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31-8588061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310100081-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海创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雨花大队交通管理运行维护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1010008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交警支队雨花大队交通管理运行维护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92000
 合计金额小写: 59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1
故障服务专线
1.建立服务台作为统一的服务受理窗口,负责服务请求受理; 2.跟踪服务请求事件,与运维人员保持沟通,保证处理质量; 3.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出具运维报告; 4.支持线上报修、远程处理;

50000
1
50000
2
基础运维服务管理
1.提供5×8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持; 2.远程服务:如相关设备或系统发生异常,服务方安排专业工程师远程连接设备或系统分析、定位、排除故障; 3.巡检服务:定期对交警大队核心设备进行现场巡检; 4.巡检报告:通过定期对大队及辖区的各中队“三网”进行现场巡检,发现潜在设备隐患(如设备告警)及时向交警大队汇报,并出具安全问题报表及合理的解决方案; 5.定期向大队领导汇报网络运行情况,听取交警大队对服务工作的要求并及时调整服务策略; 6.服务前期对大队及辖区的各中队设备资产、设备运行情况、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彻底摸排、并登记成册; 7.故障处理:①对于区政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房光纤至大队光纤链路状态进行监控,若出现光纤故障及时响应并协助解决;②大队内部局域有线网络故障及时响应并处理;③各楼层接入交换机的故障排除,保障大队内部网络接入交换机到各楼层接入交换机的网络畅通,保障网络适应各个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④对于保修期的设备硬件故障由服务商联系厂商进行故障处理,对于保修期外的设备硬件故障由大队采购或由中标人代为采购更换并予以解决; 8.提供大队内部IP地址设计与规划等辅助运维服务; 9.对大队网络ARP攻击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规划。

70000
1
70000
3
有线网络系统维护
1.巡检服务:每季度对大队网络设备进行全面巡检;
2.巡检报告:每季度出具报告;
3.大队内部老化线缆更换及故障排除,定期通过专业设备检测线路可用性;
4.对线路进行登记以提升可维护性,对需要更换的线路按大队要求予以更换;
5.定期对机房内线缆整理、标识;
6.对机房新增线缆按要求进行布放;
7.以上更换服务包含线路材料费用。
8.全区中队网络拓扑图整理归档。

20000
1
20000
4
无线域网络运维
1.及时响应无线局域网及时响应接入故障,按服务级别及时处理;
2.无线接入点与接入控制器故障处理;
3.无线认证方式优化; 4.无线IP地址的设计与规划等辅助运维服务; 5.无线网络设备的运维与保养;若由硬件平台或是网络故障引起,及时响应并解决,若由软件平台问题引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并配合软件公司解决,对故障处理情况登记造册。

30000
1
30000
5
网络监控服务
对区交警大队网络提供集中监控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对内部网进行实时监控; 2.对大队网络设备的CPU负载、温度、电源、风扇、业务板、端口、流量状态进行监控; 3.对链路通断、利用率、丢包、延时等状态监控; 4.提供7×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服务,通过微信/短信、邮件、声光、电话实时通知故障或告警事件。

20000
1
20000
6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1.提供巡检服务,包括对摄像头清晰度检查,并及时清理镜头灰尘; 2.在设备出现硬件故障时,保修期内设备联系厂商排除故障,并跟踪处理的时效性;保修期外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向主管部门申请部件或设备实施更换,当没有备件时采取应急方案,减小影响范围; 3.分析系统可用性,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备件或优化建议。
4.以上维护服务包括大队机关大院所有监控设备。

30000
1
30000
7
设备维修更换服务
针对大队所有在正常使用期限范围内的终端设备,提供维修及更换服务,费用在总费用中以包干的形式处理,即由中标人承担。

50000
1
50000
8
超速抓拍系统设备维护
对跳马镇区域超速抓拍系统设施提供维护维修服务。

30000
1
30000
9
业务系统维护服务
针对目前运行的所有交警业务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后台维护、数据分析等服务。

50000
1
50000
10
非现场执法手动抓拍取证服务
安排专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高清视频图像进行非现场手动抓拍。

112000
1
112000
11
交通优化辅助服务
1.针对全区主要路口交通流量情况,提出信号灯优化建议方案;
2.针对全区主要路段交通拥堵情况进行分析,找到拥堵原因并提出建议;
3.针对全区交通事故类型、等级、主要路段等信息进行数据统计服务,辅助大队优化交通管理策略。

80000
1
80000
12
重要活动的现场支持服务
1.重要活动指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的全区性重要观摩、研讨、接待等重大活动; 2.重要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包括重大会议视频现场支持工作,调研交流信息化支持工作等; 3.根据交警大队要求适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 4.活动现场人员保障。

30000
1
30000
13
运维管理服务
1.服务级别管理流程:按照服务级别管理流程,协调大队用户和服务供应商双方的观点,实现特定的、一致的、可测量的服务水平; 2.配置管理流程:按照配置管理流程,收集、更新和使用配置项(设备、软件等)的相关信息; 3.事件管理流程:按照事件管理流程,对运维事件进行记录、跟踪、升级; 4.问题管理流程:按照问题管理流程,对运维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5.变更管理流程: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控制由变更带来的各种风险; 6.可用性管理流程:按照可用性管理流程,对设备或系统的可用性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不断提高设备或系统的可用性; 7.能力管理流程:按照能力管理流程,对IT系统的能力进行监测,并对能力过剩以及能力不足情况进行分析; 8.应急管理流程:按照应急管理流程,应对IT系统出现的灾难性后果,并提出应对方案。

20000
1
20000

合计


592000

592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18 —— 2024-10-1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人员驻场服务
安排驻场人员三人驻守现场,提供7*24小时服务,按采购人作息时间出勤,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驻扎人员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采购人有建议更换驻扎人员的权力。
2、定期巡检服务
系统定期巡检是指每月度、季度安排工程师对应用系统及硬件设备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发现系统及硬件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在系统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维护故障分类标准,由技术服务工程师进行相应的故障排除。
3、电话支持服务
当系统发生问题时,用户可以从客服专线得到及时有效的 24 小时电话支持。客户服务人员做好客户服务需求的记录,并向用户明确服务需求的解决方式、进程和最终的解决办法。提供远程服务器接入、邮件和电话服务支持。
4、现场技术服务
对于硬件及软件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或对系统进行功能完善等,由维保公司派驻人员,对现场问题进行解决处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维护费用,本期支付第一季度费用,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上一个季度维护费用,后期维护费用支付方式参照上季度支付方式以此类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二季度费用,在第三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第二季度维护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三季度费用,在第四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第三季度维护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四季度费用,在合同到期后20天内支付第二季度维护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环保支行(湖南海创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2069072080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活动支持。
(1)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日等活动的支持。
(2)应急演练活动的支持。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信息系统安全加固技术支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给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①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乙方按期保质提供服务。②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提出服务变更要求,双方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解决,若变更导致响应费用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③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甲方应及时支付款项。
④甲方有义务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乙方:①乙方对项目直接负责,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②乙方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达到标准,应承担责任。③乙方应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如违反相关内部政策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因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泄密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其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1号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月塘村柏悦名苑10幢5层506号

法定代理人: 余宏卿 法定代理人: 刘敏

委托代理人: 王瑞 委托代理人: 曾海兰

电话: 0731-85880613 电话: 0731-85881515

传真: 0731-8588061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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