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对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2024-FW-001)的下述内容及服务进行竞价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1.竞价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合同包,主要服务为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数量具体如下:
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国内企业。
(2)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为三轴或四轴以上重型自卸货车,应不少于26部,其中拟投入的带有保温功能的智能输送带卸货车不得少于20部(该类型的自有车辆不少于20部),其余车辆为采用前置式液压升举系统、车尾门开启方式为上掀式的自卸汽车。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的自有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产权证复印件(证明文件上所有者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或法人代表名称相同,以此证明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应将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愿意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下载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7月15日15: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1响应文件接收方式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至我司,响应文件需人工送达(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竞价时间、地点:定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价,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6.凡对本次竞价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两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系。
7.采购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8.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6-7260892
竞价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名: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账 号:161050100100028694
注:竞价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SS-2024-FW-001竞价保证金”。
附件1-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竞价采购文件.doc
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对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2024-FW-001)的下述内容及服务进行竞价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1.竞价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合同包,主要服务为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数量具体如下:
合同包 | 供应范围 | 细目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元) | 小计(元)(不含税) | 备注 |
包1 | 莆田、泉州区域的高速公路 | 1 | 混合料运输 | t*km | 700000 | 1.35 | 945000 | 此处运量为采购人预估运量,据实结算,报价含高速公路通行费。 |
2 | 铣刨料运输 | t*km | 350000 | 1.35 | 472500 | |||
3 | 零星工程运输 | 台班 | 50 | 1500 | 75000 | |||
小计(元)(不含税) | 1492500 | |||||||
增值税金(元)(9%) | 134325 | |||||||
总计(元)(含税) | 1626825 | |||||||
注: 1.本项目运输供应地点暂定为莆田、泉州区域的高速公路,拌合楼地点暂定为莆田、泉州区域的拌和站,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的供应地区,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2.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费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3.零星工程运输指采购人除沥青混合料、铣刨料运输外的其他零星工程需要委托成交供应商运输(三轴以上车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合,由采购人决定是否使用。 4.合同包所列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采购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实际承运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运输区域范围发生变动、车辆采用轴载运输(严禁超限运输)而产生的报价风险。 5.本合同包所报价格均包括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人工(工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所有费用)、燃料(车用)、车辆进出场费、调度转场费、返空费、利润、车辆维修保养费、环保处置费、等时费、车辆覆盖费(含人工和物资)、空车绕行、工期延误、车辆保险费、驾驶人员人身保险、协调费(与当地交管、运政及相关政府部门等所有管理部门)、安全措施费、运输途中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由各种事故引起的一切费用、税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运输往返)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6.运输车辆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站点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7.供应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e.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供应。 9.采购人施工过程中,同时开展2个及以上作业面,2个作业面的运输车辆至少要求≥40部,每增加一个工作面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部,若采购人要同时开展2个以上作业面,提前10个日历日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运输车辆的调配,并将此考虑进报价内,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10.当运输车辆在拌合楼装载混合料完成时,及时在混合料上加盖帆布和棉被来提高保温效果。 11.铣刨料的处理方式:若采购人有指定铣刨废料的存放点,则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铣刨料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计算。若采购人无另行指定铣刨废料的处理方式,则铣刨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铣刨料运距将按35km包干,铣刨料的比重为2.35T/m³。 |
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国内企业。
(2)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为三轴或四轴以上重型自卸货车,应不少于26部,其中拟投入的带有保温功能的智能输送带卸货车不得少于20部(该类型的自有车辆不少于20部),其余车辆为采用前置式液压升举系统、车尾门开启方式为上掀式的自卸汽车。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的自有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产权证复印件(证明文件上所有者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或法人代表名称相同,以此证明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应将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愿意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下载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7月15日15: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1响应文件接收方式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至我司,响应文件需人工送达(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竞价时间、地点:定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价,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6.凡对本次竞价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两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系。
7.采购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8.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华安开发区高速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基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6-7260892
竞价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名: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账 号:161050100100028694
注:竞价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SS-2024-FW-001竞价保证金”。
附件1-2024-2025年莆田、泉州区域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运输服务竞价采购文件.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