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5974397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确保株洲市炎陵县2023—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株洲市炎陵县2023—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炎陵县霞阳镇、沔渡镇、十都镇、水口镇、鹿原镇、垄溪乡、下村乡、策源乡、中村瑶族乡、船形乡等10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中央资金)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新建集污池1110m³,干湿分离机45台,干粪棚2290㎡,厌氧发酵池4970m³。沉淀池3860m³,清粪铲车1台,污水泵11台,还田管网853亩,沼液储存池970m³。氧化塘14890㎡,翻抛机3台,除臭设备1套,污水处理一体化系统1套,皮带输送机1套,生化处理系统4套,污水输送管道400m,沼液运输车5立方1辆,沼液运输车10立方1辆,清粪车2辆,运输车1辆,绿狐尾藻生产加工设备1套。2.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新建水肥一体化545亩,生态沟渠2092m,购买太阳能杀虫灯200盏,无人植保机6台。3.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建设农膜回收网点1000㎡,农膜捡拾机1台,农膜回收运输车4辆,黄桃纸袋转运车1辆,铲车3辆,夹包机4台,皮带输送机1台,全自动压缩打包机3台。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秸秆打捆机9台,秸秆运输车5辆,秸秆收割机4台。5.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新建人工湿地1处,绿狐尾藻生产加工设备1套,多级沉淀池567m3;鱼塘清淤130亩。6.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沟1887m。
  (四)项目投资规模(中央资金)
  该项目中央投资规模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4040万元,设备采购投资约960万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审定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机构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人才,具备工程类职称或注册执业且为代理机构在职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报材料
  1.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证明,在职人员不少于5 人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2.报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招标流程介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依程序在炎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发布时间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炎陵县霞阳镇解放路47号(炎陵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04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974397175。
  3.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应当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材料。
  (三)综合评选
  由招标人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在监督部门的监管下,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代理机构。
  (四)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确定后,在炎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炎陵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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