粘贴红色圆形不干胶贴。 2.1与其它系统的接口 1)与供电系统的接口 接口位置为 35/0.4kV 降压变电所低压出线柜下端头,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由供变电系统完成,低压出线柜下端头以后部分由低压配电专业完成。 低压配电为供变电系统提供的接地端子接口位置在接地端子箱的端子排上,接地端子箱由低压配电专业提供。 2)与通信﹑信号﹑民用通信、消防系统、防灾报警系统(FAS)、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自动售检票(AFC)﹑站台门等设备系统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系统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电源箱(或电源切换箱)的出线开关下端头,接口电源箱(或电源切换箱)由配电专业提供。 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系统专业提供的接地端子接口位置在接地(端子箱)的端子排上,接地端子箱由配电专业提供。 3)与消防系统、电扶梯、防淹门、冷水机组配套设备等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消防系统、电扶梯等自带控制箱的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设备自带控制箱的进线端,控制箱以后部分由各相关专业负责。 4)与通风空调专业的接口 低压配电系统为通风空调专业提供的低压电源接口位置在风机、空调器、风阀等设备的电源接线端子上(集成设备在其本体控制柜上接线端子上)。 5)与公共区装修设计的接口 公共区、出入口照明(含出入口标志立柱)、导向照明、广告照明的布置由公共区装修设计负责完成,低压配电专业负责公共区、出入口照明照度的核算和上述所有负荷的配电。 公共区动力设备如:查询机、售卖机、安检机等设备的配电由低压配电专业负责。 6)与地面景观设计专业的接口 出入口地面景观照明布置及配电由景观设计负责完成,低压配电专业与其的接口位置在出入口景观照明供电回路电缆接线盒处,车站低压配电专业将景观照明供电回路引至接线盒处,接线盒以后部分由地面景观照明负责。 3.1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电源技术参数 3.1.1应急照明 1)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 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灯具输入电压范围在 DC18~DC36V 之间,均能正常运行、强制启动并保证亮度不变。 2)灯具的安装方式、功率满足图纸或清单要求。 3)采用优质产品 LED 灯珠(与检验报告相符)。寿命不少于 50000h,配以合理的隔离驱动电路。 4)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5)灯具可进行实现强制点亮等工作模式。 6)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可实现索引地址。 7)灯内不带蓄电池组。 8)二总线采用无极性连接,降低现场误接率,提高现场安装及维护的便利性; 9)二线制灯具均自带红外遥控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二总线或红外遥控即可以改写地址,调整方向,设置默认,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本身,方便后期的维护。 10)相关参数满足 GB17945-2010 的要求。 3.1.2应急疏散指示灯 1)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 DC36V,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灯具输入电压范围在 DC18~DC36V 之间,均能正常运行、强制启动并保证亮度不变。 2)灯具的安装方式、功率满足图纸或清单要求。 3)采用优质产品 LED 灯珠(与检验报告相符)。寿命不少于 50000h,配以合理的隔离驱动电路。 4)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5)灯具可进行实现强制点亮等工作模式。 6)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可实现索引地址。 7)光源采用绿色 LED,额定功率≤1W。 8)标志灯表面亮度 80cd/m2 ~300cd/m2 。 9)灯具应具有非持续、持续、频闪、调向、流动、强迫点亮过程控制等工作模式,具有巡检、开灯、灭灯等功能。 10)光源采用绿色 LED,额定功率≤1W。 11)灯内不带蓄电池组。 12)车站壁挂式标志灯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0、地面标志灯及区间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13)灯具面板为不锈钢材质,面板及附件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造,面板应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至碎裂。 14)二总线采用无极性连接,降低现场误接率,提高现场安装及维护的便利性; 15)二线制灯具均自带红外遥控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二总线或红外遥控即可以改写地址(含米标修改),调整方向,设置默认,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本身,方便后期的维护。 16)相关参数满足 GB17945-2010 的要求。 应 急 照 明 及 疏 散 指 示 灯 具 应 满 足 《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GB17945-2010)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1.3应急照明控制器和集中电源 1)系统主机采用壁挂安装方式,由工业控制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打印机、系统显示盘、备用电池组等构成。 2)主机应具有标准串行总线数据接口(RS232/RS485),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进行连接通讯; 3)主机能保存、打印系统运行时的日志记录,并有自动数据备份功能,数据存储容量不小于 100000 条。 4)采用不低于 15 寸液晶显示器,具有中英文显示功能; 5)具有专用软件管理系统,直观的人机交互图形操作界面,可方便系统设备和预案的编辑,可显示灯具的箭头指示方向,在主机上即可看出疏散路线和方向。 6)对故障信息具有精确定位。 7)主机应具备平时给蓄电池组充电功能,应具备备用电源过压、失压等监视功能,控制器主机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 3h。 8)主机联动编程条数无限制,可编制多种疏散方案。 9)系统主机安装于消防控制室内,靠近 FAS 系统主机落地安装,应可进行前维护操作。 3.1.3.1功能要求: 1)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的工作状态,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2)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3)在与其相连的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时,故障声信号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4)在与其相连的任一灯具的光源开路、短路时能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显示、 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类型和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可保持。 5)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至少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6)主机在下述情况下将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期间灯具应能转入应急状态:故障条件如下所述: a. 主机的主电源欠压 b. 主机备用电源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c. 主机与为其供电的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7)主机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设有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标志灯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电源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8)系统主机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显示系统中每台集中电源的部位、主电工作状态、充电状态、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b. 显示系统中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 c. 控制系统中每台集中电源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d. 在与各集中电源和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故 障声、光信号,指示故障部位。 9)主机应具有专用软件系统,控制出口灯具灭灯、开灯、频闪,控制双向可调标志灯改变指示方向,开灯、灭灯,控制应急照明灯具启动等,为人员在混乱的火灾现场提供一条快捷、有效的逃生路线和足够的疏散照明,指引人员沿预案逃生路线逃生。 10) 系统主机与区间中继设备通信的光纤接口设备。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1)是为终端消防应急灯具提供应急电源的专用设备,采用分散设置方式,安装于站厅、站台配电间或电井内,集中电源单台功率不应大于 1KVA;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内置蓄电池组,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90 分钟; 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 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条件如下所述: a. 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 b. 应急输出回路开路; c. 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具有与控制器的通信接口,与控制器主机通讯,可上传自身工作状态,并可由控制器控制进入应急、年检及月检状态; 7)各项功能应满足 GB17945-2010 标准的要求 8)技术参数 a. 电源输入:AC220V±10% 50HZ b. 输出电压:DC24V/DC36V c. 通信接口:RS485 d. 防护等级:车站及主机 IP41、区间 IP65 e. 运行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90%; (3)区间中继设备技术要求 1)区间中继设备是区间的辅助供电和通讯设备。 2)可监控自身工作状态(主电工作、备电工作、主电故障、备电故障)。 3)可显示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电池电压。 4)故障上传及显示,有声光报警及故障消声功能。 5)与系统控制器通讯,将自身工作状态上传至控制器,实现控制器对区间中继 设备的监控。 6)带各种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接收系统控制器的指令,控制所 带消防应急灯具工作,将灯具工作状态实时上传到系统控制器。 7)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并提供 IP65 防护等级证书。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应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1.4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配电及控制(图纸要求) 1)本工程设置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电源和疏散指示系统为本站及相邻区间疏散照明供电,系统的主机设置在车站控制室内。疏散照明控制器的自带蓄电池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180分钟。 2)疏散照明采用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为DC36V的A型消防应急灯具。 3)集中电源装置的电源来自专用消防双切箱,若消防电源失电时,由集中电源装置的蓄电池放电进行供电。集中电源装置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90分钟。 4) 本系统内的所有灯具均设置网络地址,现场不设置开关设备,所有灯具均纳入控制器监控,控制器控制灯具点亮/熄灭,并接收灯具状态信号。 5)集中控制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设置通信接口,综合监控系统向集中控制系统发送车站火灾、区间火灾、区间风向等信息。 6)正常状态下应急照明灯具熄灭,疏散指示标志灯常亮;当正常照明电源失电时其范围内的应急照明点亮;当火灾情况下全站所有应急照明点亮。 7)区间设置带米标且方向可控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集中控制系统接收到区间火灾信息及风向时,将对应区间的应急照明灯点亮,同时根据风向确定当前的疏散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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