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3
天
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
金额
50.1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hdl-cg-202411-04
预算金额
50.12万元
招标公司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招标联系人
车远17308735770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韦尔娟0873-722389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2
公告正文
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DL-CG-202411-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128012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 境局开远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为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工程内容包括: 中和营镇马者哨村新建化粪池、人工湿地维修;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小龙潭镇13个村庄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杂草清除、场地平整、碎石铺垫、围护栏修复等(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1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2022年度 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新成立的公司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 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6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核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享有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 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采购 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地 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人:车远 电 话:17308735770 电子邮件:1730873577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远市智源路388号智源俪榭1-8号 联系人: 韦尔娟 电 话: 0873-7223899 电子邮件: 2808857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咋a 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