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G234线新建不停车检测系统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地址
根据现场实际勘测的情况,本项目设置在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情况如下:
双向两车道,每车道4.25米,共计8.5米。
2.基本要求
包括非现场执法称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警卡口子系统、数据传输、存储设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项目拓扑图
二、相关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 .法规及指导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0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04-29)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03-02)
1.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
1.6《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1.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 年第2 号)
1.9《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 年第5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 号首次修正)
1.10《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2019年第296号)
1.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1.1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
1.13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
2.国家及行业标准
2.1称重系统
2.1.1《称重传感器》(GB/T 7551-2008)
2.1.2《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21296-2007)
2.1.3《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JJG 907-2006)
2.1.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大纲》(QTD LD025-2015)
2.1.5《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
2.1.6《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交通运输部,2010年)
2.2 抓拍系统
2.2.1《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16)
2.2.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2.2.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
2.2.5《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
2.2.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2.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2.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 329.3-2006)
2.2.9《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2.2.1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2.2.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8)
2.2.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2.2.1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2.2.1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2009)
2.2.15《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 T74-2017)
2.2.1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 670-2006)
2.3网络通信
2.3.1《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备和组网技术要求》(GB/T7262.3-2001)
2.3.2《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25—1996)
2.3.3《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1989)
2.3.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2000)
2.3.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2.3.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2.4 LED信息发布系统
《高速公路LED 可变信息标志》(GB/T 23828-2009)
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相关地方规范与标准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上述规范、标准等,如有新版本,均按新版本执行。
三、技术规格: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单位: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安装完成,计重系统拿到计量院检定证书、整个系统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产品使用满三年,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招标清单中除设备部分数量已确定外, 其他工程量仅做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含所有辅材)购置、设备运输保险保管、装卸、项目施工(安装)、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施工围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所有人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须包含图纸、招标文件及项目施工现场要求的所有内容,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中标人需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安装。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验收其余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G234线新建不停车检测系统
二、采购标的的建设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利用动态自动称重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96号令)、《湖南省治理货物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沙市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交路政﹝2018﹞86号)文件精神,全市全面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据今年省、市治超办制定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任务及宁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勘查,在宁乡市新建1套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进一步优化检测系统布局,全面推进公路治超由“人防”向“技防”迈进,提升治超监管覆盖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货物运输秩序,逐步实现对全市主要国省干道超限治理的全覆盖。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是以不限速、高精度称重系统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自动监测的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实现24小时对货运车辆运输进行不停车超限监控,着力解决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取证困难、治超安全三大问题,全面降低车辆运输超限率。综合构建易用、实用、好用的科技治超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全记录、执法智能化以及执法无人化。本次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如下:
1、科技+物联,实现无人科技治超
2、标准+智能,公路执法高效化
3、特色+创新,公路执法多维化
四、采购标的清单及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主要包括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非现场执法点位前端建设:
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铁冲点位双向检测,路面总宽度8.5米,标准车道,实际铺设2车道。
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 .法规及指导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0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04-29)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03-02)
1.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
1.6《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1.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 年第2 号)
1.9《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 年第5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 号首次修正)
1.10《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2019年第296号)
1.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1.1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
1.13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
2.国家及行业标准
2.1称重系统
2.1.1《称重传感器》(GB/T 7551-2008)
2.1.2《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21296-2007)
2.1.3《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JJG 907-2006)
2.1.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大纲》(QTD LD025-2015)
2.1.5《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
2.1.6《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交通运输部,2010年)
2.2 抓拍系统
2.2.1《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16)
2.2.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2.2.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
2.2.5《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
2.2.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2.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2.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 329.3-2006)
2.2.9《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2.2.1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2.2.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8)
2.2.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2.2.1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2.2.1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2009)
2.2.15《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 T74-2017)
2.2.1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 670-2006)
2.3网络通信
2.3.1《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备和组网技术要求》(GB/T7262.3-2001)
2.3.2《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25—1996)
2.3.3《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1989)
2.3.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2000)
2.3.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2.3.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2.4 LED信息发布系统
《高速公路LED 可变信息标志》(GB/T 23828-2009)
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相关地方规范与标准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上述规范、标准等,如有新版本,均按新版本执行。
六、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1.项目地址
根据现场实际勘测的情况,本项目设置在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情况如下:
双向两车道,每车道4.25米,共计8.5米。
2.基本要求
包括非现场执法称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警卡口子系统、数据传输、存储设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项目拓扑图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交货、验收、付款方式及其它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单位: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安装完成,计重系统拿到计量院检定证书、整个系统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产品使用满三年,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招标清单中除设备部分数量已确定外, 其他工程量仅做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含所有辅材)购置、设备运输保险保管、装卸、项目施工(安装)、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施工围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所有人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须包含图纸、招标文件及项目施工现场要求的所有内容,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验收
(1)到货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中标人需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安装。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验收其余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地址
根据现场实际勘测的情况,本项目设置在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情况如下:
双向两车道,每车道4.25米,共计8.5米。
2.基本要求
包括非现场执法称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警卡口子系统、数据传输、存储设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项目拓扑图
二、相关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 .法规及指导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0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04-29)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03-02)
1.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
1.6《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1.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 年第2 号)
1.9《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 年第5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 号首次修正)
1.10《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2019年第296号)
1.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1.1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
1.13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
2.国家及行业标准
2.1称重系统
2.1.1《称重传感器》(GB/T 7551-2008)
2.1.2《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21296-2007)
2.1.3《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JJG 907-2006)
2.1.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大纲》(QTD LD025-2015)
2.1.5《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
2.1.6《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交通运输部,2010年)
2.2 抓拍系统
2.2.1《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16)
2.2.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2.2.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
2.2.5《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
2.2.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2.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2.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 329.3-2006)
2.2.9《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2.2.1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2.2.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8)
2.2.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2.2.1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2.2.1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2009)
2.2.15《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 T74-2017)
2.2.1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 670-2006)
2.3网络通信
2.3.1《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备和组网技术要求》(GB/T7262.3-2001)
2.3.2《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25—1996)
2.3.3《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1989)
2.3.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2000)
2.3.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2.3.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2.4 LED信息发布系统
《高速公路LED 可变信息标志》(GB/T 23828-2009)
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相关地方规范与标准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上述规范、标准等,如有新版本,均按新版本执行。
三、技术规格: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单位: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安装完成,计重系统拿到计量院检定证书、整个系统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产品使用满三年,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招标清单中除设备部分数量已确定外, 其他工程量仅做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含所有辅材)购置、设备运输保险保管、装卸、项目施工(安装)、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施工围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所有人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须包含图纸、招标文件及项目施工现场要求的所有内容,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中标人需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安装。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验收其余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G234线新建不停车检测系统
二、采购标的的建设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利用动态自动称重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96号令)、《湖南省治理货物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沙市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交路政﹝2018﹞86号)文件精神,全市全面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据今年省、市治超办制定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任务及宁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勘查,在宁乡市新建1套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进一步优化检测系统布局,全面推进公路治超由“人防”向“技防”迈进,提升治超监管覆盖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货物运输秩序,逐步实现对全市主要国省干道超限治理的全覆盖。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是以不限速、高精度称重系统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自动监测的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实现24小时对货运车辆运输进行不停车超限监控,着力解决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取证困难、治超安全三大问题,全面降低车辆运输超限率。综合构建易用、实用、好用的科技治超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全记录、执法智能化以及执法无人化。本次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如下:
1、科技+物联,实现无人科技治超
2、标准+智能,公路执法高效化
3、特色+创新,公路执法多维化
四、采购标的清单及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主要包括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非现场执法点位前端建设:
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铁冲点位双向检测,路面总宽度8.5米,标准车道,实际铺设2车道。
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 .法规及指导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0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04-29)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03-02)
1.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
1.6《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1.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 年第2 号)
1.9《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 年第5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 号首次修正)
1.10《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2019年第296号)
1.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1.1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
1.13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
2.国家及行业标准
2.1称重系统
2.1.1《称重传感器》(GB/T 7551-2008)
2.1.2《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21296-2007)
2.1.3《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JJG 907-2006)
2.1.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大纲》(QTD LD025-2015)
2.1.5《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
2.1.6《全国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交通运输部,2010年)
2.2 抓拍系统
2.2.1《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16)
2.2.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2.2.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
2.2.5《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
2.2.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2.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2.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 329.3-2006)
2.2.9《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2.2.1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2.2.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8)
2.2.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2.2.1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2.2.1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2009)
2.2.15《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 T74-2017)
2.2.1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 670-2006)
2.3网络通信
2.3.1《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备和组网技术要求》(GB/T7262.3-2001)
2.3.2《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25—1996)
2.3.3《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1989)
2.3.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2000)
2.3.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2.3.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2.4 LED信息发布系统
《高速公路LED 可变信息标志》(GB/T 23828-2009)
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相关地方规范与标准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上述规范、标准等,如有新版本,均按新版本执行。
六、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1.项目地址
根据现场实际勘测的情况,本项目设置在宁乡市G234线K2189+150M情况如下:
双向两车道,每车道4.25米,共计8.5米。
2.基本要求
包括非现场执法称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警卡口子系统、数据传输、存储设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项目拓扑图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计重系统的要求
由于动态计重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为了确保系统的精确、可靠、稳定,特对计重系统的选定、验收做出单独要求。
(1)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至少获得动态5级及以上的检定证书;
(2)选定的动态计重设备必须获得国家专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计重系统,必须在国内有应用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4)计重系统的安装基础界面(含线圈),必须以《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指南》标准施工,不得外包,确保界面完全符合计重精度要求、确保计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5)初次检定数据,误差必须小于±2.5%。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超过±5%的数据偏差;
(6)对于常见的司机逃避检测的方法,比如:首尾相连行驶、S形行驶、停车起步、并排行驶等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会出现数据失真、丢失数据的情况。
1.2计重系统的验收
(1)通过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并获得五级及以上检定证书,此条为验收的先决条件,拿到检定证书之后,采购人按如下步骤和内容对计重系统进行验收;
(2)断网,在验收之前,将计重系统和外界的网络联系断开,任何人不得干扰修改数据。
2.系统硬件、软件、数据方面的要求
(1)此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都必须是没有版权纠纷的正版或者开源软件,如果因为软件的原因,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人拥有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的完全产权或授权,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交所有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最高权限的帐号、密码,并提供所有软硬件配置设置方法。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安装调试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测试验收
5.1验收前,如需检测,由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专家、中标人、采购人进行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5.4质量验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数量验收现场核实数量。管材、线材、井道、辅助材料以满足使用效果投标量、总价包干,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设计。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
7.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2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7)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须安全文明施工(安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其费用包含在采购预算中;
8.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8.3所有设备要求现场安装调试;
8.4本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须与现有“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卡口抓拍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应实现与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对接费用。且由施工方负责和 “长沙市非现场执法系统”、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技术支持方做技术对接;
8.5投标人自行办理城管审批、市政开挖、水电接入等手续,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交货、验收、付款方式及其它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单位: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安装完成,计重系统拿到计量院检定证书、整个系统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产品使用满三年,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招标清单中除设备部分数量已确定外, 其他工程量仅做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含所有辅材)购置、设备运输保险保管、装卸、项目施工(安装)、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施工围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所有人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须包含图纸、招标文件及项目施工现场要求的所有内容,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验收
(1)到货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中标人需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安装。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验收其余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及要求
G234线新建不停车检测系统清单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不停车检测称重设备系统 | |||||
1、动态称重子系统 | |||||
1.1 | 平板称重承载器 | 1.设计最大轴载:60t; 2.刚度优于1/1000N/m; 3.整体平整度小于3mm; 4.称重检测区有效长度800mm,能对轮载或轴载进行全特征值检测; 5.一体化结构、整体无活动部件、高强度设计制造,使用寿命5年以上; 6.内部称重传感器可更换; 7.称重区域无称重死区、两平板间无缝搭接; 8.秤体喷涂耐磨、防腐及硬度高的底面合一油漆,漆膜厚度100~120微米; 9.秤体抗侧向力设计,秤台防滑设计,称体排水设计,秤体防尘防水设计; 10.刚度:<1/1200; 11.设计轴载:≥60t; 12.有效检测长度:800mm; 13.工作环境:温度范围(-40℃~85℃),湿度范围(≤95%R.H); 14.MTBF:≥30000h; 15.防护等级:IP68。 | 车道 | 2 | 双向两车道、混凝土路面宽度为8.5米 |
1.2 | 称重传感器 | 1.应变梁材料:合金钢,表面电镀镍防腐处理; 2.传感器类型:电阻应变式传感器; 3.额定量程20t; 4.适应速度范围:0~120km/h; 5.综合误差:≤±0.1%F.S; 6.分辨力:Emax/20000; 7.灵敏度:2.2±0.002mV/V; 8.信号输出变化:<±1.0%F.S; 9.重复性:≤±0.02% F.S; 10.绝缘电阻:≥10000MΩ(50VDC); 11.工作环境:温度-40~85℃,湿度≤95%R.H; 12.MTBF:≥30000h; 13.防护等级:IP68。 | 车道 | 2 | |
1.3 | 复合高强度快干材料 | 1、含高强灌浆料,7小时终凝强度达到C40以上; 2、夏季12小时内通行重车;冬季24小时内通行重车。 | 车道 | 2 | |
1.4 | 地感线圈线 | 1.2平方铁氟龙耐高温电线; 2.广泛用于公路线路安装用、高速公路用电感线圈专用线(电子警察用线,地感线圈用线); 3.具有耐磨、防水、耐寒、耐油耐汽油混合物、不易燃烧,不易老化,环保; 4.额定电压承载范围:交流 250V 及以下或直流电压 500V 及以下低压线路; 5.使用温度范围:-60~+80℃,相对湿度为 98%。 | 米 | 300 | |
1.5 | 信号放大器 | ▲1.可接入 8 路地感线圈;(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接口:4个IO接口、4个RS485接口; 3.支持4路信号接入; 4.信号转换精度误差<1%; ▲5.支持 3.3V 供电;(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台 | 1 | |
1.6 | 数据采集仪 | 1.大数据信号处理能力, 支持500kHz信号采集速率,16bit AD采样分辨率; 2.支持32阶FIR数字信号滤波,2阶RLC硬件滤波; 3.支持地感线圈输入; 4.支持电荷信号输入; 5.内置智能控制电路,对接入的各类模拟信号进行检测和分析; ▲6.支持 32 阶 FIR 数字信号滤波,2 阶 RLC 硬件滤波;(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7.绝缘电阻:不低于100MΩ; ▲8.内置智能控制电路,对接入的各类模拟信号进行检测和分析;(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9.工作温度范围:(-40~80)℃; 10.在40℃、93%RH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11.可将电荷信号转换为电压信号; 12.具备37PIN并口传输接口; 13.空气放电8KV、接触放电6KV条件下可正常工作; 14.采集频率:500kHz; 15.AD采样分辨率:16bit; 16.MTBF≥30000h; 17.防护等级:IP64; 18.输入信号范围:±5V; 19.输出阻抗:10KΩ; 20.电流消耗:<800mA; 21.相对湿度范围:0~95%。 | 台 | 1 | |
1.7 | 称重仪表 | 1.能同时完成重量、车牌号、场景图、过车视频、长宽高等信息数据的匹配; 2.动态修正功能,可根据车速、车型、行驶轨迹等进行系数自适应补偿; 3.对车辆跨道、压缝、走走停停等异常行驶行为进行检测及精确称量; 4.车牌识别与车重匹配率:≥99%; 5.通讯接口:RJ45、USB、COM等接口; 6.MTBF≥30000h; ▲7.具有对异常称重数据的判断、标注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8.实时数据界面可显示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错误日志; 9.可选定车道、车轴类型进行数据标定; ▲10.具备软件和硬件看门狗双重保险看护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1.可设置系统软件的背景样式、开机启动,全屏显示; ▲12.具备查看每根传感器的波形图;(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3.可对车道列表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 | 套 | 1 | |
1.8 | 现场控制柜(室外) | 1.机柜组成:柜体+柜门+底座+顶盖+机架+柜锁 2.机柜类型: 1单元1舱,前后开门 3.机柜材质:镀锌钢板20mm厚EPS夹芯板 4.隔热性能:导热系数<0.472W/(m2.k) 5.设备层架:19英寸; 6.进线方式:下进下出Φ150*4 7.防护等级:IP65 8.颜色:灰白,专业户外粉喷涂 9.内置配电装置、防雷、抗浪涌冲击装置:3U配电单元; 10.内置温度控制器、排气风机、精密空调*1,单台制冷量≥600W,可调节机柜内的温度,为机柜内设备提供最理想的运行环境; 11.主要配件包含:LED照明灯*2,8口PDU*2,2口KVM切换器*1,键鼠配线套装,液晶显示器*1等 12.满足 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台 | 1 | |
1.9 | 传感器固化材料 | 1.用于传感器固化安装及线圈安装; 2.承受动荷载的称重石英传感器的灌浆锚固; 3.亦可用于设备基础、金属框架、螺栓的后灌浆锚固; 4.高粘接力,粘接强度可达35Mpa,抗压强度可达100Mpa。无收缩、耐冲击、耐酸碱、抗老化。 | 米 | 6 | |
1.10 | 前端数据处理工作站 | 1.处理器: Intel第4代Core,i5 CPU; 2.内存:DDR3L SODIMM x1,最大支持8GB; 3.系统支持:Windows? 7/8/10,WES 7/10,LINUX; 4.接口:4 x USB3.0,2 x USB2.0,1 x HDMI,1 x VGA,6个RS-232串口(其中4个支持RS485/RS442); 5.存储:1x MSATA,1x HDD/SSD。 | 桶 | 1 | |
1.11 | 异常行驶检测识别分析软件 | 1.针对车辆的异常行驶行为进行检测与识别,形成异常行驶类型的判定结果; 2.异常行驶行为的车辆进一步修正、完善轴重测量曲线,优化称重结果。 3.软件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第三方检测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套 | 1 | |
1.12 | 车辆超限检测数据采集协同分析软件 | 1.对前端称重设备获取的重量信息.车辆的特征信息.抓拍设备获取车牌信息及图片.轮廓检测设备获取的车辆长宽高信息等进行采集; 2.对采集的车辆重量信息.车辆的特征信息.车牌信息.车辆图片以及长宽高信息进行匹配; 3.对前端称重设备.抓拍设备.轮廓检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以及信息发布设备等进行调试与管理; 4.可设置摄像机,LED硬件连接参数,可设置服务器上传地址,; 5.可设置仪表及矩阵参数,可设置车道方向; 6.可设置平台对接地址; 7.登录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8.系统退出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9.各项界面保存响应不超过5秒; ▲10.具备断电重启功能:软件支持断电,开机自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 CNAS 或 ilac-MRA 或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1.当用户操作错误或软件发生错误时,有准确清晰的提示,使用户知道造成错误的原因; 12.对重要数据输入时系统能进行检查,并对用户的非法输入值给出对应提示信息; 13.用户文档完整地说明了软件包的功能以及在程序中用户可以调用的功能; 14.无操作错误引起系统异常退出的情况 15.支持嵌入式国产化操作系统。 | 套 | 1 | |
1.13 | 系统自检标定 | 1.针对各个车型的车辆进行称重标定,根据标定数据合理调整系数,固化场景化动态称重算法,使称重精度符合要求; 2.标定完成后,再次验证与矫正货运车辆各类行驶方式下的动态称重精度; 3.车牌识别与抓拍统计、检验; 4.监控与信息发布系统检验; 5.供电与防雷接地检验。 | 车道 | 2 | |
1.14 | 数据采集稽查一体机 | 实时性: 本地处理数据, 提供实时的响应;灵活性: 自由决定哪些数据上传,哪些数据保留在本地; 加密传输:采用国密算法实现治超业务据加密和可靠传输,在中心侧配置相应的解密软件,确保治超业务数据不被篡改,提升治超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实时视频:支持 H.264、H.265 编解码,支持视频实时调取; 并可按时间、日期范围等进行历史视频调取,支持分屏显示; 视频转发:支持实时视频流转发,单设备可支持 16 路并发数。 录像管理:支持录像计划,支持录像点播与上传; 协议支持:系统支持 GBT28181、ONVIF、RTP、RTCP、RTSP 等 协议; 接口能力:支持上层平台通过接口进行点播,帧率可调节; 支持 16 路视频分析能力(最大 16 路 1080P 解码, 22 TOPS INT8 算力); 支持存储容量不低于 6T,最大可支持 12T,16 路 1080p@4Mb 视频缓存 7 天, 8 路 1080p@4Mb 视频缓存 30 天; 工业防护等级: IP40; 支持-40℃~+60℃温度工作环境。 | 台 | 1 | 设备要求需符合长治超办函〔2021〕70号文件要求 |
1.15 | 称重区引道路面改造 | 称重区引道路面地基改造工程包括:路面破除开挖、渣土清运、钢筋网铺设、秤台地基立模、道路硬化、养护等。硬化长度见本项数量,路宽度为8.5米。 | 米 | 35 | G234线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开挖35m。 |
二、不停车检测车辆识别抓拍设备 | |||||
2、车牌识别子系统 | |||||
2.1 | 高清抓拍单元(车头抓拍) | 1、高像质:采用行业专用GS-CMOS图像传感器,高感光度,高信噪比,高宽动态,呈现高清图像 2、多应用:支持多样性混合场景应用,集卡口电警机动车业务,全方位适配机动车道路交通场景 3、全感知:支持北斗/GPS定位校时(天线需单独下单),感知多维度数据 4、强安全:满足GB35114-A级加密标准,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适用多种复杂环境 5、采用1英寸GS-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输出4096×2160@25fps高清图像 6、支持双码流,且满足H.265&H.264编码,超低延时,超低码率,压缩比高,处理灵活 7、支持单快门、双快门、三快门模式 8、支持1~4车道多种机动车违法抓拍及图片合成、OSD信息叠加 9、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目标检测并提取结构化信息、支持人脸检测并抠出人脸小图 10、支持最大256GB TF卡本地存储,抓拍图片可断网续传 11、支持网络接口、USB接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I/O接口报警输入输出、外置灯接口、支持电源返送 12、支持自动画线功能,可自动识别并画出车道线、抓拍检测线,大幅提高施工调试效率 13、具有防雷和防浪涌功能传感器类型:1英寸GS-CMOS; 镜头:选配(12mm;16mm;25mm;50mm),镜头靶面≥1英寸; 图像分辨率:4096×2160(不包含OSD黑边); 视频分辨率:4096×2160/3392×2008/UXGA(1600×1200)/1080P(1920×1080)/720P(1280×720)/D1(704× 576)/CIF(352×288); 视频帧率:最大支持25fps;默认双快门半帧率,默认主码流(4096×2160@13fps),辅码流(1600×1200@13fps); 视频码率:H.264:32kbps~32767kbpsH.265:32kbps~32767kbpsMJPEG:512kbps~32767kbps;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图片合成:支持1、2、3、4张图片合成; 国密功能:支持国密GB 35114-A级功能; 网络接口:2个独立MAC、物理隔离的RJ-45以太网口,支持10/100/1000M网络数据传输; 存储接口:1个,最大支持256GB TF卡本地存储; 供电方式:AC100V~AC240V(50HZ); 功耗:≤15W; 工作温度:-40℃~+65℃; | 套 | 2 | |
2.2 | 高清抓拍单元(车尾抓拍) | 1、高像质:采用行业专用GS-CMOS图像传感器,高感光度,高信噪比,高宽动态,呈现高清图像 2、多应用:支持多样性混合场景应用,集卡口电警机动车业务,全方位适配机动车道路交通场景 3、全感知:支持北斗/GPS定位校时(天线需单独下单),感知多维度数据 4、强安全:满足GB35114-A级加密标准,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适用多种复杂环境 5、采用1英寸GS-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输出4096×2160@25fps高清图像 6、支持双码流,且满足H.265&H.264编码,超低延时,超低码率,压缩比高,处理灵活 7、支持单快门、双快门、三快门模式 8、支持1~4车道多种机动车违法抓拍及图片合成、OSD信息叠加 9、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目标检测并提取结构化信息、支持人脸检测并抠出人脸小图 10、支持最大256GB TF卡本地存储,抓拍图片可断网续传 11、支持网络接口、USB接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I/O接口报警输入输出、外置灯接口、支持电源返送 12、支持自动画线功能,可自动识别并画出车道线、抓拍检测线,大幅提高施工调试效率 13、具有防雷和防浪涌功能传感器类型:1英寸GS-CMOS; 镜头:选配(12mm;16mm;25mm;50mm),镜头靶面≥1英寸; 图像分辨率:4096×2160(不包含OSD黑边); 视频分辨率:4096×2160/3392×2008/UXGA(1600×1200)/1080P(1920×1080)/720P(1280×720)/D1(704× 576)/CIF(352×288); 视频帧率:最大支持25fps;默认双快门半帧率,默认主码流(4096×2160@13fps),辅码流(1600×1200@13fps); 视频码率:H.264:32kbps~32767kbpsH.265:32kbps~32767kbpsMJPEG:512kbps~32767kbps;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图片合成:支持1、2、3、4张图片合成; 国密功能:支持国密GB 35114-A级功能; 网络接口:2个独立MAC、物理隔离的RJ-45以太网口,支持10/100/1000M网络数据传输; 存储接口:1个,最大支持256GB TF卡本地存储; 供电方式:AC100V~AC240V(50HZ); 功耗:≤15W; 工作温度:-40℃~+65℃; | 套 | 2 | |
2.3 | 高清抓拍单元(侧面抓拍) | 1、高像质:采用行业专用GS-CMOS图像传感器,高感光度,高信噪比,高宽动态,呈现高清图像 2、多应用:支持多样性混合场景应用,集卡口电警机动车业务,全方位适配机动车道路交通场景 3、全感知:支持北斗/GPS定位校时(天线需单独下单),感知多维度数据 4、强安全:满足GB35114-A级加密标准,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适用多种复杂环境 5、采用1英寸GS-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输出4096×2160@25fps高清图像 6、支持双码流,且满足H.265&H.264编码,超低延时,超低码率,压缩比高,处理灵活 7、支持单快门、双快门、三快门模式 8、支持1~4车道多种机动车违法抓拍及图片合成、OSD信息叠加 9、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目标检测并提取结构化信息、支持人脸检测并抠出人脸小图 10、支持最大256GB TF卡本地存储,抓拍图片可断网续传 11、支持网络接口、USB接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I/O接口报警输入输出、外置灯接口、支持电源返送 12、支持自动画线功能,可自动识别并画出车道线、抓拍检测线,大幅提高施工调试效率 13、具有防雷和防浪涌功能传感器类型:1英寸GS-CMOS; 镜头:选配(12mm;16mm;25mm;50mm),镜头靶面≥1英寸; 图像分辨率:4096×2160(不包含OSD黑边); 视频分辨率:4096×2160/3392×2008/UXGA(1600×1200)/1080P(1920×1080)/720P(1280×720)/D1(704× 576)/CIF(352×288); 视频帧率:最大支持25fps;默认双快门半帧率,默认主码流(4096×2160@13fps),辅码流(1600×1200@13fps); 视频码率:H.264:32kbps~32767kbpsH.265:32kbps~32767kbpsMJPEG:512kbps~32767kbps;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图片合成:支持1、2、3、4张图片合成; 国密功能:支持国密GB 35114-A级功能; 网络接口:2个独立MAC、物理隔离的RJ-45以太网口,支持10/100/1000M网络数据传输; 存储接口:1个,最大支持256GB TF卡本地存储; 供电方式:AC100V~AC240V(50HZ); 功耗:≤15W; 工作温度:-40℃~+65℃; | 套 | 2 | |
2.4 | 气体放电闪光灯 | 回电时间短、适于超速抓拍 峰值功率大,有效提升白天人脸效果 具有光敏,支持白天和晚上两档亮度,可通过RS485调节亮度值 电平量触发(可定制开关量触发) 灯体设计新颖别致,具有手动万向节,调节方便 内置光栅(可选配外置光栅),可有效减少光污染 一般规范 防护等级:IP65 电源:AC220V±10% 工作湿度:湿度5%~95%@40℃,无凝结 | 台 | 4 | |
2.5 | 频闪灯 | 16颗原装进口大功率LED频闪灯,单车道环境补光灯; 最佳补光距离16m~25m; 支持5V电平量触发(可选开关量),最大功率36W | 台 | 4 | |
2.6 | L形抓拍杆 | 杆高:7M;挑臂8m,镀锌八角杆。含基础 | 套 | 2 | |
3、电子警察卡口子系统 | |||||
3.1 | 高清抓拍单元 | 1、高像质:采用行业专用GS-CMOS图像传感器,高感光度,高信噪比,高宽动态,呈现高清图像 2、多应用:支持多样性混合场景应用,集卡口电警机动车业务,全方位适配机动车道路交通场景 3、全感知:支持北斗/GPS定位校时(天线需单独下单),感知多维度数据 4、强安全:满足GB35114-A级加密标准,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适用多种复杂环境 5、采用1英寸GS-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输出4096×2160@25fps高清图像 6、支持双码流,且满足H.265&H.264编码,超低延时,超低码率,压缩比高,处理灵活 7、支持单快门、双快门、三快门模式 8、支持1~4车道多种机动车违法抓拍及图片合成、OSD信息叠加 9、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目标检测并提取结构化信息、支持人脸检测并抠出人脸小图 10、支持最大256GB TF卡本地存储,抓拍图片可断网续传 11、支持网络接口、USB接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I/O接口报警输入输出、外置灯接口、支持电源返送 12、支持自动画线功能,可自动识别并画出车道线、抓拍检测线,大幅提高施工调试效率 13、具有防雷和防浪涌功能传感器类型:1英寸GS-CMOS; 镜头:选配(12mm;16mm;25mm;50mm),镜头靶面≥1英寸; 图像分辨率:4096×2160(不包含OSD黑边); 视频分辨率:4096×2160/3392×2008/UXGA(1600×1200)/1080P(1920×1080)/720P(1280×720)/D1(704× 576)/CIF(352×288); 视频帧率:最大支持25fps;默认双快门半帧率,默认主码流(4096×2160@13fps),辅码流(1600×1200@13fps); 视频码率:H.264:32kbps~32767kbpsH.265:32kbps~32767kbpsMJPEG:512kbps~32767kbps;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图片合成:支持1、2、3、4张图片合成; 国密功能:支持国密GB 35114-A级功能; 网络接口:2个独立MAC、物理隔离的RJ-45以太网口,支持10/100/1000M网络数据传输; 存储接口:1个,最大支持256GB TF卡本地存储; 供电方式:AC100V~AC240V(50HZ); 功耗:≤15W; 工作温度:-40℃~+65℃; | 套 | 2 | |
3.2 | 气体放电闪光灯 | 回电时间短、适于超速抓拍 峰值功率大,有效提升白天人脸效果 具有光敏,支持白天和晚上两档亮度,可通过RS485调节亮度值 电平量触发(可定制开关量触发) 灯体设计新颖别致,具有手动万向节,调节方便 内置光栅(可选配外置光栅),可有效减少光污染 一般规范 防护等级:IP65 电源:AC220V±10% 工作湿度:湿度5%~95%@40℃,无凝结 | 套 | 2 | |
3.3 | 多合一补光灯(环保) | 防护等级IP66;可通过软件记录记录闪光灯闪光次数;可通过RS485进行远程升级;最大功耗小于等于48W(补光灯在频闪模式下,亮度等级设置为255);闪光指数GN≥64m;支持通过485接口对补光灯亮度进行调节,可设置为1-255级;最小回电时间小于等于50ms;支持气体脉冲补光、LED频闪补光闪方式,可通过远程控制切换补光方式;具有LED和气体灯管两种光源,支持可见光补光,红外补光;1路RS485接口、1路爆闪输入接口,一路光源切换接口,1路频闪输入接口。 | 套 | 2 | |
3.4 | 终端服务器 | 操作界面:WEB方式; 网络协议:TCP/IP、HTTP、HTTPS、SFTP、FTP、DNS、RTP、RTSP、RTC、NTP、DHCP、IEEE802.1X; 图片编码格式:JPEG; 存储功能:硬盘;FTP;SFTP;; 定位功能:支持北斗;支持GPS; 图片合成:支持1/2/3/4/5/6张原始图片普通合成和关联合成;支持两通道、三通道、多通道关联匹配并将图片合成或编组;支持ID匹配、车牌匹配、先ID后车牌匹配方式;支持以车型、车道、车牌颜色、车身颜色进行模糊匹配;支持合成顺序和特写图序号选择; 断网续传:支持平台断网续传、FTP断网续传;支持手动上传; 硬盘接口:标配1个4T硬盘,最大支持4个SATA接口3.5"硬盘; RS-485接口:4个; RS-232接口:3个(其中1个用于调试串口数据); USB接口:2个,USB 3.0接口; 网络接口:18个,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RJ-45),16个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RJ-45); 视频输入:视频接入模式支持16路网络压缩高清视频输入;卡口合成模式支持12路网络压缩高清视频输入; 报警输入:4路; 报警输出:4路(光耦输出); 供电方式:DC12V; 功耗:<40W; 工作温度:-30℃~+65℃; 工作湿度:10%~90%(无凝结); | 套 | 1 | |
4、视频监控子系统 | |||||
4.1 | 高速智能监控球机 | 传感器类型:1/2.8英寸 CMOS; 像素:400万; 最大分辨率:2560×1440; 最低照度:彩色:0.005Lux@F1.6黑白:0.0005Lux@F1.60Lux(红外灯开启); 最大补光距离:250m(红外); 补光类型:红外; 雨刷功能:雨刷; 镜头焦距:4.8mm~154mm; 光学变倍:32倍; 视频结构化: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人体检测;支持优选;支持抓拍;支持上报最优的抓图机动车属性(车牌,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牌颜色,车标,车系/年款,其他属性:遮阳板,安全带,抽烟,打电话,车内饰品,年检标志); 周界防范:支持绊线入侵;支持区域入侵;支持穿越围栏;支持徘徊检测;支持物品遗留;支持物品搬移;支持快速移动;支持停车检测;支持人员聚集;支持人车分类报警;支持联动跟踪; 人脸检测:支持人脸检测;抓拍策略支持优选优先、实时抓拍、质量优先;支持人脸属性提取:支持6种属性8种表情:性别,年龄,眼镜,表情(愤怒、悲伤、厌恶、害怕、惊讶、平静、高兴、困惑),口罩,胡子;支持人脸抠图区域可设:人脸,单寸照; 防抖功能:电子防抖; 透雾功能:电子透雾; 音频输入:1路; 音频输出:1路; 报警接口:7进2出; 语音对讲:支持; 报警输入:7路,开关量输入(0~5V DC); 报警输出:2路; 供电方式:AC24V/3A±25%(标配); 球机尺寸:8寸; 接口类型:RJ45接口;RS485接口; 其他特性:支持国密算法SM1、SM2、SM3、SM4,支持GB35114 A级 | 套 | 2 | |
4.2 | 硬盘录像机(含硬盘) | 主处理器: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操作界面:WEB方式,本地GUI操作; 接入路数:8路; 硬盘接口:8个,SATA3.0,单盘最大10T; 分辨率:16M/12M/8M/5M/4M/3M/1080P/720P/D1; 解码能力:不开智能:1路16M@20fps;1路12M@20fps;2路8M@30fps;4路5M@30fps;5路4M@30fps;10路1080P@30fps;开智能:1路16M@20fps;1路12M@20fps;2路8MP@30FPS;3路5MP@30FPS; 4路4MP@30FPS ;8路1080P@30FPS;; 多路回放:1、4、9分割; 人脸库容量:最大10个人脸库,20000张图片; 报警输入:16路; 报警输出:4路; 画面分割:主屏:1、4、8、9分割;辅屏:1、4、8、9分割; 前智能分析:支持前智能人脸检测、人脸识别、周界防范、通用行为分析、立体行为分析、人群分布、人数统计、热度图、SMD功能; 后智能分析:支持后智能人脸检测、人脸识别、周界防范、SMD; 音频输入:1路,RCA输入口,语音对讲输入; 音频输出:1路,RCA输出口,复用语音对讲输出; HDMI接口:1个, 最大支持4K分辨率输出; VGA接口:1个; 网络接口:2个RJ-45,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 | 台 | 1 | |
三、不停车检测信息发布系统 | | ||||
5、信息发布子系统 | |||||
5.1 | LED显示屏屏体(F型) | 1.显示尺寸为3.3m*1.86m;2.显示颜色:单红色;3.视认角:≥30°;4.亮度调节:手动/自动64级(根据外部环境,自动调节光源亮度);5.显示内容:全屏编辑、汉字、英文字符、阿拉伯数字、特殊符号等;6.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7.失控率:≤1‰(离散型);8.传输速率:≥2.4kbps可调或100M以太网;9.可视距离:静态视认距离≥250m;动态视认距离≥210m(车速80km/h);10.LED采用恒电流驱动,具有过流保护功能;11.箱体结构:冷轧钢板,机箱全密封,防晒、防水、防尘;12.防护等级:IP65;13.抗风速:≥40m/s;14.接地:端子;15.配备防雷器;16.点间距:≥10mm。 | 台 | 2 | |
5.2 | F型立杆 | 1、立柱尺寸:Φ351(热镀锌),净空高度不小于6.5m。横梁尺寸:Φ180mm(热镀锌)。1.8m*1.8m*2.2m,含预埋法兰地笼、预埋防雷接地,避雷针,基础施工等。 | 套 | 2 | |
5.3 | 屏幕控制器 | 控制器与检测系统计算机相连,接收系统计算机指令的远程控制,并反馈各种信息如确认信息、故障信息、警告信息等。 | 套 | 2 | |
5.4 | 非现场执法标志牌 | F型325标准立杆,含立杆,地笼,标志牌。版面尺寸:3.0×1.8米,版面内容“您已进入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 | 套 | 2 | |
5.5 | 电子警察监控区提示牌 | F型325标准立杆,含立杆,地笼,标志牌。版面尺寸:3.0×1.8米,版面内容“电子警察监控区 严禁变道 压线行驶” | 套 | 2 | |
5.6 | 检测区提示牌 | 矩形标志板,版面尺寸:1.5×0.65米,,版面内容分别为“电子监控区域”和“动态自动检测区域”。 | 套 | 2 | |
5.7 | 卸载提示标志牌 | F型325标准立杆,含立杆,地笼,标志牌。版面尺寸:3.0×1.8米,版面内容“超限超载车辆请至指定卸载场进行卸载 主动消除违法行为” | 套 | 2 | |
5.8 | 卸载点提示牌 | F型325标准立杆,含立杆,地笼,标志牌。版面尺寸:3.0×1.8米,版面内容地图标识卸载点位置 | 套 | 2 | |
四、不停车检测辅助配套设施 | |||||
6、辅助配套设施 | |||||
6.1 | 供电局市电初装费 | 供电局包装新增用电,挂电表费用,按实际市价计算,按需发生。 | 项 | 1 | |
6.2 | 主电缆(市电引入) | 国标YJV3*10平方(从取电点至现场控制机柜) | 米 | 300 | |
6.3 | LED供电电缆 | 国标YJV 3*4(从控制机柜至LED屏前端抱杆机箱) | 米 | 500 | |
6.4 | 摄像机电源线 | 国标RVV 2*1.5 | 米 | 400 | |
6.5 | 接地制作 | 采用单点就近接地方式,采用直流并联接地方法。电缆采用穿管敷设的方式,控制埋深0.8m。 | 套 | 5 | |
6.7 | 信号防雷器 | 包含机柜、抓拍杆件、LED屏 | 个 | 5 | |
6.8 | 电源防雷器 | 包含机柜、抓拍杆件、LED屏 | 个 | 5 | |
7、信号传输子系统 | |||||
7.1 | 网线 | 室外防水超五类网线UTP-5 | 米 | 600 | |
7.2 | 光缆 | 国标4芯 | 米 | 500 | |
7.3 | 光缆终端盒 | 满足建设需求,配套设施 | 套 | 1 | |
7.4 | 光纤收发器 | 1个千兆电口;传输距离≥20km | 套 | 4 | |
7.5 | 控制柜防护栏 | 定制机柜防护栏,用于保护野外控制机柜(黄黑带)。含警示牌(有电危险,禁止靠近) | 套 | 1 | |
7.6 | 接入交换机 | ≥8口工业级千兆交换机 | 台 | 4 | |
7.7 | 核心交换机 | ≥16口工业级以太网千兆交换机 | 台 | 1 | |
7.8 | 前端抱杆机箱 | 【抱杆】尺寸≥50cm*40cm*30cm;箱体采用镀锌板(板厚≥1.2mm);含空开、电源插板。 | 台 | 4 | |
7.9 | 管道与管线敷设 | 型号:Φ50;PE 管;壁厚 3mm;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图纸,根据图纸挖沟埋 PE 管,形成管线路由,PE 管埋设深度大于 40cm。 | 米 | 500 | |
7.10 | 手井 | 1.砌砖结构,水泥加固成型; 2.手井内径≥400mm*400mm,手井盖500*500*40mm; | 个 | 8 | |
7.11 | 网络 | 网络专线租赁、租赁时间1年 | 条 | 1 | |
7.12 | 熔纤 | 定制 | 项 | 1 | |
7.13 | 辅材 | 水晶头、插线板、电力胶布、扎带带等 | 项 | 1 | |
五、不停车检测数据处理对接及设备安装调试 | |||||
8.1 | 平台对接费用 | 接入宁乡市治超执法局等平台 | 项 | 1 | |
8.2 | 计量检定费 | 实车测试,数据联调与校正,一年省计量部门检定 | 车道 | 2 | |
六、其他 | | ||||
9.1 | 路面标线 | 白实线,0.15m宽热熔标线,厚度2.0MM±0.2mm | 米 | 200 | |
9.2 | 路面标线 | 黄实线,0.15m宽热熔标线,厚度2.0MM±0.2mm | 米 | 100 | |
9.3 | 波形护栏 | 每4米立柱,Gr-B-2E型 | 米 | 50 | |
9.4 | 封道及安保 | 路面封道施工时安全维护所需的隔离水马、反光锥、交通指示提醒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及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员约45天交通维护费用等,并做好施工结束之后垃圾的清理工作。 | 项 | 1 |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