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大学超高温材料大型系列化研究平台设备更新项目02包(第三次)(采
发布时间:2023-05-26 17: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大学超高温材料大型系列化研究平台设备更新项目02包(第三次)(采购编号:SHRJ2022ND0019-2)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RJ2022ND001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大学超高温材料大型系列化研究平台设备更新项目02包(第三次)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章 合同书(格式) 第七条 费用结算及履约保证 和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二、商务条款要求 付款方式 由★1、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含质保期),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原履约保证金。 ★2、本次贷款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委托南昌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须选择以下2种预付款方式的任一种并作出承诺: (1)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应开具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保函(保函由国有银行开具,保函时间到验收合格时间)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保函额度委托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应预付款。 (2)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与建设银行签订《监管易产品合作协议》并在建设银行南昌前湖支行开设监管账户,该预付款进入监管账户后,该账户由南昌大学、供应商、银行三方监管,未经南昌大学同意,供应商不得自行处理该账户资金。 ★3、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开具100%的合同金额的专用发票给采购人;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委托南昌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15个工作日(正常财务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变更为:★1、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含质保期),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原履约保证金。 ★2、本次贷款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委托南昌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预付款,供应商须选择以下2种预付款方式的任一种并作出承诺: (1)供应商应开具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保函(保函由国有银行开具,保函时间到验收合格时间)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保函额度委托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应预付款。 (2)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与建设银行签订《监管易产品合作协议》并在建设银行南昌前湖支行开设监管账户,该预付款进入监管账户后,该账户由南昌大学、供应商、银行三方监管,未经南昌大学同意,供应商不得自行处理该账户资金。 ★3、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开具100%的合同金额的专用发票给采购人;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委托南昌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15个工作日(正常财务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大学
地址:学府大道 999 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
联系方式:0791-83969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109号5楼
联系方式:1334001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清英 刘学庆
电话:133400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