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hgc2301004
预算金额1207.69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577-51099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配电工程(新装400KVA欧式箱变+500KVA欧式箱变)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PHGC230100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配电工程(新装400KVA欧式箱变+500KVA欧式箱变)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7.691577 万元,招标人为乐清市
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目标合格。建设地点乐清市,总工期180(日
历天,下同);范围:从施工图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设备招标技术规范编制、施工
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等包括配电房、开闭所的
设备及物资采购、安装、验收配合直至工程启动投产。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施
工图设计;②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包括技术指导)及其他配套工程;③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和保管等。范围不包括办理本次招标项目建设的相关行政许可(包含但不限于土地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征地、借地、拆迁、补偿、有碍施工设施(包括电力、通信光
缆、古树木等)的转移及承担、组织协调各项验收,以及可能影响工程正常实施(诸如周边
单位、村民)的综合协调、政策处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配电工程(新装 400KVA欧式箱变+500KVA 欧式箱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配电工程(新装 400KVA 欧式箱变+500KVA欧式箱变))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国
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的,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
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3.1.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
考核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 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
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
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
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
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3日09 时00分到 2023年01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标书费银行汇款底单及购买人身份证明到温州电力设计有
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22层2213室)购买招
标文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
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68号国信大厦19层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68号国信大厦19层开标大厅。
七、其他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标,售后不退,未在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
招标单位不予以受理。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标包
号等信息。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1、项目名称;2、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单位介绍信;4、所报名参与投标的具体标包号;5、标书费银行汇款底单;6、税号及营业
执照副本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82768070@qq.com, 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购买招标文件。
(2)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标书费支付账号(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收款单位: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333501500018800032076
标书费汇款摘要:(项目编号)标书费
注:本项目标书费仅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 6688 号总部经济园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77-61517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22层
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0577-51099587
电子邮件: 3827680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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