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9-102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 | 3466131.00元 | 上海田栅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000弄6号516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1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 | 44 | 吴海 | 沪23118190262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念勇,戴火红,徐立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财务监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沪价费(2005)第056号]文《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下浮率12.5%计取支付。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1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田栅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满足施工要求有正对性合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满足工程要求,能保证施工要求。项目部人员配置最多。特殊及应急预案成品保护合理。与各方协调配合明确。施工图布置基本合理。劳动力计划及机械配置可行。重点难点特点有针对性,合理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侯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亭中学
地 址:涞坊路600号
联系方式:021-6762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
联系方式:17740887667、18616396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诺、郭小芳
电 话:17740887667、18616396206
附件信息: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pdf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202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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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金 额 (元) | 简 要 规 格 描 述 或 包 基 本 概 况 介绍 | 最 高 限 价 (元) | 备注 |
1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九 亭 中 学 运 动 场 地 维 修 ( 改 造 ) 工 程 ( 2022 年) | 2 | 3876046.00 | 运 动 场 地 维 修 ( 改 造 ) 工 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工 程 量 清 单 、 施 工图纸 | 3876046.00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 目 级 /包级 |
1 | 自定义 |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 是否提供营业执照(含有企 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包 1 |
2 | 自定义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 代表授权委托书 |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 包 1 |
3 | 自定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被授 权人身份证 |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者被授权人身份证 | 包 1 |
4 | 自定义 | 2020 年 度 或 2021 年 度 的 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及其附注或响应人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 盖公章(成立不足六个月的 可免交本条所需材料) | 是 否 提 供 2020 年 度 或 2021 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四 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响 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加盖公章(成立不 足六个月的可免交本条所需 | 包 1 |
材料) | ||||
5 | 自定义 | 税收证明:近三个月其中任 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凭 证(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 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是否提供税收证明:近三个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 出 具 的 凭 证 ( 完 税 证 明 或 税 收 缴 款 ) ; 依 法 免 税 的 响 应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 | 包 1 |
6 | 自定义 |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个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 出具的社保征收收据或缴纳 清单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是 否 提 供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证 明: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征收 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 包 1 |
7 | 自定义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需盖公 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 字) | 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 授权人签字) | 包 1 |
8 | 自定义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是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包 1 |
序号 | 目录 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 名称 | 上海 市松 江区 九亭 中学 运动 场地 维修 (改 造) 工程 |
2 | 项目 编号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
3 | 项目 内容 | 详见 “ 采购 需求 ” |
4 | 项目 地址 | 采购 人指 定地 点 |
5 | 最高 限价 | 387.6046 万元 ,超 过最 高限 价的 报价 作无 效标 处理 。 |
6 | 资金 来源 | 财政 性资 金 |
7 | 采购 方式 | 国内 竞争 性磋 商 |
8 | 交付 日期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
9 | 项目 属性 | 工程 类采 购 |
10 | 采购 人 | 名称 : 上海 市松 江区 九亭 中学 地址 : 上海 市松 江区 九亭 镇 联系 方式 : 姜成 高 13641839567 |
11 | 采购 代理 机构 | 名称 :上 海沪 港建 设咨 询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方式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
12 | 供应 商资 格要 求 | 1.满足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 具有 独立 承担 民事 责任 的能 力; 具有 良好 的商 业信 誉和 健全 的财 务会 计制 度; 具有 履行 合同 所必 需的 设备 和专 业技 术能 力; 有依 法缴 纳税 收和 社会 保障 资金 的良 好记 录; 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前三 年内 ,在 经营 活动 中没 有重 大违 法记 录; 法律 、行 政法 规规 定的 其他 条件 。 2.落 实 政府 采 购 政策 需 满 足 的资 格 要 求: ( 1) 落 实预 留 份 额措 施 , 提 高中 小企 业在 政府 采购 中的 份额 ,扶持 中小 企业 政策 :本项 目( 是)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采 购 ,评审 时中 小企 业产 品均 不执 行价 格折 扣优 惠。(2) 扶持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并 将其 视同 小微 型企 业。 3.本项 目的 特定 资格 要求 : |
1、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二十 二条 的规 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事 人 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 3、本 项目 面向 中、 小、 微型 等各 类供 应商 采购 ; 4、不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1、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二十 二条 的规 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事 人 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 3、本 项目 面向 中、 小、 微型 等各 类供 应商 采购 ; 4、不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1、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二十 二条 的规 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事 人 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 3、本 项目 面向 中、 小、 微型 等各 类供 应商 采购 ; 4、不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1、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二十 二条 的规 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事 人 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 3、本 项目 面向 中、 小、 微型 等各 类供 应商 采购 ; 4、不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1、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二十 二条 的规 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事 人 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 3、本 项目 面向 中、 小、 微型 等各 类供 应商 采购 ; 4、不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
13 | 采 购 代 理 服 务 费 等费 用 | 参照 上海 市建 设和 管理 委员 会沪 建计 联(2005)第 834 号文 、上海 市物 价局 沪价 费(2005)第 056 号文 规定 关于 发布«上海 市建 设工 程造 价服 务 和工 程 采购 代 理 服务 收 费标 准»的 通知 所 述向 采 购 人 收 取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标准 服 费 类 型费 率 编 制 工 程 编 制 标 底 采 购 代 理费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 量 清 单 100 以下 0.37% 0.37% 0.1% 100-500 0.35 0.35% 0.31% 500-1000 0.33% 0.33% 0.31 1000-3000 0.9% 0.29% 0.285%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按差 额定 率累 进法 计算 。 | 参照 上海 市建 设和 管理 委员 会沪 建计 联(2005)第 834 号文 、上海 市物 价局 沪价 费(2005)第 056 号文 规定 关于 发布«上海 市建 设工 程造 价服 务 和工 程 采购 代 理 服务 收 费标 准»的 通知 所 述向 采 购 人 收 取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标准 服 费 类 型费 率 编 制 工 程 编 制 标 底 采 购 代 理费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 量 清 单 100 以下 0.37% 0.37% 0.1% 100-500 0.35 0.35% 0.31% 500-1000 0.33% 0.33% 0.31 1000-3000 0.9% 0.29% 0.285%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按差 额定 率累 进法 计算 。 | 参照 上海 市建 设和 管理 委员 会沪 建计 联(2005)第 834 号文 、上海 市物 价局 沪价 费(2005)第 056 号文 规定 关于 发布«上海 市建 设工 程造 价服 务 和工 程 采购 代 理 服务 收 费标 准»的 通知 所 述向 采 购 人 收 取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标准 服 费 类 型费 率 编 制 工 程 编 制 标 底 采 购 代 理费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 量 清 单 100 以下 0.37% 0.37% 0.1% 100-500 0.35 0.35% 0.31% 500-1000 0.33% 0.33% 0.31 1000-3000 0.9% 0.29% 0.285%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按差 额定 率累 进法 计算 。 | 参照 上海 市建 设和 管理 委员 会沪 建计 联(2005)第 834 号文 、上海 市物 价局 沪价 费(2005)第 056 号文 规定 关于 发布«上海 市建 设工 程造 价服 务 和工 程 采购 代 理 服务 收 费标 准»的 通知 所 述向 采 购 人 收 取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标准 服 费 类 型费 率 编 制 工 程 编 制 标 底 采 购 代 理费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 量 清 单 100 以下 0.37% 0.37% 0.1% 100-500 0.35 0.35% 0.31% 500-1000 0.33% 0.33% 0.31 1000-3000 0.9% 0.29% 0.285%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按差 额定 率累 进法 计算 。 | 参照 上海 市建 设和 管理 委员 会沪 建计 联(2005)第 834 号文 、上海 市物 价局 沪价 费(2005)第 056 号文 规定 关于 发布«上海 市建 设工 程造 价服 务 和工 程 采购 代 理 服务 收 费标 准»的 通知 所 述向 采 购 人 收 取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标准 服 费 类 型费 率 编 制 工 程 编 制 标 底 采 购 代 理费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 量 清 单 100 以下 0.37% 0.37% 0.1% 100-500 0.35 0.35% 0.31% 500-1000 0.33% 0.33% 0.31 1000-3000 0.9% 0.29% 0.285% 采购 代理 服务 收费 按差 额定 率累 进法 计算 。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无。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暂列 金额 名称 | 暂列 金额 (万元 ) | 备注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不可 预见 费( 暂估 ) | 5.2 | 按实 结算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
14 |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给 定 的 其 它 项 目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及 暂列 金额 | |||||||||||||
15 | 报名 、发售 磋商 文 件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 公告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 公告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 公告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 公告 |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 公告 | ||||||||
16 | 现场 验证 | 详见 《竞 争性 磋商 》 | 详见 《竞 争性 磋商 》 | 详见 《竞 争性 磋商 》 | 详见 《竞 争性 磋商 》 | 详见 《竞 争性 磋商 》 | ||||||||
17 | 现场 踏勘 | 不组 织 | 不组 织 | 不组 织 | 不组 织 | 不组 织 | ||||||||
18 | 书面 提问 截止 时间 | 对采 购文 件中 的内 容如 有疑 问 ,可要 求澄 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10:00 之前 以书 面(传真 )形式 告知 采购 代理 单位( 并电 话确 认)或 网上 电子 投标 平台 提疑 ,采购 代理 单位 将主 动或 依据 投标 方要 求澄 清的 问题 而修 改采 购文 件 ,及相 应的 顺延 开标 时间 ,并以 书面 形式 通知 所有 投标 方。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电话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若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 疑问 函或 无疑 问函 ,则 视为 对磋 商文 件无 疑问 。 | 对采 购文 件中 的内 容如 有疑 问 ,可要 求澄 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10:00 之前 以书 面(传真 )形式 告知 采购 代理 单位( 并电 话确 认)或 网上 电子 投标 平台 提疑 ,采购 代理 单位 将主 动或 依据 投标 方要 求澄 清的 问题 而修 改采 购文 件 ,及相 应的 顺延 开标 时间 ,并以 书面 形式 通知 所有 投标 方。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电话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若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 疑问 函或 无疑 问函 ,则 视为 对磋 商文 件无 疑问 。 | 对采 购文 件中 的内 容如 有疑 问 ,可要 求澄 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10:00 之前 以书 面(传真 )形式 告知 采购 代理 单位( 并电 话确 认)或 网上 电子 投标 平台 提疑 ,采购 代理 单位 将主 动或 依据 投标 方要 求澄 清的 问题 而修 改采 购文 件 ,及相 应的 顺延 开标 时间 ,并以 书面 形式 通知 所有 投标 方。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电话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若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 疑问 函或 无疑 问函 ,则 视为 对磋 商文 件无 疑问 。 | 对采 购文 件中 的内 容如 有疑 问 ,可要 求澄 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10:00 之前 以书 面(传真 )形式 告知 采购 代理 单位( 并电 话确 认)或 网上 电子 投标 平台 提疑 ,采购 代理 单位 将主 动或 依据 投标 方要 求澄 清的 问题 而修 改采 购文 件 ,及相 应的 顺延 开标 时间 ,并以 书面 形式 通知 所有 投标 方。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电话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若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 疑问 函或 无疑 问函 ,则 视为 对磋 商文 件无 疑问 。 | 对采 购文 件中 的内 容如 有疑 问 ,可要 求澄 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10:00 之前 以书 面(传真 )形式 告知 采购 代理 单位( 并电 话确 认)或 网上 电子 投标 平台 提疑 ,采购 代理 单位 将主 动或 依据 投标 方要 求澄 清的 问题 而修 改采 购文 件 ,及相 应的 顺延 开标 时间 ,并以 书面 形式 通知 所有 投标 方。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 ) 7 楼会 议室 联系 电话 : 17740887667、 18616396206 若未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 疑问 函或 无疑 问函 ,则 视为 对磋 商文 件无 疑问 。 | ||||||||
19 | 答疑 会( 如有 ) | 时间 、地 点另 行通 知 | 时间 、地 点另 行通 知 | 时间 、地 点另 行通 知 | 时间 、地 点另 行通 知 | 时间 、地 点另 行通 知 | ||||||||
20 | 磋 商 文 件 澄 清 或 修改 (如 有) | 通过 “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 发布 澄清 或修 改公 告 | 通过 “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 发布 澄清 或修 改公 告 | 通过 “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 发布 澄清 或修 改公 告 | 通过 “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 发布 澄清 或修 改公 告 | 通过 “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 发布 澄清 或修 改公 告 | ||||||||
21 | 磋商 保证 金 | 投标 保证 金: / 元 ( 本 项 目不 提 交 ) 形式 :银 行贷 记凭 证、 电汇 或网 上银 行 所 有 投标 书 都 应附 有 / 元 人 民币 的 投 标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投 标 保证 金必 须由 响应 人基 本账 户汇 出 ),于 投 标 截止 时 间 前 提 交并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 响 应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沪 港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银 行账 号中(须在 汇款 凭证 附言 处注 明项 目名 称)。在投 标截 止时 间 投标 保证 金未 到账 的响 应人 的投 标将 被拒 绝。 | 投标 保证 金: / 元 ( 本 项 目不 提 交 ) 形式 :银 行贷 记凭 证、 电汇 或网 上银 行 所 有 投标 书 都 应附 有 / 元 人 民币 的 投 标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投 标 保证 金必 须由 响应 人基 本账 户汇 出 ),于 投 标 截止 时 间 前 提 交并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 响 应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沪 港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银 行账 号中(须在 汇款 凭证 附言 处注 明项 目名 称)。在投 标截 止时 间 投标 保证 金未 到账 的响 应人 的投 标将 被拒 绝。 | 投标 保证 金: / 元 ( 本 项 目不 提 交 ) 形式 :银 行贷 记凭 证、 电汇 或网 上银 行 所 有 投标 书 都 应附 有 / 元 人 民币 的 投 标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投 标 保证 金必 须由 响应 人基 本账 户汇 出 ),于 投 标 截止 时 间 前 提 交并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 响 应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沪 港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银 行账 号中(须在 汇款 凭证 附言 处注 明项 目名 称)。在投 标截 止时 间 投标 保证 金未 到账 的响 应人 的投 标将 被拒 绝。 | 投标 保证 金: / 元 ( 本 项 目不 提 交 ) 形式 :银 行贷 记凭 证、 电汇 或网 上银 行 所 有 投标 书 都 应附 有 / 元 人 民币 的 投 标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投 标 保证 金必 须由 响应 人基 本账 户汇 出 ),于 投 标 截止 时 间 前 提 交并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 响 应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沪 港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银 行账 号中(须在 汇款 凭证 附言 处注 明项 目名 称)。在投 标截 止时 间 投标 保证 金未 到账 的响 应人 的投 标将 被拒 绝。 | 投标 保证 金: / 元 ( 本 项 目不 提 交 ) 形式 :银 行贷 记凭 证、 电汇 或网 上银 行 所 有 投标 书 都 应附 有 / 元 人 民币 的 投 标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投 标 保证 金必 须由 响应 人基 本账 户汇 出 ),于 投 标 截止 时 间 前 提 交并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 响 应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沪 港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银 行账 号中(须在 汇款 凭证 附言 处注 明项 目名 称)。在投 标截 止时 间 投标 保证 金未 到账 的响 应人 的投 标将 被拒 绝。 |
22 | 磋商 有效 期 | 9 0 天 |
23 | 磋商 文件 份数 | 电子 响应 文件 壹份 (电 子采 购平 台上 传) ; 纸质 响应 文件 正本 壹份 、副本 贰份 ,此 书 面 响应 文 件 仅 限 于存 档 ,为 上 传 至 网 上的 响 应 文 件 P DF 打 印 件 ; 电子 版响 应文 件: 所有 响应 文件 的电 子光 盘或 U 盘一 份含 GBQ6 文件 。 注 :分包 件的 项目 ,若允 许响 应人 参加 多个 包件 投标 的 ,须制 作成 一份 响应 文件 。 |
24 | 磋商 文件 有效 性 | 响应 文件 纸质 版与 上海 政府 采购 网上 的电 子响 应文 件不 一致 ,以上 海政 府采 购网 上的 电子 响应 文件 为准 |
25 |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地 点、 截止 时间 | 投标 截止 时间 : 20 22-07-1 15 :00:0 0(以 电子 采购 平台 显示 时间 为准 ) 地点 :由响 应人 在上 海市 政府 采购 信息 管理 平台 的门 户网 站上 海政 府采 购网(简称 :电子 采购 平台 http://www.zfcg.sh.gov.cn)电子 招投 标 系统 提交 。 纸 质 响应 文 件 提 交至 : 上 海 市徐 汇 区 斜 土路 2358 号 ( 车行 入 口 ) 斜土 路 2364 号( 人行 入口 )7 楼会 议室 |
26 | 开标 时间 、地 点 | 开标 时间 : 20 22-07-1 15 :00:0 0 开标 地点 :上海 市徐 汇区 斜土 路 2358 号(车行 入口 )斜土 路 2364 号( 人 行入 口 )7 楼会 议室 ,在上 海政 府采 购网( www.zfcg.sh.gov.cn)电子 平台 进行 在线 开标 。 |
27 | 投标 签收 | 各响 应人 应在 投标 截至 时间 前尽 早加 密上 传响 应文 件 ,电话 通知 采购 代 理 机 构 进 行 签 收 , 并 及 时 查 看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的 签 收 情 况 ,并打 印签 收回 执 。以免 因临 近投 标截 至时 间上 传造 成采 购代 理机 构 无法 在开 标前 完成 签收 的情 形 。未签 收的 投标(响应 )文件 视为 投标( 响 应) 未完 成, 投标 失败 。 |
28 | 响应 人开 标时 需携 带材 料 | 1、 可 以无 线 上 网 的笔 记 本 电脑 、 无 线 3G 或 4G 上 网 卡、 投 标 时 所使 用 的上 海市 电子 签名 认证 证书 ( CA 认证 证书 )。 2、 授权 委 托书 及 被委 托 人身 份 证 原件 和 复印 件 (被 授 权 人 需 为 本 公 司 在 册 员 工 ,提 供 社 保在 册 证 明 ;若法 定代 表人 参加 开标 会的 需提 供法 定 代表 人证 明书 原件 及其 身份 证原 件及 复印 件) 。 3、网 上投 标确 认回 执原 件。 |
29 | 格式 | 所提 交的 文件 及格 式应 符合《上海 市电 子政 府采 购管 理暂 行办 法》( 沪 财采 [2012]22 号) 的相 关规 定 |
30 | 评标 办法 | 采用 综合 评分 法 |
31 | 付 款 办 法 | ( 1) 合 同 签 订 后 一 个 月 内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3 0%( 指 扣 除 暂 定 金 额 、 指 定 金 额 、 安 全 防 护 及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报 价 、 生 产 工 人 社 保 费 及 相 关 规 税 后 剩 余 的合 同 价 )以 及 安 全防 护 及 文 明 施工 措 施 费 报 价的 50%作 为 工 程 预 付 款 。 ( 2)工 程 审 价结 束 ,由 乙 方 按审 定 价 3 %支 付 给 甲方 工 程 质 量 保修 金(审 价 结 束 后 余 款 根 据 今 年 财 政 预 算 额 度 支 付 , 剩 余 费 用 列 入 下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支 付) 。 |
32 | 资 格 审 查 | 1、响 应人 存在 下列 情况 之一 的, 投标 无效 : ( 1)未按 照磋 商文 件的 规定 提交 投标 保证 金的 ;( 若磋 商文 件有 要求 ) ( 2)资 格条 件不 符合 国家 规定 和磋 商文 件要 求; ( 3) 响 应人 名 称 与投 标 报 名 时的 营 业 执照 、 资 质 证书 等 不 一致 , 或 无 效的 ; ( 4)法 律、 法规 和磋 商文 件规 定的 其他 无效 情形 。 (注 :以上 条款 无需 在电 子响 应文 件中 标记 ,响应 人可 在电 子响 应文 件 中任 意位 置标 记匹 配 ,采购 代理 机构 将如 实记 载并 提交 磋商 小组 审核 确 认) |
2、 按 照 磋 商文 件 要 求 提 供以 下 资 格 条 件材 料 : ( 1) 法人 或 者 其他 组 织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明 文 件 以及 磋 商文 件 要 求的 资 质 证 书 等( 本项 目资 质证 书指 / ); 法定 代表 人直 接投 标的 应提 供法 定代 表人 证明 书及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 委托 授权 人投 标的 应提 供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及 被授 权人 身份 证; ( 2)财 务状 况报 告、 依法 缴纳 税收 和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相关 材料 ; 说明 :①财务 状况 报告 :2020 年度 或 2021 年度 的经 第三 方会 计师 事务 所审 计的 审计 报告( 包括“四表 一注 ”,即资 产负 债表 、利润 表 、现金 流量 表 、所有 者权 益变 动表 及其 附注 或响 应人 基本 开户 银行 出具 的资 信 证明 )加盖 公章(成立 不足 六个 月的 可免 交本 条所 需材 料 )② 税收 证明 , 近三 个月 其中 任意 一个 月税 务部 门出 具的 凭证 (完税 证明 或税 收缴 款 ); 依法 免税 的响 应人 ,应提 供相 应文 件证 明其 依法 免税 。③社会 保障 资金 证明 ,近三 个月 其中 任意 一个 月社 保部 门出 具的 社保 征收 收据 或缴 纳清 单凭 证 ;依法 不需 要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响应 人 ,应提 供相 应文 件证 明 其依 法不 需要 缴纳 社会 保障 资金 。 ( 3) 参 加政 府 采 购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经 营 活 动中 没 有 重 大违 法 记 录的 书 面声 明函 (需 盖公 章及 法定 代表 或其 授权 人签 字) ; ( 4) 对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税收 违 法 黑 名 单 、 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 府 采 购严 重违 法失 信行 为记 录名 单的 供应 商, 将拒 绝其 参与 政府 采购 活动 。 ( 5) 接 受联 合 体 投标 的 项 目 中, 联 合 体协 议 按 照 磋商 文 件 提供 的 格 式 签署 、提 交, 明确 联合 体牵 头人 和各 方拟 承担 的工 作和 责任 。 (注 :以上 条款 响应 人须 在电 子响 应文 件中 按投 标软 件设 置,在相 应位 置进 行标 记匹 配。 ) | ||
33 | 符 合 性 审查 无 效 标 条款 | 1、响 应文 件没 有对 磋商 文件 的实 质性 要求 和条 件作 出响 应: ( 1)报 价超 过磋 商文 件中 规定 的预 算金 额或 者最 高限 价的 ; ( 2)投 标有 效期 少于 磋商 文件 要求 的; ( 3)电子 响应 文件(《 投 标 函》、《 投 标 承 诺书 》、《开 标 一 览表 》、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 《 资 格 性 及 符 合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 ) 未 按 照采 购文 件规 定格 式签 字或 盖章 的, 或签 字盖 章不 齐全 的; ( 4) 响 应人 递 交 两份 或 多 份 内容 不 同 的响 应 文 件 ,或 在 一 份响 应 文 件 中对 同一 采购 项目 报有 两个 或多 个报 价 ,且未 声明 哪一 个有 效的 ,按磋 商文 件规 定提 交备 选投 标方 案的 除外 ; ( 5) 经 磋商 小 组 审定 , 明 显 不符 合 磋 商文 件 规 定 的技 术 规 格、 技 术 标 准要 求; ( 6) 经 磋商 小 组 审定 , 响 应 人的 报 价 明显 低 于 其 他通 过 符 合性 审 查 响 应人 的报 价 ,有可 能影 响产 品质 量或 者不 能诚 信履 约的 ,且响 应人 不能 在合 理的 时间 内提 供书 面说 明或 者不 能提 供相 关证 明材 料的 ; ( 7)不 按磋 商小 组要 求澄 清、 说明 或补 正的 ; ( 8)响 应人 有串 通投 标、 弄虚 作假 、行 贿等 违法 行为 ; ( 9)响 应文 件含 有采 购人 不能 接受 的附 加条 件的 ; ( 10)响应 人不 符合《响应 人须 知 》及磋 商文 件中 标有“★ ”条款 要求 的; ( 11)出 现不 符合 法律 法规 及磋 商文 件中 规定 的其 他实 质性 要求 。 |
34 | 政策 功能 | 本采 购项 目执 行政 府采 购有 关鼓 励支 持节 能产 品 、环境 认证 产品 以及 支 持中 小企 业 、福利 企业 等的 政策 规定 ;促进 残疾 人就 业 ,执行 财库(2017) 141 号文 |
35 | 电子 投标 特别 提醒 | 1、 本 次采 购 必 须网 上 投 标 ,响 应 人 必须 获 得 上 海市 电 子 签名 认 证 证 书 ( CA 认证 证书 )。 2、 响 应人 应 自 行配 备 网 络 终端 , 并 确保 网 络 终 端的 运 行 稳定 与 安 全 。 响应 人在 电子 采购 平台 下载 并保 存磋 商文 件 ,采购 公告 要求 响应 人在 下 |
序号 | 材料 名称 | 材料 参考 品牌 | 材料 参考 品牌 | 材料 参考 品牌 | 投标 单位 自报 品牌 |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品牌 一 | 品牌 二 | 品牌 三 | 投标 单位 自报 品牌 |
1 | EPDM 颗粒 | 飞能 | 绿能 | 奥翔 | |
2 | 胶水 | 陶氏 | 巴斯 夫 | 奥翔 | |
3 | 人造 草坪 (填 充型 ) | 北京 火炬 | 共创 | ||
4 | 人造 草坪 (免 填充 型) | 北京 火炬 | 共创 | 威腾 | |
5 | 填充 料 | 瑞弗 | 绿能 | 奥翔 | |
6 | 预制 品塑 胶面 层 | 瑞弗 | 同欣 |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规格 (mm) | 数量 |
1 | 32mm 人造 草面 层( 有填 充料 ) | 300*300 | 1 |
1 | 32mm 人造 草面 层( 无填 充料 ) | 300*300 | 1 |
1 | 13mm 预制 型环 保面 层 | 300*300 | 1 |
1 | 10mm 预制 型环 保面 层 | 300*300 | 1 |
1 | 8mm 预制 型环 保面 层 | 300*300 | 1 |
1 | 13mm 透气 型塑 胶 | 300*300 | 1 |
1 | 10mm 透气 型塑 胶 | 300*300 | 1 |
1 | 8mm 透气 型塑 胶 | 300*300 | 1 |
类别 | 要求 |
投标 有效 期 | 开标 后 90 天 |
施工 工期 | 合同 签订 后 2022 年 7 月 13 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
付款 条件 | (1)合同 签订 后一 个月 内支 付合 同价 的 30%(指扣 除暂 定金 额 、指定 金额 、 安 全防 护及 文明 施工 措施 费报 价、 生产 工人 社保 费及 相关 规税 后剩 余的 合同 价) 以及 安全 防护 及文 明施 工措 施费 报价 的 50%作为 工程 预付 款。 |
(2)工程 审价 结束 ,由乙 方按 审定 价 3%支付 给甲 方工 程质 量保 修金(审价 结束 后余 款根 据今 年财 政预 算额 度支 付, 剩余 费用 列入 下年 度财 政预 算支 付) 。 | |
转让 与分 包 | 本项 目合 同不 得转 让与 违法 分包 。 |
履约 保证 金 | 不提 供 □提供 , 履约 担保 的形 式: 履约 保函 履约 担保 的金 额: 中标 金额 的 10% 履 约 保 证 金 出 具 的 银 行 : 承 包 人 须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国 有 银 行 开 具 的 且 发 包 人 认 可 的 履约 保函) 发 包 方 在收 到 履 约 保 函后 才 能 支 付 相关 款 项 |
投标 保证 金 | 不提 供 |
项目 名称 | |
磋商 后所 报总 价 | 人民 币元 |
磋商 后所 报总 价(大 写) | 大写 人民 币元 |
工期 | |
最 终 报 价计 算 公 式 | 第 一 次 报价 : 元 ×下 浮 率 % =最 终 报 价: 元 |
工期 | 是否接受本项目磋商文 件第七章项目采购需求 书的所有内容 | 最终报价(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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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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