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j-jcgs-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鑫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光151019228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镍电解三车间2台阴极液大罐大修(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镍电解三车间2台阴极液储罐大修(PC)项目已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障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台阴极液大罐的采购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二厂区镍电解三车间。
2.2建设规模:
对镍电解三车间现有的2台阴极液储罐进行拆除,现场制作安装2台阴极液储罐,罐体进行保温施工(单台250平米)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改造所必需具备的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主要实施内容为拆除2台原阴极液储罐(Φ8000×8000);现场制作、安装2台新玻璃钢储罐(Φ8000×8000);储罐外壁保温:铺设70mm保温棉,挂钢丝网,抹30mm稀土,缠双酚A不饱和树脂,缠0.2mm玻璃丝布两层;刷蓝色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二遍。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6  月  7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0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2020年4月1日~ 2023 年 4 月  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造价、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4 月24日 18时 00 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或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24 日之前(截止时间 4 月24 日18时 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13)。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2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沈  鑫、史 英
电    话:18609456669、17704468458  
电子邮件: 464246284@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 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 4 月 19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