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旬阳市公安局“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149.3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zb-2023-12101
预算金额149.39万元
招标公司旬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菊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旬阳市公安局“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04: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3-12101

项目名称:“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3,92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旬阳市公安局“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3,92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3,92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资产评估服务

采购完成,验收合格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93,921.00

1,493,92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旬阳市公安局“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旬阳市公安局“1.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会计);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会计);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报名时间内将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383581127@qq.com邮箱;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④、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⑤、请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公安局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观极路

联系方式:0915-721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2694900转9022/9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菊、李敏

电话:029-82694900转9022/9021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