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补充公告
金额
2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106-77-01-091386
预算金额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020-28866213
招标代理机构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06-77-01-091386

投资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和统筹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资金和统筹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山下”规划用地面积57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离救治区、人工繁育区、野化训练区、科学研究区、综合保障区、监测预警区、科普展示区和管理服务区,以及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抽水试验;(3)剪切波速;(4)土壤氡含量检测数据;(5)地下管线探测(如需)。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勘察服务任务书。

招标内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已于2024年07月30日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对原招标公告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工程建设规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山下”规划用地面积57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离救治区、人工繁育区、野化训练区、科学研究区、综合保障区、监测预警区、科普展示区和管理服务区,以及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等。

2.3 工程建设规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山下部分地质勘察服务,“山下”规划用地面积57829平方米。本次勘察的总建筑面积为8286.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宣教笼舍楼、科普服务楼以及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等。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5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抽水试验;(3)剪切波速;(4)土壤氡含量检测数据;(5)地下管线探测(如需)。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勘察服务任务书。

2.5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抽水试验;(3)剪切波速;(4)土壤氡含量检测数据。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勘察服务任务书。

二、对原招标文件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

业绩获奖(15分):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类似勘察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4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3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15分。

业绩获奖(15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勘察(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获奖情况:投标人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③同一项目的获奖只计算一次。

2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0分):1、10年以上勘察工作经历(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得5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正高级职称得5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得10分;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中级职称的得5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3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

拟派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勘察负责人)(10分):1、10年以上勘察工作经历(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得5分;2、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2分;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正级高级职称3分,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副高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拟派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勘察负责人)(1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得10分;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中级职称的得5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

拟派项目其他人员(9分):1、专业技术人员为岩土工程或钻探中级职称,每1名得1分;2、专业技术人员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地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每1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③同一人员具有多证,按得分高的计分。

拟派项目其他人员(9分):1、专业技术人员为岩土工程或钻探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每1名得3分;本小项最多6分;2、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每1名得1.5分;本小项最多3分;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提供资料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②以上同一人员获得不同证书可重复得分。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注”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1)勘察奖项是指:国家级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行业协会级奖项是指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奖、省测绘学会颁发的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奖、市级(含副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合同关键页和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1)勘察奖项是指:包括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以及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以及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2)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

招标文件的“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资信业绩综合评分表”“注”

3.主要人员投入要求(1)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并按表格备注要求需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每专业仅计算一人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根据上述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如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如有)及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人员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如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一人多证的,按最高级别仅计取一次得分。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否则兼任人员不计分。(4)投标人所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5)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主要人员投入要求(1)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并按表格备注要求需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按上述评审要求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注册证等)。如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以上证书要求的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否则兼任人员不计分。(3)投标人所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4)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

招标文件的“第二卷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勘察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抽水试验;3、剪切波速;4、土壤氡含量检测数据;5、地下管线探测(如需)。

2.1勘察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抽水试验;3、剪切波速;4、土壤氡含量检测数据;



三、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修改,电子招标文件随本补充公告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工期(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进场后20日内提交中间成果资料,30日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元)

245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因合同履约纠纷与投标人进行仲裁或诉讼。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 5.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3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30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30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8-30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渔西路139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87053135

招标代理机构

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378893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林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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