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竞争性磋商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2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招标联系人张树民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宗璇0421-3105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21
项目名称: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41号)和《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朝水防办﹝2023﹞1号)文件要求,完成双塔区两个乡镇(长宝营子乡、他拉皋镇)水源地保护区勘探定界、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次划定的两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项目预算中,包含1年(2024年)两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费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和方法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除总α放射性指标和总β放射性指标)。如有变化,按照最新《朝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21
项目名称: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
采购需求: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41号)和《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朝水防办﹝2023﹞1号)文件要求,完成双塔区两个乡镇(长宝营子乡、他拉皋镇)水源地保护区勘探定界、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次划定的两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项目预算中,包含1年(2024年)两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费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和方法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除总α放射性指标和总β放射性指标)。如有变化,按照最新《朝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300.00/本,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0421-3105588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nmd188yzx@163.com)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资料提供齐全后,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地址: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
联系方式:张树民、1318817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杨宗璇、0421-310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宗璇
电 话: 0421-3105588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21
项目名称: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41号)和《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朝水防办﹝2023﹞1号)文件要求,完成双塔区两个乡镇(长宝营子乡、他拉皋镇)水源地保护区勘探定界、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次划定的两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项目预算中,包含1年(2024年)两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费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和方法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除总α放射性指标和总β放射性指标)。如有变化,按照最新《朝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21
项目名称: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
采购需求: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41号)和《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朝水防办﹝2023﹞1号)文件要求,完成双塔区两个乡镇(长宝营子乡、他拉皋镇)水源地保护区勘探定界、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本次划定的两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项目预算中,包含1年(2024年)两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费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和方法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除总α放射性指标和总β放射性指标)。如有变化,按照最新《朝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10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朝阳市政府批复,10月底前按市里统一要求设置界碑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300.00/本,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0421-3105588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nmd188yzx@163.com)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资料提供齐全后,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地址: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
联系方式:张树民、1318817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杨宗璇、0421-310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宗璇
电 话: 0421-31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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