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3-04-10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509002023001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5-05 09:29:00 |
开标时间: | 2023-05-05 09:30:00 | ||
正式公告 |
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2]1090号)和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发[2023]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补助及乌兰察布市自筹,招标人为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榆林镇陶卜齐村省道 101线K0+000 处,终点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榆树乡西壕堑村,其中呼和浩特境内 21.9公里,乌兰察布市境内 41.45 公里,全长 63.35 公里,将公路单向行驶改为双向行驶,全线增设相应的安全设施、震动标线、导向标等;另设S101 线右转车道84.5 米,G110 加减速车道670米,林胡古塞进出口车道 369.69米,西壕堑出、入口匝道802米,涵洞5道,平面交叉3处。
技术标准:S101 右转车道路基宽9米,路面宽7.5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G110 加减速车道路面宽 3.5米;林胡古塞进出口车道路基宽 8.5 米,路面宽 7.5 米,设计时速20 公里/小时;西壕堑出、入口匝道路基宽9m,路面宽7.5m,设计时速 40 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173日历天。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903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共730日历天。上述进场、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进场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进行计算。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招标范围: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编号 |
路线里程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JL-1 |
63.35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
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楼249房间,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474-8182238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05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gzy.wulanchabu.gov.cn)。
5.4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74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gzy.wulanchabu.gov.cn)、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电 话:0474-8981973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101线呼和浩特(国道110线)至西壕堑单向改双向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邮编:012000
联系人:冯德忠
电话:13947436900
招标代理:内蒙古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商业1号楼
邮 编:010010
电 话:18147103715
联 系 人:任磊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查询的执业资格信息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超过60岁。 3.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形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本次招标不要求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监理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8)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 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第一步,“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数(元)]: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6 位小数(第二步计算)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工程概述 |
2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2~2分。 |
|
监理工作范围 |
3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
||||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
5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5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
4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2.4~4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对本工程建议 |
3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第三步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0.2、E2 =0.1 评标价最低得分值为0分。 |
|||
2.2.4(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在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最近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得0分,否则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3.6.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核实;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核实;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4)“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4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办理流程详见《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联系电话:0474-8182238、0474-8259926。
-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进行线上投保;2.支付保费后显示投保成功,用户可在投标保函管理页面查看到保函信息,视同已经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开标时,投保情况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展示为准;3.投保流程可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栏目查看《乌兰察布市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远程解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45分钟内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s://ggzy.wulanchabu.gov.cn/,登录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开标-网上解密界面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若未按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后果自负。
详细操作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用户手册中《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投标系统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 6、详细投标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