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火车站广场环境秩序优化提升改造项(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泰山火车站广场环境秩序优化提升改造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402000097 进场项目编号:TS-ZC-20241018-01-01 项目名称:泰山火车站广场环境秩序优化提升改造项(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9600元; 采购需求:泰山火车站广场环境秩序优化提升改造,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④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 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 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 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0538-6288136;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 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 四、加密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1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 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11月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 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 号文通知要求,供应商(供 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6、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7、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538-8512904。 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经理 0538-82618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 地 址:泰山火车站广场服务驿站(广场西侧木屋) 联 系 人:窦主任 电话:0538-2767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老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0538-826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