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成交公告
双平面链路租赁运维技术保障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计算机产品正版软件无线局域网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库专用工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材料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传输设备SLA考核巡检服务巡检报告线路带宽资源利用率网络设备状态告警统计日志分析配置同步计算资源状态合理优化概述意见实时的故障处理进度报告应急响应方案故障处理流程反馈机制处理报告故障响应服务重大时刻值守项目管理团队沟通管理链路互联互通链路性能技术参数商务支持团队付款发票撤单改单链路订单链路升速线路迁移应急处理故障升级固定团队物理层面的巡检安全隐患集成服务链路运维集成性调测集成测试联调服务网络互通协调服务互联网接口运行维护期技术文档技术资料系统实施服务检测链路连接开通线路租赁重点通信保障重点电路通信保障设备巡检用户维护线路资料网络运行运维团队整体网络一站式服务接入线路接入设备网络监控网络故障问题追踪监控平台接入带宽可进行弹性管理带宽升速专线号项目开发线路施工设备调试专项报告设计实施方案方案变更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租用电路本系统项目建设整体联动软硬件资源服务资源软硬件正常运行技术故障线路维护电路迁移咨询组网建议系统技术支持运维保障技术方案系统解决方案配置方案客户化开发方案测评报告数据迁移方案知识产权
金额
401.9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115934-6
预算金额402万元
招标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招标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婷婷010-67118164
中标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40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0115934-6(招标文件编号:20220115934-6)
二、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401.98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佳琦、吴秋平、阚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取标准,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32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韩女士010-6446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聂婷婷010-67118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婷婷
电 话: 010-67118164
第三章协商程序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采购邀请2目录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
术保障(A平面)
项目编号:20220115934-6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1.项目编号:__20220115934-6__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5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四章采购需求22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5.合同履行期限:__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___4.采购需求:3.项目预算金额:_402_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_402_万元2.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 | 402 | 37条500M部到省主用链路,32条100M各省同城链路,10条1G在京单位城域网线路和1条1G北京互联网线路。 | 详见采购需求。 |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三、获取采购文件(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1)供应商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四、应答文件提交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领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宝绿码、行程卡绿码。2.获取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4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采购人信息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五、其他补充事宜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聂婷婷010-67118164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韩女士010-6446350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10-67118164项目联系人:聂婷婷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3 | 采购预算 | 402万元 |
2.4 |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原件(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第1-2格式);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原件;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在协商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提交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并存档备查。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
2.5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是 ■否 |
6.3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__3__个工作日前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0.1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收款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行号:308100005184;银行账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12。 |
10.7.5 | 保证金 |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 |
11.1 | 应答有效期 | 自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 |
13.1 | 应答文件份数 | 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应答文件U盘形式,包含可编辑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
16.1 | 应答文件开启 | 时间:2022年9 月29日 下午13时30分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层315会议室。 |
17.2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组成 | 按规定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的确定方式: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23.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__纸质原件送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4室。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_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__;联系电话:_01067118164__;通讯地址:_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4室(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__。 |
24.1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__参照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取标准,下浮20%_______;缴纳时间:_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_。 |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采购内容及概况、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涉及)执行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不涉及)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应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参与协商的费用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应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应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
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应答无效。应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协商程序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响应范围、应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三应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应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应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应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应答无效。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应答有效期。
应答有效期《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应答文件的;
应答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四应答文件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需要加盖公章。应答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需要有本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应答文件的签署、盖章应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应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应答无效。
(3)标袋密封:标袋密封处应覆盖封条,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档案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应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应答文件的装订: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采用胶装、线装、热熔装订、打孔热熔装订等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的方式,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2)写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清楚标明递交应答文件的地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所有标袋上均应:供应商应将所有应答文件(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一个标袋放不下,可用二个或多个标袋)。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答文件电子文档1份(应答文件U盘形式,包含可编辑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在送达《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应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在送达《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送达《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并由法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送达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应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签到确认。应答文件的送达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应答文件的开启五协商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协商程序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应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应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告知提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应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三章协商程序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应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应答无效。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4 | 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原件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应答文件的密封 | 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 不允许 |
2 | 应答文件的签署 | 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时附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 不允许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参加协商时被授权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接受检验)。 | 不允许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不允许 |
5 | 保证金 | 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 不允许 |
6 | 应答有效期 | 应答文件有效期满足的 | 不允许 |
报告违法行为2.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商定合理价格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应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应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按无效处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预算金额:402万元2.资金来源:财政部专项资金1.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一、项目简介第四章采购需求2.5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质量要求:提供最高等级MSTP或PTN或OTN专线,骨干网络可利用率不低于99.99%,抖动≤2ms;链路通道ES(误码秒数)≤6个/2小时;提供有效迂回保护方案;本地链路延时≤10ms,长途链路每100公里的延时增加≤1ms;误码率<10-7。(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3)采购标的的数量:37条500M部到省主用链路,32条100M各省同城链路,10条1G在京单位城域网线路和1条1G北京互联网线路。(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采购租赁链路建成上联应急管理部、下接全国32个省级应急管理机构的A平面骨干信息高速通道和交换枢纽;同时建成应急管理部在京单位A平面星形互联网络,为应急管理部在京单位有力、有序、高效协同指挥提供可靠传输通道。(1)采购标的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4.采购需求概况:
7.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现场踏勘:否5.服务期限: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互联网线路要求:提供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服务,IDC/ISP接入资源管理服务,IDC/ISP信息安全管理服务。安全要求:同城内两个平面底层光纤资源不得同一路由;具有提供数据和传输两个层资源的能力;互联网出口链路须支持向IPv6平滑过渡;提供POPTOPOP之间链路带保护。服务要求:所有线路必须开设在供应商或其授权单位拥有产权的传输设备上,且接入层传输设备只能为应急管理机构相关单位服务;传输设备要有充足的备件储备,硬件故障后,备件需要在2小时内到场;链路平均修复时间4小时。供应商对每条线路均提供至少一次迁移服务。
2.技术负责人:需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工作经验应在5年以上。(供应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工作年限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拟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团队按期完成项目运维工作的协调管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工作经验应在5年以上,且具备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供应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工作年限承诺书,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相关内容页或其他证明文件,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商务要求(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第1-2)的格式进行承诺。(1)营业执照及资质:须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后附相应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等证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资格要求
5.传输设备要求:所有线路必须开设在成交人或其授权单位拥有产权的传输设备上,且接入层传输设备只能为应急管理机构相关单位服务;传输设备要有充足的备件储备,硬件故障后,备件需要在2小时内到场;传输设备上连冗余资源不少于50%,以便业务的扩展;传输设备必须保证有50%冗余物理端口;同一场所内多于2条链路的同一运营商资源,需经不同路由及传输节点进入采购人指定场所,无单点故障隐患。4.传输技术指标:本地链路延时≤10ms,长途链路每100公里的延时增加≤1ms;误码率<10-7。3.光纤链路技术指标:具备物理隔离的MSTP或PTN或OTN网络,线路可智能控制,具有1+1+N的线路自动倒换功能,以及光复用段保护功能;光纤质量参照ITU-TG.650、ITU-TG.652及国家相应标准执行。每公里光纤损耗最大值不高于0.25DB;光纤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单模光纤,可以应用在1310nm和1550nm两个波长区。端到端线路的可用率为99.9%;封包成功率≥99.999%;抖动≤2ms;平均修复时间4小时;本地接入线路可用率99.99%;链路通道ES(误码秒数)≤6个/2小时;链路通道SES(严重误码秒数)≤6个/2小时;提供用户节点(4个核心节点和32个省级节点)与运营商局端光端机之间光缆链路的有效迂回保护方案。2.线路资源条件:在京单位城域网底层光纤资源异构要求,综合考虑各个供应商的光纤资源,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同一路由,并出具路由图或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全国统一的传输链路,供应商或其授权单位拥有线路资源的自有产权;具有北京城域网光纤资源,可提供裸光纤组成的北京城域网。1.技术服务总体要求:同城内两个平面底层光纤资源不得同一路由;具有提供数据和传输两个层资源的能力;互联网出口链路须支持向IPv6平滑过渡;提供POPTOPOP之间链路带保护;提供最高等级MSTP或PTN或OTN专线,骨干网络可利用率不低于99.99%。四、技术要求
1.现场管理要求:七、管理要求六、服务内容五、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要求项目 | 服务要求标准 |
1 | 服务标准 | (1)SLA考核服务:供应商建立完善的SLA考核机制,实现服务可考核,制定SLA考核制度,供应商每季度提供服务报告,当服务未达到SLA承诺时,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奖惩措施。(2)巡检服务:供应商按季度提供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包括:线路带宽资源利用率、网络设备状态、告警统计、日志分析、配置同步、计算资源状态等信息;并根据巡检报告给出合理优化概述意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方案:供应商根据最终项目交付成果,提供完善的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方案,包括处理流程、反馈机制、与处理报告等内容。(4)故障响应: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响应服务,响应率100%,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响应时间:供应商响应时间≤10分钟,到达故障现场时间≤2小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平均无故障时间:≥99.9%,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故障报告:当故障处理完毕后,供应商在≤30分钟内通知受影响单位,并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故障报告(8)重大时刻值守:供应商在重大事件及会议期间、割接后或其它可能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提供全程人员值守;(9)供应商承诺接入带宽可进行弹性管理,在采购人需要带宽升速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 48 小时内完成;在应急状态下,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小时内完成带宽升速;采购人需要带宽降速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一周内完成;增减的带宽相抵后,采购人节省的带宽按照合同金额折算为租赁天数,延长计算;增加的带宽差额,双方协商解决。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项目管理团队:成交人需要组建项目管理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交付,指派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成交工程的时间、质量及沟通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项目结束后,成交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向采购人负责人提供完成的项目资料;成交人负责处理不同资源提供商之间的链路互联互通的配合协调事宜;成交人应负责采购人其它业务部门或分包单位关于链路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要求的协调配合工作,并以满足采购人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标准;成交人有义务根据采购人的业务发展,提供满足采购人采购人要求的链路性能及参数配置调整响应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11)商务支持团队:成交人需要组建专门的商务支持团队,负责协调采购人人员下单、付款、发票、撤单、改单事宜;订单集中受理;新增链路订单及现有链路订单的变更受理时间可依据采购人业务的迫切性弹性调整;具备为满足采购人应急需要而提出的链路升速、迁移等需求的应急处理能力。(12)售后服务团队:7*24小时热线电话支持;实时的故障处理进度报告(平均45分钟汇报一次,汇报形式包括电话、短信及邮件。发生故障4小时内恢复;专职的客户服务经理,定期与采购人开会检讨服务质量及改善措施;任何影响采购人业务的维护、割接需要提前5天通知采购人,否则视同故障;故障修复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故障报告;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故障升级处理流程;成交人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一段时间内的成交工程中涉及的所有线路的故障汇总报告;定期安排固定团队对采购人使用的资源进行物理层面的巡检,排查安全隐患。(13)集成服务:负责双平面核心节点间互通的链路运维、省级节点(应急管理部门)上联至核心节点的链路运维,同时负责连接B平面的另一个省级节点的链路运维;负责双平面网络中链路和传输设备的集成性调测,必要时提供集成测试方案。(14)联调服务:负责总体协调两个平面的网络互通,针对两个平面面向招标人提供统一协调服务。(15)线路迁移:供应商对每条线路均提供至少一次迁移服务,此项服务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
2 | 驻场人员资格 |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本单位从事这项工作的年限不低于2年。(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工作年限承诺书,同时须提供驻场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表,以上复印件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链路起止点 | 带宽要求 |
1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2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3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4 | 安信大厦至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 | 1G |
5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6 | 安信大厦至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 1G |
7 | 安信大厦至森林消防局 | 1G |
8 | 安信大厦至国家减灾中心 | 1G |
9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10 | 安信大厦至消防救援学院 | 1G |
1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北京-北京 | 100M |
1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天津-天津 | 100M |
1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石家庄-石家庄 | 100M |
1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郑州-郑州 | 100M |
1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哈尔滨-哈尔滨 | 100M |
1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春-长春 | 100M |
1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沈阳-沈阳 | 100M |
1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太原-太原 | 100M |
1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上海-上海 | 100M |
2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济南-济南 | 100M |
2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合肥-合肥 | 100M |
2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京-南京 | 100M |
2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昌-南昌 | 100M |
2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杭州-杭州 | 100M |
2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武汉-武汉 | 100M |
2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福州-福州 | 100M |
2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贵阳-贵阳 | 100M |
2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昆明-昆明 | 100M |
2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重庆-重庆 | 100M |
3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成都-成都 | 100M |
3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宁-南宁 | 100M |
3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海口-海口 | 100M |
3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广州-广州 | 100M |
3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沙-长沙 | 100M |
3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兰州-兰州 | 100M |
3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安-西安 | 100M |
3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呼和浩特-呼和浩特 | 100M |
3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兵团(乌鲁木齐)-兵团 | 100M |
3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 100M |
4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宁-西宁 | 100M |
4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银川-银川 | 100M |
4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拉萨-拉萨 | 100M |
43 | 北京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44 | 北京核心节点-贵阳核心节点 | 500M |
45 | 北京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46 | 贵阳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47 | 贵阳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48 | 北京核心节点-北京 | 500M |
49 | 北京核心节点-天津 | 500M |
50 | 北京核心节点-石家庄 | 500M |
51 | 北京核心节点-郑州 | 500M |
52 | 北京核心节点-哈尔滨 | 500M |
53 | 北京核心节点-长春 | 500M |
54 | 北京核心节点-沈阳 | 500M |
55 | 北京核心节点-太原 | 500M |
56 | 上海核心节点-上海 | 500M |
57 | 上海核心节点-济南 | 500M |
58 | 上海核心节点-合肥 | 500M |
59 | 上海核心节点-南京 | 500M |
60 | 上海核心节点-南昌 | 500M |
61 | 上海核心节点-杭州 | 500M |
62 | 上海核心节点-武汉 | 500M |
63 | 上海核心节点-福州 | 500M |
64 | 贵阳核心节点-贵阳 | 500M |
65 | 贵阳核心节点-昆明 | 500M |
66 | 贵阳核心节点-重庆 | 500M |
67 | 贵阳核心节点-成都 | 500M |
68 | 贵阳核心节点-南宁 | 500M |
69 | 贵阳核心节点-海口 | 500M |
70 | 贵阳核心节点-广州 | 500M |
71 | 贵阳核心节点-长沙 | 500M |
72 | 兰州核心节点-兰州 | 500M |
73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安 | 500M |
74 | 兰州核心节点-呼和浩特 | 500M |
75 | 兰州核心节点-兵团(乌鲁木齐) | 500M |
76 | 兰州核心节点-乌鲁木齐 | 500M |
77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宁 | 500M |
78 | 兰州核心节点-银川 | 500M |
79 | 兰州核心节点-拉萨 | 500M |
80 | 安信大厦互联网接口1 | 1G |
八、付款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在服务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同时乙方提供合格的“服务运行报告”。2.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售后服务管理方面。7*24小时热线电话支持;实时的故障处理进度报告(平均45分钟汇报一次,汇报形式包括电话、短信及邮件。发生故障4小时内恢复;专职的客户服务经理,定期与采购人开会检讨服务质量及改善措施;任何影响采购人业务的维护、割接需要提前5天通知采购人,否则视同故障;故障修复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故障报告;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故障升级处理流程;成交人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一段时间内的成交工程中涉及的所有线路的故障汇总报告;定期安排固定团队对采购人使用的资源进行物理层面的巡检,排查安全隐患。商务管理方面。成交人需要组建专门的商务支持团队,负责协调采购人人员下单、付款、发票、撤单、改单事宜;订单集中受理;新增链路订单及现有链路订单的变更受理时间可依据采购人业务的迫切性弹性调整;具备为满足采购人应急需要而提出的链路升速、迁移等需求的应急处理能力。项目管理方面。成交人需要组建项目管理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交付,指派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成交工程的时间、质量及沟通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项目结束后,成交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向采购人负责人提供完成的项目资料;成交人负责处理不同资源提供商之间的链路互联互通的配合协调事宜;成交人应负责采购人其它业务部门或分包单位关于链路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要求的协调配合工作,并以满足采购人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标准;成交人有义务根据采购人的业务发展,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链路性能及参数配置调整响应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
序号 | 付款节点 |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或金额) | 备注 |
1 | 首付款 | 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 |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90)% | |
3 | 尾款 | 签订合同3个月后 |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100)% |
合同书技术保障(A平面)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乙方: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合同名称: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乙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3.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应答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书面承诺文件;1.甲方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针对其颁发的补遗和修改文件;一、组成合同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应急指挥骨干网双平面链路租赁及运维技术保障(A平面)合作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地址: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二、定义如果乙方的应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应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为准。如果乙方的应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应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主。6.法人代表授权书。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签署生效后,形成的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质量标准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及附件;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产品送达、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的场所。5.“技术文档”、“技术资料”系指以包括纸介质和电子介质等形式存在的所有技术资料、材料和文档。4.“服务”、“技术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系统实施服务。3.“产品”系指乙方按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_/_。2.“合同总金额”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
三、合同内容和方式11.“售后服务期”、“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质量保障期”系签订合同后到项目验收日合格止。9.“验收”系指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在服务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同时成交方提供合格的“服务运行报告”,则通过验收。8.“交货”系指乙方所有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进行的产品交接和查验。7.“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
(2)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测试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乙方完成所有的电路开通。本项目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电路和服务的交付:四、履行期限乙方就本项目提供的内容见下表(详细费用价格明细见附件1)。
序号 | 链路起止点 | 带宽要求 |
1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2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3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4 | 安信大厦至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 | 1G |
5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6 | 安信大厦至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 1G |
7 | 安信大厦至森林消防局 | 1G |
8 | 安信大厦至国家减灾中心 | 1G |
9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10 | 安信大厦至消防救援学院 | 1G |
1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北京-北京 | 100M |
1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天津-天津 | 100M |
1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石家庄-石家庄 | 100M |
1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郑州-郑州 | 100M |
1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哈尔滨-哈尔滨 | 100M |
1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春-长春 | 100M |
1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沈阳-沈阳 | 100M |
1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太原-太原 | 100M |
1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上海-上海 | 100M |
2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济南-济南 | 100M |
2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合肥-合肥 | 100M |
2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京-南京 | 100M |
2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昌-南昌 | 100M |
2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杭州-杭州 | 100M |
2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武汉-武汉 | 100M |
2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福州-福州 | 100M |
2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贵阳-贵阳 | 100M |
2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昆明-昆明 | 100M |
2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重庆-重庆 | 100M |
3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成都-成都 | 100M |
3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宁-南宁 | 100M |
3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海口-海口 | 100M |
3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广州-广州 | 100M |
3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沙-长沙 | 100M |
3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兰州-兰州 | 100M |
3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安-西安 | 100M |
3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呼和浩特-呼和浩特 | 100M |
3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兵团(乌鲁木齐)-兵团 | 100M |
3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 100M |
4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宁-西宁 | 100M |
4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银川-银川 | 100M |
4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拉萨-拉萨 | 100M |
43 | 北京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44 | 北京核心节点-贵阳核心节点 | 500M |
45 | 北京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46 | 贵阳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47 | 贵阳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48 | 北京核心节点-北京 | 500M |
49 | 北京核心节点-天津 | 500M |
50 | 北京核心节点-石家庄 | 500M |
51 | 北京核心节点-郑州 | 500M |
52 | 北京核心节点-哈尔滨 | 500M |
53 | 北京核心节点-长春 | 500M |
54 | 北京核心节点-沈阳 | 500M |
55 | 北京核心节点-太原 | 500M |
56 | 上海核心节点-上海 | 500M |
57 | 上海核心节点-济南 | 500M |
58 | 上海核心节点-合肥 | 500M |
59 | 上海核心节点-南京 | 500M |
60 | 上海核心节点-南昌 | 500M |
61 | 上海核心节点-杭州 | 500M |
62 | 上海核心节点-武汉 | 500M |
63 | 上海核心节点-福州 | 500M |
64 | 贵阳核心节点-贵阳 | 500M |
65 | 贵阳核心节点-昆明 | 500M |
66 | 贵阳核心节点-重庆 | 500M |
67 | 贵阳核心节点-成都 | 500M |
68 | 贵阳核心节点-南宁 | 500M |
69 | 贵阳核心节点-海口 | 500M |
70 | 贵阳核心节点-广州 | 500M |
71 | 贵阳核心节点-长沙 | 500M |
72 | 兰州核心节点-兰州 | 500M |
73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安 | 500M |
74 | 兰州核心节点-呼和浩特 | 500M |
75 | 兰州核心节点-兵团(乌鲁木齐) | 500M |
76 | 兰州核心节点-乌鲁木齐 | 500M |
77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宁 | 500M |
78 | 兰州核心节点-银川 | 500M |
79 | 兰州核心节点-拉萨 | 500M |
80 | 安信大厦互联网接口1 | 1G |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和完整对价,已经包括所有相关税费、其员工履行本合同的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合同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价款。五、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线路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金额约定,续签相关租赁合同。当国家或社会线路资费降低时,续签的合同项下电路租费亦按照国家或社会线路资费的优惠幅度同步降低。本项目完成全部电路开通以及其他全部内容的调试测试并具备正式使用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正式提供服务的书面告知函,书面告知函要求全部电路开通竣工单、测试记录等全套材料作为附件。电路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全部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电路实际开通日以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签署的电路竣工单的日期为准。乙方负责在3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及电路开通。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当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乙方应合理制定施工进度和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展和甲方需求进行灵活调整,确保项目达到甲方需求。
首付款:项目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90%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0%的合同款。2.支付方式:帐号:开户名:开户行:1.乙方委托为收款单位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帐户信息如下:
2.乙方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国家现行项目实施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记录、检测。1.乙方保证按ISO9001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调试、检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和质量控制。项目质量要求4.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如国家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的,无论本合同是否存在相反约定,本合同项下合同款的支付及结算等应以国家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3.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资金申请和下达周期的影响,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或不能按期支付合同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尾款:签订合同3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10%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款。
2.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资源和必要场地。1.乙方必须根据A平面和B平面的链路连接要求,互相配合,做好链路的互联、调试和开通等工作。七、项目实施5.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4.项目验收应按服务运行报告、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依据,并有相关专业测试单位出具相应的测验结论报告。3.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8.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一实施计划,并配合计划安排参与人员。原则上本计划将作为本项目的工作周期,并以此作为评估本项目工作成效的依据。7.乙方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内容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和环节,计划需要明确时间、人员、进度、里程碑等交付品。计划至少应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整个项目的实施总计划,第二个层次为各个阶段的实施计划,各个阶段的实施计划应细化到每日、每人的工作。6.本项目在甲方需求未产生重大变更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不会产生费用变更。5.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总体目标和技术路线的情况下,甲方提出的合理地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乙方应予以理解并迅速响应。4.乙方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后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合同条款,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若超过计划完工日15天以上的天数按超期处罚。3.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1.甲乙双方需共同建立项目交付规则,并制定详细的《项目交付内容清单》。九、项目交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在服务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同时乙方提供合格的“服务运行报告”。八、验收10.其他:无9.如面临实施难题,实施计划存在必须调整的情况,甲乙双方人员需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建立《计划调整备忘录》后方可修改实施计划。在此之前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修改实施计划。
线路租赁:在线路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提供以下服务:十、运行维护期5.如果乙方在正常情况下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如有部分内容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未能完成,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延迟交付,但乙方必须保证未完成内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交付。3.双方明确承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所有交付事项。2.乙方应根据《项目交付内容清单》无条件提交需要交付的各项内容。
(6)对于由于外部原因或者用户原因引起的业务割接,乙方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制订详细割接方案备案;割接时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尽量做到不停或少停电路。(5)能够提供重点通信保障,定期、按需为用户提供重点电路通信保障,保证用户重点线路在重要运行时期的零中断。(4)定期(不少于一季度一次)到用户端进行设备巡检,了解客户需求,分析用户网络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优化措施,并至少每半年度一次向用户提供《用户网络运行分析报告》。(3)建立用户维护资料:对于客户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线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2)设立专门投诉电话,接受甲方提出的意见。并应在接到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投诉处理意见。(1)承诺成立运维团队为应急管理部提供整体网络的一站式服务(线路问题、设备问题统一解决),包括各级接入线路和接入设备的服务。24×365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保障;公布24×365技术支持热线电话,提供24×365不间断网络监控。
(12)承诺在所提供的网络链路发生中断时,在30分钟之内通过用户选定的通讯方式及时通知用户。(11)承诺设专人负责处理电路故障、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协助用户相关管理人员排查可能因电路质量或故障造成的网络故障。(10)具备在应急指挥骨干网各级节点所在属地或附近的备品备件库,在线路发生故障时及时更换备品备件。(9)具备完善的故障处理流程及问题追踪;通过邮件、短信、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8)提供的线路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能够适应招标方网络结构的变化,具有灵活的带宽伸缩能力,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7)接入带宽可进行弹性管理,在甲方需要带宽升速时,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48小时内完成;在应急状态下,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个小时内完成带宽升速;甲方需要带宽降速时,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周内完成;增减的带宽相抵后,甲方节省的带宽按照合同金额折算为租赁天数,延长计算;增加的带宽差额,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在应答文件中所列产品的名称、型号应与安装实施中实际使用的产品完全一致,都必须是报价中的产地,并提供相关证明,需原装封箱包装。如发现实物与应答文件等资料不符,甲方有权更换,其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裂、损坏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足,并不得影响工期。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有关产品部件等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3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供货时需经甲方的认可。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甲方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乙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甲方所有。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甲方,乙方必须提供项目包含的所有专线号。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合同租期满后所有软、硬件设备将无偿供甲方使用。(14)对每条线路均提供至少一次迁移服务。(13)承诺在出现上述中断时,在30分钟内给出初步的故障判断报告,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并及时向用户申告人员通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故障处理完毕3个工作日内,需向用户递交详细的故障处理报告。
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十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其他:无。乙方对在项目建设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的责任。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进度进场实施,按照项目需求、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开发、线路施工和设备调试。
其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度报告及专项报告等。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
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实施方案、方案变更和优化,向甲方的建议权;乙方需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指标需求和业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乙方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租用电路的开通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及整体联动,负责处理好与其他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资源和服务资源,甲方拥有使用权,在合同期及顺延的租用期内,乙方做好巡检运维工作,保证软硬件正常运行。乙方负责全程处理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乙方在进入甲方管辖范围内进行设备和线路维护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业务规定。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根据应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许可,并保证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安排。十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合同服务期内甲方因自身需求涉及本项目时,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并免费提供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电路迁移等服务,以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由于乙方端口、线路资源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电路,乙方应提前向甲方说明,并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租用电路。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电路满足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至少每月一次对所出租的电路及设备进行维护。乙方视甲方为乙方的全国重要客户,提供优质的端到端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免费提供租用电路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当国家或社会线路资费降低时,续签的合同项下电路租费亦按照国家或社会线路资费的优惠幅度同步降低。乙方应与甲方授权的技术支撑单位签订系统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协议,就项目建设中的技术支持以及投入运行后的运维保障进行约定。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正常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5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应答文件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应答文件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如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超期30天内,每天扣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30天,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同时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的款项,所退款项每超过一天,乙方按须本项目总价款的1‰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十四、争议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七、保密条款3.除合同本身以外,合同列明的技术文档、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按甲方的要求将上述文档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甲方。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或为本合同之外目的使用。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十六、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八、法律适用上述第三方不包含甲方项目干系方。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出现以纸质、电子文件形式持有、传播和使用该类技术类文档的情况,均属于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保留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在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间,对于乙方提交的技术类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解决方案、配置方案、客户化开发方案、测评报告、数据迁移方案、技术培训材料等文档,仅限于甲方为本合同目的进行使用。双方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分发该类交付件。对于项目各方在合作期间知悉的对方秘密予以保护,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技术、国家等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向监理、甲方等项目干系方提供),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泄漏上述秘密或为本合同之外目的使用,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相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3.在合同签订后,因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使得乙方不能按原计划全部或部分执行项目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项目的完成时间是否延长或当恢复执行项目时,是否需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由双方协商确定。2.在乙方的责任期即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甲乙双方应协商,重新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因乙方的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按违约责任处罚。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十九、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都应以书面方式做出。
二十一、知识产权3.在本项目结束前,若甲方认为乙方人员无法胜任此项目工作,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乙方人员的变动要求,乙方需保证10个工作日内提供能够胜任此项目工作的人员,经甲方确认后替换,逾期未能完成替换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2.为保证项目稳定进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在本项目结束前,若乙方人员变动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证提供同等条件的人员经甲方确认后替换。1.乙方指派实施技术人员组成本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为乙方应标文件中提及的人员。二十、项目人员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并拖延时间超过30天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二十三、其他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因其自身违约向甲方所需承担的累计赔偿责任以本合同总金额为限。二十二、损害赔偿的限制2.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益。如任何第三方对项目的权利或利益提出主张,或声称侵犯或不正当使用其知识产权而起诉甲方,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蒙受的被索赔、义务、花费(包括合理委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赔偿金等。同时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客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允许乙方出面解决并尽量配合其抗辩及应诉。1.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实施的客户化开发的系统与接口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有关文件、文档或自行使用。本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以下无正文————附件2:成交通知书附件1:项目内容及分项价格清单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二十四、合同附件合同、合同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应答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甲方(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邮政编码:地址:乙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附件2:成交通知书附件1:项目内容及分项价格清单日期:年月日电话:
序号 | 链路起止点 | 带宽要求 | 总价(元) | 数量 | 服务期 |
1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2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3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4 | 安信大厦至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 | 1G | |||
5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6 | 安信大厦至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 1G | |||
7 | 安信大厦至森林消防局 | 1G | |||
8 | 安信大厦至国家减灾中心 | 1G | |||
9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10 | 安信大厦至消防救援学院 | 1G | |||
1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北京-北京 | 100M | |||
1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天津-天津 | 100M | |||
1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石家庄-石家庄 | 100M | |||
1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郑州-郑州 | 100M | |||
1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哈尔滨-哈尔滨 | 100M | |||
1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春-长春 | 100M | |||
1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沈阳-沈阳 | 100M | |||
1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太原-太原 | 100M | |||
1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上海-上海 | 100M | |||
2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济南-济南 | 100M | |||
2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合肥-合肥 | 100M | |||
2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京-南京 | 100M | |||
2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昌-南昌 | 100M | |||
2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杭州-杭州 | 100M | |||
2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武汉-武汉 | 100M | |||
2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福州-福州 | 100M | |||
2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贵阳-贵阳 | 100M | |||
2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昆明-昆明 | 100M | |||
2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重庆-重庆 | 100M | |||
3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成都-成都 | 100M | |||
3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宁-南宁 | 100M | |||
3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海口-海口 | 100M | |||
3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广州-广州 | 100M | |||
3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沙-长沙 | 100M | |||
3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兰州-兰州 | 100M | |||
3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安-西安 | 100M | |||
3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呼和浩特-呼和浩特 | 100M | |||
3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兵团(乌鲁木齐)-兵团 | 100M | |||
3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 100M | |||
4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宁-西宁 | 100M | |||
4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银川-银川 | 100M | |||
4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拉萨-拉萨 | 100M | |||
43 | 北京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
44 | 北京核心节点-贵阳核心节点 | 500M | |||
45 | 北京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
46 | 贵阳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
47 | 贵阳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
48 | 北京核心节点-北京 | 500M | |||
49 | 北京核心节点-天津 | 500M | |||
50 | 北京核心节点-石家庄 | 500M | |||
51 | 北京核心节点-郑州 | 500M | |||
52 | 北京核心节点-哈尔滨 | 500M | |||
53 | 北京核心节点-长春 | 500M | |||
54 | 北京核心节点-沈阳 | 500M | |||
55 | 北京核心节点-太原 | 500M | |||
56 | 上海核心节点-上海 | 500M | |||
57 | 上海核心节点-济南 | 500M | |||
58 | 上海核心节点-合肥 | 500M | |||
59 | 上海核心节点-南京 | 500M | |||
60 | 上海核心节点-南昌 | 500M | |||
61 | 上海核心节点-杭州 | 500M | |||
62 | 上海核心节点-武汉 | 500M | |||
63 | 上海核心节点-福州 | 500M | |||
64 | 贵阳核心节点-贵阳 | 500M | |||
65 | 贵阳核心节点-昆明 | 500M | |||
66 | 贵阳核心节点-重庆 | 500M | |||
67 | 贵阳核心节点-成都 | 500M | |||
68 | 贵阳核心节点-南宁 | 500M | |||
69 | 贵阳核心节点-海口 | 500M | |||
70 | 贵阳核心节点-广州 | 500M | |||
71 | 贵阳核心节点-长沙 | 500M | |||
72 | 兰州核心节点-兰州 | 500M | |||
73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安 | 500M | |||
74 | 兰州核心节点-呼和浩特 | 500M | |||
75 | 兰州核心节点-兵团(乌鲁木齐) | 500M | |||
76 | 兰州核心节点-乌鲁木齐 | 500M | |||
77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宁 | 500M | |||
78 | 兰州核心节点-银川 | 500M | |||
79 | 兰州核心节点-拉萨 | 500M | |||
80 | 安信大厦互联网接口1 | 1G | |||
合计(元) |
单一来源采购应答书应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应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应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4保证金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持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提供资质复印件盖公章,如为授权,需要提供授权原件(格式自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涉及)1-4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投标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本应答有效期为自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应答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书5应答书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应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应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兹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若应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8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链路起止点 | 带宽要求 | 总价(元) | 数量 | 服务期 |
1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2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3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4 | 安信大厦至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 | 1G | |||
5 | 安信大厦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6 | 安信大厦至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 1G | |||
7 | 安信大厦至森林消防局 | 1G | |||
8 | 安信大厦至国家减灾中心 | 1G | |||
9 | 21号办公区至应急管理部本部 | 1G | |||
10 | 安信大厦至消防救援学院 | 1G | |||
1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北京-北京 | 100M | |||
1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天津-天津 | 100M | |||
1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石家庄-石家庄 | 100M | |||
1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郑州-郑州 | 100M | |||
1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哈尔滨-哈尔滨 | 100M | |||
1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春-长春 | 100M | |||
1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沈阳-沈阳 | 100M | |||
1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太原-太原 | 100M | |||
1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上海-上海 | 100M | |||
2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济南-济南 | 100M | |||
2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合肥-合肥 | 100M | |||
2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京-南京 | 100M | |||
2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昌-南昌 | 100M | |||
2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杭州-杭州 | 100M | |||
2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武汉-武汉 | 100M | |||
2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福州-福州 | 100M | |||
2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贵阳-贵阳 | 100M | |||
2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昆明-昆明 | 100M | |||
2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重庆-重庆 | 100M | |||
3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成都-成都 | 100M | |||
3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南宁-南宁 | 100M | |||
3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海口-海口 | 100M | |||
33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广州-广州 | 100M | |||
34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长沙-长沙 | 100M | |||
35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兰州-兰州 | 100M | |||
36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安-西安 | 100M | |||
37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呼和浩特-呼和浩特 | 100M | |||
38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兵团(乌鲁木齐)-兵团 | 100M | |||
39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 100M | |||
40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西宁-西宁 | 100M | |||
41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银川-银川 | 100M | |||
42 | 省级节点双平面互通链路拉萨-拉萨 | 100M | |||
43 | 北京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
44 | 北京核心节点-贵阳核心节点 | 500M | |||
45 | 北京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
46 | 贵阳核心节点-上海核心节点 | 500M | |||
47 | 贵阳核心节点-兰州核心节点 | 500M | |||
48 | 北京核心节点-北京 | 500M | |||
49 | 北京核心节点-天津 | 500M | |||
50 | 北京核心节点-石家庄 | 500M | |||
51 | 北京核心节点-郑州 | 500M | |||
52 | 北京核心节点-哈尔滨 | 500M | |||
53 | 北京核心节点-长春 | 500M | |||
54 | 北京核心节点-沈阳 | 500M | |||
55 | 北京核心节点-太原 | 500M | |||
56 | 上海核心节点-上海 | 500M | |||
57 | 上海核心节点-济南 | 500M | |||
58 | 上海核心节点-合肥 | 500M | |||
59 | 上海核心节点-南京 | 500M | |||
60 | 上海核心节点-南昌 | 500M | |||
61 | 上海核心节点-杭州 | 500M | |||
62 | 上海核心节点-武汉 | 500M | |||
63 | 上海核心节点-福州 | 500M | |||
64 | 贵阳核心节点-贵阳 | 500M | |||
65 | 贵阳核心节点-昆明 | 500M | |||
66 | 贵阳核心节点-重庆 | 500M | |||
67 | 贵阳核心节点-成都 | 500M | |||
68 | 贵阳核心节点-南宁 | 500M | |||
69 | 贵阳核心节点-海口 | 500M | |||
70 | 贵阳核心节点-广州 | 500M | |||
71 | 贵阳核心节点-长沙 | 500M | |||
72 | 兰州核心节点-兰州 | 500M | |||
73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安 | 500M | |||
74 | 兰州核心节点-呼和浩特 | 500M | |||
75 | 兰州核心节点-兵团(乌鲁木齐) | 500M | |||
76 | 兰州核心节点-乌鲁木齐 | 500M | |||
77 | 兰州核心节点-西宁 | 500M | |||
78 | 兰州核心节点-银川 | 500M | |||
79 | 兰州核心节点-拉萨 | 500M | |||
80 | 安信大厦互联网接口1 | 1G | |||
合计(元) |
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应答无效。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专业特长: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专业特长:供应商简介:12供应商情况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同类项目合同
13人员情况注:可提供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13-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13-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学 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14、技术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注:附人员相关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近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盖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1.一 般 情 况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技术职称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本合同中拟任职 | 单位职务 | ||||
执业资格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2.经 历 | |||||
年 月 | 参与过的主要业绩(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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