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发行额度: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主要内容:
作为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设计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协助发行人完成信用评级、负责企业债券的申报、核准、承销(余额包销)、存续期管理等相关内容。
6、投标控制价:
6.1 承销费率以【3】‰/年为上限(含【3】‰/年);超过控制价以废标处理。
6.2 承销费包括主承销佣金、审计机构费用、律师服务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包括主体评级、跟踪评级、债项评级等)、资产评估、项目可研费用、绿色认证机构费用(如有)等除担保费用以外的所有中介机构费用。由中标人推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机构并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从承销费中列支。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主体要求:
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 投标人应为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质,且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有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的证券经营机构。
注:请提供如 wind 资讯最新官方统计数据表或项目注册批文等业绩证明资料。
1.3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且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或暂停企业债券承销资格。(附件八)。
1.4 投标人已承销黄石城发集团本部或黄石城投本部的债券项目,未取得国家发改委、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在投标截止日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附件八)
1.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7日之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6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件一)、投标承诺函(附件二)、投标报价表(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六)、廉洁承诺函(附件七)、声明(附件八)。
2、接受联合体:
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参照附件九联合体协议)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人提供了样本格式的,投标人不得进行修改(联合体协议除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时止,投标人可从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支付报名费,并将报名表以及报名费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258751835@qq.com;代理确认无误后将发送PDF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此项目报名费 300元,汇款或转帐至以下帐户。
户名: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7149031239101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营业部
2、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 时 00 分整。
2、开标地点: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3、本次项目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加密电子版(U盘1份)、开标一览表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号楼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14-6518111
招标代理机构: 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磁湖路198号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714-6380886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附:报名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发行额度: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主要内容:
作为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设计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协助发行人完成信用评级、负责企业债券的申报、核准、承销(余额包销)、存续期管理等相关内容。
6、投标控制价:
6.1 承销费率以【3】‰/年为上限(含【3】‰/年);超过控制价以废标处理。
6.2 承销费包括主承销佣金、审计机构费用、律师服务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包括主体评级、跟踪评级、债项评级等)、资产评估、项目可研费用、绿色认证机构费用(如有)等除担保费用以外的所有中介机构费用。由中标人推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机构并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从承销费中列支。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主体要求:
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 投标人应为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质,且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有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的证券经营机构。
注:请提供如 wind 资讯最新官方统计数据表或项目注册批文等业绩证明资料。
1.3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且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或暂停企业债券承销资格。(附件八)。
1.4 投标人已承销黄石城发集团本部或黄石城投本部的债券项目,未取得国家发改委、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在投标截止日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附件八)
1.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7日之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6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件一)、投标承诺函(附件二)、投标报价表(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六)、廉洁承诺函(附件七)、声明(附件八)。
2、接受联合体:
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参照附件九联合体协议)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人提供了样本格式的,投标人不得进行修改(联合体协议除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时止,投标人可从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支付报名费,并将报名表以及报名费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258751835@qq.com;代理确认无误后将发送PDF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此项目报名费 300元,汇款或转帐至以下帐户。
户名: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7149031239101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营业部
2、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 时 00 分整。
2、开标地点: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3、本次项目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加密电子版(U盘1份)、开标一览表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号楼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14-6518111
招标代理机构: 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磁湖路198号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714-6380886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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