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地块可研及产品定位(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地块可研及产品定位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地块可研及产品定位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地块可研及产品定位;
1.2采购人:十堰联城置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十堰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十堰市紫霄大道东),规划用地约为6061亩,启动区规划净用地面积约97313㎡(约146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8.4万方,其中C-05地块为住宅用地,约23500㎡;C-07地块为住宅用地,用地约为29700㎡;C-08地块住宅商业混合用地,用地约为44113㎡,启动区整体规划容积率1.8-2.0,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本次采购内容为可行性研究、市场研究及产品定位策划方案,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3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十堰中央商务区启动区(十堰市紫霄大道东),规划用地约为6061亩,启动区规划净用地面积约97313㎡(约146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8.4万方;针对十堰中央商务区启动区C05#、C07#、C08#地块提供城市研究、地块分析、住宅及商业市场研究、客户分析、项目定位、项目规划及产品打造建议、开发策略等前期咨询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十堰公司及项目所在地;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前期策划服务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且项目负责人有10年及以上房地产顾问咨询相关经验;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年5月7日至2023 年5月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5 月15日15 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十堰联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57号
联 系 人:许甲奎
电 话:18671582015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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