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郑东经发审批[2022]102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10154-04-04-705847,招标人为郑州中原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科技与金融创新局(大数据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和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交易编号:24-GC-0525
2.3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陇海高架以北,新龙路以南、东四环以西、中州大道以东。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具体位置在郑东新区陇海高架以北,新龙路以南、东四环以西、中州大道以东范围内,在上述区域内建设智慧交通及配套智能化基础设施,支撑车路协同、城市治理、交通管理及公众出行应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物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和后期运营服务工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7运营服务期:2年。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成果深度符合招标人功能所需的成果交付要求,并按要求通过评审。
2.8.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3运营服务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2.9设备及软件质保期:3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出具到岗履职承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出具到岗履职承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运营项目经理:拟任运营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出具到岗履职承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全部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承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本项目不得转包(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
3.7.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4-3.6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5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数字证书,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中原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科技与金融创新局(大数据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路金融智谷2号楼
联 系 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676008
传 真:无
邮 箱:kjyjrcxj@163.com
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838910840
邮 箱:3231871693@qq.com
监督单位:郑州中原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科技与金融创新局(大数据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路金融智谷2号楼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371-66676011
传 真:无
邮 箱:fgzyx009@163.com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