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巨鹿县新增纯电动道路洗扫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文件
1.原采购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更正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原3.8.2条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现更正为: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的;
3.9条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招标书:8吨纯电动洗扫车
1、整车技术参数
1.1、底 盘:采用二类汽车底盘
1.3、燃油类型:纯电动
1.4、发动机功率(kw):≥160kw
★1.5、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8400×2500×3100
1.6、总质量(kg):≥18000
★1.7、额定载质量(Kg):≥4300
★1.7、整备质量(Kg):≥12800
1.8、轴距(mm):≥4800
★1.9、前悬/后悬(mm):≤1270/2330
★1.10、接近角/离去角(°):≥21/17
1.11、电池电量(KWh):≥297.67
1.12、等速法续航里程(km):≥310
1.13、最高车速(km/h) :≥85
以上参数以国家工信部公告参数页为准。
2、上装性能参数
2.1、垃圾箱有效容积(m3):≥7
2.2、清水箱有效容积(m3):≥7.5
2.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或三元锂
2.4、配备国产优质品牌电池,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3、车辆性能
3.1、车辆需采用“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设计。
3.2、车辆需具备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路缘石洗刷、垃圾收集、污水回收、喷雾和道路隔离墙清洗等多种作业功能。
3.3、左右高压侧喷杆可对道路隔离墙、隔离墩进行冲洗,侧喷杆采用气缸控制。
3.4、车辆配备电子手刹,操作便捷。(提供实物图片或证明材料)
#3.5、车辆标配直流、交流两种充电模式。(提供实物图片或证明材料)
#3.6、具有低速定速巡航功能,适应车速5-30km/h,定速巡航作业。(提供实物图片或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8吨纯电动洗扫车
1、整车技术参数
1.1、底 盘:采用二类汽车底盘
1.3、燃油类型:纯电动
1.4、发动机功率(kw):≥160kw
1.5、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8400×2500×3100
1.6、总质量(kg):≥18000
1.7、额定载质量(Kg):≥4300
1.7、整备质量(Kg):≥12800
1.8、轴距(mm):≥4800
1.9、前悬/后悬(mm):≤1270/2330
1.10、接近角/离去角(°):≥21/17
1.11、电池电量(KWh):≥297.67
1.12、等速法续航里程(km):≥310
1.13、最高车速(km/h) :≥85
以上参数以国家工信部公告参数页为准。
2、上装性能参数
2.1、垃圾箱有效容积(m3):≥7
2.2、清水箱有效容积(m3):≥7.5
2.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或三元锂
3、车辆性能
3.1、车辆需采用“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设计。
3.2、车辆需具备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路缘石洗刷、垃圾收集、污水回收、喷雾和道路隔离墙清洗等多种作业功能。
3.3、左右高压侧喷杆可对道路隔离墙、隔离墩进行冲洗,侧喷杆采用气缸控制。
3.4、车辆配备电子手刹,操作便捷。
3.5、车辆标配直流、交流两种充电模式。
3.6、具有低速定速巡航功能,适应车速5-30km/h,定速巡航作业。
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与办法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有效报价是指该项目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且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10 分钟内提供合理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 90%时,该投标人应当就其报价做出说明,并提供成本计算依据,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报价不能说明成本合理性,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低于成本予以否决。 |
车辆的基础技术参数 |
30 分 |
根据投标车辆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各项技术需求,得30分;技术需求出现一项负偏离扣4分,本项最多扣至0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2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良好、检测手段完善、生产能力强的得6.01-8.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良好、检测手段完善、生产能力一般的得3.01-6.0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良好、检测手段完善、生产能力低下的得0-3.00分;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备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国家官方网站查询路径)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由“科学技术部”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应用示范企业的得4分;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部”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得4分; | ||
售后服务资质 |
4 分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CTEAS1001-2017)认证,达到七星级的得4分,达到五星级的得2分。 |
产品质量 |
2分 |
所投产品底盘与整车为同一集团生产制造的得2分。 |
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 |
14 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24小时售后服务体系,完全保证产品售后服务效率和及时性,完全满足项目售后服务需求,服务站覆盖面广、数量多的得5.01-7.0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24小时售后服务体系,完全保证产品售后服务效率和及时性,完全满足项目售后服务需求,服务站覆盖面一般、数量较少的得2.01-5.0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24小时售后服务体系,方案浅显概括可解决部分售后问题,服务站覆盖面较小的得1.00-2.00分; 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备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站服务协议、服务站资质、维修服务车辆、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
根据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操作使用、维修等方面的培训: 1、培训计划科学、可行,培训方案全面完整的得5.01-7.00分; 2、培训计划科学、可行,培训方案内容待完善的得2.01-5.00分; 3、培训计划科学、可行,培训方案内容待完善的得1.00-2.01分; 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有效报价是指该项目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且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车辆的基础技术参数 |
39 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参数的得满分26分;每有1项负偏差的减1.5分,减完为止。 |
3
|
投标产品整体评价 |
10 分
|
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1、产品工艺水平先进性描述;2、产品的制造材质质量,操作及维护的便利性描述;3、产品的节能安全环保、产品配置参数;4、产品各部件兼容性,产品整体设计方案;5、产品性能稳定、安全耐用测试,产品选型合理,配置高,满足程度高得10分,产品选型合理但整体性能低或低于其他产品或描述不清的没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4 |
项目进度计划及措施 |
7分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详尽、合理可行得7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措施较合理得3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措施一般得1分;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措施不得分。 |
5 |
质量保证 措施 |
7分 |
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善、切实可行、保障有力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可以保证本次的采购质量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能保障本次采购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0分 |
6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
7分 |
1、退换政策及承诺详细明确的得1分; 2、问题响应时间短、常见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得1分; 3、能提供服务热线且有固定服务人员得1分; 4、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及承诺切实可行,保障服务措施有力得4分;售后服务及承诺可以满足采购需要,可以保障系统正常使用得2分;售后服务及承诺能基本满足采购需要,基本能保障系统正常使用得1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0分 |
原采购文件附件1资格审查第1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评审标准: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通过,现更正为:具有且符合要求:通过;
9.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更正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方合同金额的30%,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金额的70%(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10.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原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现更正为: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11.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项:原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现更正为: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1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九项:原产品安全及质量保证承诺,现更正为:项目进度计划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 。
13.原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14时00分,现更正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原采购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14时30分之前完成解密。现更正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
14.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9-7642214,现更正为:0319-2210668
变更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备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从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巨鹿县
联系方式:吉仲麟 0319-433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联系方式:杨大勇 0319-221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