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12009010192
预算金额68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工0591-631186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淼0591-87679372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3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数据中心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数据中心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二次招标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数字函[2020]113号批准建设,报建编号3501212009010192,招标编号为E3501210102100398002,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

2.1.2 建设规模:新建1栋5层面积5885.28㎡的税务局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面积95.85㎡的水泵房,总建筑面积为5981.1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电气工程、供配电系统、通风设备、电梯、室外附属工程等。

2.1.3 项目投资匡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8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10.65万元。

2.1.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61.729万元。

2.1.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1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为24 个月。

2.1.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施工图设计:按发改委审批后的初步设计图深化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供配电设计,协助做好施工图审查及各专业审查,指导及配合现场施工、竣工图编制等服务;其中建筑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通风,排烟)、室外总体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含电梯、烟雾报警、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等)和附属工程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②造价咨询(含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审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③工程监理:建安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监理资质:

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

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1日至2020 10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 00分,下午14 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开具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伍万元整。

7.投标文件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139 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3118632,传真:/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0591-87900506 ,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 江淼、丁海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8111301011600397944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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