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2024-04-28
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非机动车前端抓拍系统工程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WZFCG24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非机动车前端抓拍系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方法中的第三条 | 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 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
2 |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价格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
满足招标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公式如下: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注:价格分保留两位小数。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5%
满足招标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公式如下: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注:价格分保留两位小数。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第一条 |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工程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防汛公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9388713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8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怡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99806
质疑联系人:戚苏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98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梅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6540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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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发布稿(非机动车前端抓拍系统工程)-更正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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