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桥地块国东路等四条路建设项目、嘉园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晨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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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31

项目概况

七桥地块国东路等四条路建设项目、嘉园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THHX-20220831002

2、项目名称:七桥地块国东路等四条路建设项目、嘉园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4.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4.5万元(人民币)

标段

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第一标段

方案编制、监测服务

18

第二标段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6.5

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谈判,同一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谈判(供应商所参加标段以分项报价表中的供应商所参加的标段报价为准),但供应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同一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谈判时,在前面标段(注:标段谈判先后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在后续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编制。

6、采购需求:七桥地块国东路等四条路建设项目、嘉园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段: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0 日内完成报告编制,30日内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根据项目需要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完成全部监测工作后 10 日内提交监测总报告。

第二标段:收到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后 30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所必须的所有验收资料,资料齐全后 30 日内报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并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响应文件份数::兼投两个标段的,响应文件须按标段分别密封,注明标段名称。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其中须包括响应文件盖章版电子扫描件,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另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一式五份。

4、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于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方)

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建方)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联系方式:025-85334785 15380880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晨

电话:025-85334785 153808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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