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五医院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代处置)处置、淤泥清理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07月10日 21: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第五医院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代处置)处置、淤泥清理处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第五医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21:48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2368580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第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2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23685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第五医院
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代处置)处置、淤泥清理处置项目
标的名称: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代处置)处置、淤泥清理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成交供应商需派车上门收集(具体频次协商后确定),运载车辆需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收集人员在转移联单上登记签字。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医疗垃圾包装袋、利器盒等医疗废物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和安全处置。处置公司须每日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按需向医院提供标准医疗废物包装袋等必要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容器。
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金危废经 第 05号),且是金华市唯-一家能够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我院一直委托该公司进行医疗废物的回收处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上岭殿村六部寺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五医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68580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20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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