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0
一、项目编号:ZJYC【2021】291-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拘留所医务室托管采购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51000(元) | 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拘留所 | 宁波市拘留所医务室托管采购项目(重发)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勇,袁建新,何国华,王静,张乐平(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一览表
标项1
七、技术评分明细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00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拘留所(宁波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28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2319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8027
质疑联系人:朱张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80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