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集中][竞争性磋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案件审理工作辅助服务合同包一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9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41226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家赫0431-815065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艳芳1999714801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1226;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立案辅助服务、智能办案中心辅助服务、庭审记录辅助服务、邮寄送达服务、诉前调解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受理案件数量7000件为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4.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5近三年(2022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文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冯家赫,0431-8150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方式:苏艳芳,19997148010(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电 话:19997148010(办公电话) 
4.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磋商文件】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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