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建八步区东鹿初级中学项目 工程已由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八步区东鹿初级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八发改投【2019】128号文)、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新建八步区东鹿初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八发改社会投【2021】52号文)、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八步区东鹿初级中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八发改社会投【2022】4号)、2019-451102-82-01-040656(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 BBZJZB2022工字4号
建设地点:八步区莲塘镇东鹿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571.86平方米,折合约为63.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8872.47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101.84平方米;图书馆、报告厅建筑面积为3168.60平方米;实验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7476.35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216.78平方米;食堂、教师宿舍合并建设成1栋建筑,建筑面积为7865.28平方米;3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9144.18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2213.64平方米;看台、风雨连廊建筑面积为1607.7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78.02平方米:建设图墙930米,室外运动场1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4000万元.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720 天(日历天)。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办理了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69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2.3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竣工图编制)。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4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建集团四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10.监督部门及电话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283771)
11.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臻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招商大楼7楼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块82号
邮 编:542899邮 编:542899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严刘纯子
电 话:0774-5201939 电 话:0774-523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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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