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关县物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szb-0072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公司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童师0876-712644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冀师0876-2625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关县物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EPC+O)已由马关县人民政府马政复〔2024〕679号批准建设,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马发改复〔2024〕145号批准采用EPC+O模式,招标人为马关县工信商务局,建设资金为上海帮扶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关县物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YNHSZB-007
2.3建设地点:马关县南山高原特色产业园区;
2.4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13亩,建设钢架房一栋,建筑长57m,宽36m,高11m,主体为钢结构。涉及场地硬化2090 m²,主体结构为两层,总建筑面积2600 m²,其中一层建筑面积2090 m²、小二层建筑面积510 m²。主要建设物流集配中心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硬化、分拣区隔离栏、物流分拣设备功能提升等功能区域建设,基础设施涵盖道路、交通、水电、网络、通信等建设内容,为入驻物流企业提供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完成后自主经营收取租金20年,到期移交建设单位。
2.5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含规划、施工图、初步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及竣工图编制等;
2.8资金来源:上海帮扶资金238.92万元,其余资金由施工单位自筹;
2.9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11运营年限:20年,建设完成后自主经营收取租金20年,到期移交建设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牵头人需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施工方)提交。
3.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3.5信誉要求:
①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③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的主要负责人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
3.6其他要求:
①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置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材料;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2021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中标资格);
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④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申请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网上获取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方式(网络获取见《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注意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服务指南)。超时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5.1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牵头方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 CA 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
开标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远程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降幅75%。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2.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
账号:6232813920001876050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马关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地 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2号
联系人:童师
联系电话:0876-7126448
代理机构: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花苑11栋301室
联系人:冀师
联系电话:0876-2625089
监督单位: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76-7129502)
本招标项目马关县物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EPC+O)已由马关县人民政府马政复〔2024〕679号批准建设,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马发改复〔2024〕145号批准采用EPC+O模式,招标人为马关县工信商务局,建设资金为上海帮扶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关县物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YNHSZB-007
2.3建设地点:马关县南山高原特色产业园区;
2.4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13亩,建设钢架房一栋,建筑长57m,宽36m,高11m,主体为钢结构。涉及场地硬化2090 m²,主体结构为两层,总建筑面积2600 m²,其中一层建筑面积2090 m²、小二层建筑面积510 m²。主要建设物流集配中心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硬化、分拣区隔离栏、物流分拣设备功能提升等功能区域建设,基础设施涵盖道路、交通、水电、网络、通信等建设内容,为入驻物流企业提供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完成后自主经营收取租金20年,到期移交建设单位。
2.5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含规划、施工图、初步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及竣工图编制等;
2.8资金来源:上海帮扶资金238.92万元,其余资金由施工单位自筹;
2.9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11运营年限:20年,建设完成后自主经营收取租金20年,到期移交建设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牵头人需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施工方)提交。
3.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3.5信誉要求:
①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③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的主要负责人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
3.6其他要求:
①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置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材料;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2021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中标资格);
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④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申请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网上获取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方式(网络获取见《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注意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服务指南)。超时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5.1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牵头方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 CA 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
开标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远程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降幅75%。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2.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
账号:6232813920001876050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马关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地 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2号
联系人:童师
联系电话:0876-7126448
代理机构: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花苑11栋301室
联系人:冀师
联系电话:0876-2625089
监督单位: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76-712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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