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汽车损余配件回收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汽车损余配件回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24719)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汽车损余配件回收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提供周期为1年的汽车损余配件回收服务,具体回收业务涉及我公司定损中进行配件更换处置但未扣减残值,且在车险理赔系统点选回收的全量损余配件,要求服务商必须覆盖全省业务(除大连)。预算金额:费用含税预算为150(万元)/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标包划分:不涉及。

2.4合同期限:1年,可视情况续约,累计不超过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涵盖本次采购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专业提供汽车损余配件回收服务业务的企业,经营范围至少需要同时具备金属废料回收;非金属废料回收;蓄电池回收;计算机软件及硬件、汽车零件的销售;仓储服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4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人保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41620244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30分。

5.3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58900(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会议室A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8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会议室

招标师:单浩、李琳

项目负责人:王瑞、尉堃宇

联系电话:13804070202

电子邮件:13804070202@1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05523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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