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塘龙路(塘安路至环市西路)升级改造架空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厦镇塘龙路(塘安路至环市西路)升级改造架空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塘厦镇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
2.2建设规模:1)涉及改造的线路有以下线路:莆心变电站F5花园线、F6湖柏线、F7汇勋线、F8湖景线#17塔至#53塔(四回架空线路同塔)。
2)拆除莆心变电站F5花园线#17塔至#53塔共37基铁塔,拆除柱上断路器1台,拆除钢芯LGJ-240架空线共19869米,拆除10kV电缆YJV22-3×300共2353米,拆除四村塘龙中路400kVA台架1座,拆除四村江上围315kVA台架1座,拆除低压铁塔2基,拆除低压水泥杆1根,拆除VV22-4×120共225米。
3)新建10kV户外自动化断路器柜8台,10kV户外开关箱2台,800kVA预装式变电站2台,10kV真空柱上断路器1台,500kVA台架变1座;10kV电缆ZRC-YJV22-3×300共7571米,10kV电缆ZRC-YJV22-3×120共329米,1kV电缆ZR-YJV22-4×240共490米,BVV-120共540米;新建电缆引上塔6处;新建二层以太网交换机16台,新建48芯光缆1937米;新建1层2列行人排管19米,1层2列行车排管341米,2层2列行车排管35米,2层3列行车排管11米,3层2列行车埋管67米,6线顶管60米,16线顶管1934米,1层2列行车直线井9座,1层2列行车转角井5座,2层2列行车直线井1座,2层2列行车三通井1座,2层3列行车直线井1座,2层3列行车转角井1座,3层2列行车转角井2座,3层2列行车三通井1座,4层4列行车直线井28座,4层4列行车直线长井6座,4层4列行车转角井2座,4层4列行车三通井1座,4层4列行车四通井1座。
4)配网通信:本项目配套配网通信建设,目前新建自动化户外开关箱通信方式采用无线公网,同时根据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同步建设光纤光缆,其他配套通信设备后期由配网工程统一建设,接入通信系统。本期新建通信光缆48芯非金属管道光缆(GYFTZY)1937米,同时设计电缆埋管及顶管段预留不少于1 根通信专用保护管,满足本期及远期通信网架建设需要。
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从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保供电,工程竣工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需提供)。
3.2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从事电力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2)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6 年及以上。
3.6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设计承包单位。
3.8 其他:(1)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2021年01月14日00:00时至2021 年01月20日16:00时(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16:00时许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等资料从邮箱578043338@qq.com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4.2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578043338@qq.com(投标人须保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 [if supportFields]>eq oac(○,1)1[if supportFields]> eq oac(○,2)2[if supportFields]>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4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4.5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前已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需跟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是否完成,否则投标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裕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服务大厦701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海德广场4栋2单元1904室 |
邮编:523710 | 邮编:523073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赵小姐 |
电话:0769-82008982 | 电话:0769-23608414 |
8.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39号,投诉电话:0769-22829635。
9. 公告附件
(1)投诉书(格式)
(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3)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招标代理:东莞市裕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