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微量热泳动分子互作仪等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2022-087-hw-gk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成杨17705100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1
公告正文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微量热泳动分子互作仪等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 09- 30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微量热泳动分子互作仪等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2022-087-HW-GK

项目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微量热泳动分子互作仪等设备购置;

项目预算(限价):人民币248万元(财政性资金);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含微量热泳动分子互作仪、包埋机、石蜡切片机、振动切片机等一批进口设备,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供应商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若为销售企业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完整的代理授权链,外文授权须有中文译文)(须提供有效授权书盖章原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方式: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交纳方式:现金、支付宝(18662096009)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网站”)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13813439093;

2.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行政楼208室

联系方式:刘老师;电话:0515-885503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万成杨;电话:17705100013;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东)区302室(邮编224000)

邮箱:xsyg007@163.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项目联系人提出,由项目联系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现场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安排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进行健康码或行程码检查,请投标人配戴口罩,通过手机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自外省市、中高风险区转为低风险区的人员,还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任何非绿码及有效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投标人自负(视为投标人过错)。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柏经理,18662096009)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时间: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人民币;


附件下载:

项目需求及供应商联系信息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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