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赣建彭招字〔2024〕设001号
1.招标条件
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发改字[2024]第1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马湖渠及狄公湖周边)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马湖渠及狄公湖周边)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彭泽县城区
2.3 项目概况:对彭泽县双峰大道北侧片区、茅湾冲周边片区、尖山黄周边片区、狄公湖周边片区、马湖渠片区等区域新建狄公湖补水管网3km,排水管网49km,排水管径为DN110至DN2000,并对狄公湖及马湖渠进行河底清淤及水生态修复。
2.4 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费用371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下列①至④项的勘察设计(水体地形测量、管网普查、管渠清淤检测、水体底泥检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
①狄公湖补水系统;②排水单元改造;③积水点改造;④水生态修复。
2.6 工期要求:20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标单位应立即进场组织实施,并根据甲方要求分阶段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数量、设计顺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待定),第一阶段设计内容为排水单元改造,工期为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需要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子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页纸质打印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九江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保函,若投标单位提供的保函形式为纸质保函,需在开标当天委托担保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进行查验。开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不再接受;
(6)设计服务承诺书:协助相应阶段的手续工作。
注:投标人未上传以上全部真实的证书、证件及材料原件或证照(书)不符合《赣建招[2019]10号》文精神要求(指无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的作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开标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4日,用CA锁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地点: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30分,开标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现场签到、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7.3本项目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彭泽县龙城大道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4079246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见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绿地8栋2005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7779296565
招标监督部门:彭泽县住建局
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公开征集线索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举报邮箱:253422995@qq.com;举报电话:0792-5660529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