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铁岭某单位副食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DECE-W1004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至少一处的营业场所、至少一辆的配送车辆、至少一处的库房及至少一处的冷库等;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供应商为军队采购网备案登记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铁岭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1.投标人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至少一处的营业场所、至少一辆的配送车辆、至少一处的库房及至少一处的冷库等证明材料;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为军队采购网备案登记的供应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3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8:3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①营业场所为自有房屋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等所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营业场所为租赁房屋的,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签订6个月以上至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承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合同须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向承租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租方开具的租赁发票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配送车辆设备 ①车辆设备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下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复印件或车辆购买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等所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车辆设备为租赁车辆的,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与铁岭本地公司或个人签订6个月以上至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承租方机动车登记证明复印件(合同须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向承租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租方开具的租赁发票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仓储库房 ①仓储库房为自有房屋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等所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仓储库房为租赁房屋的,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签订6个月以上至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承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合同须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向承租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租方开具的出租发票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在辽宁省铁岭市内具有冷藏冷冻库房 ①冷藏冷冻库房为自建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下的建设冷藏冷冻库房合同复印件(合同须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向承建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建方开具的建设发票复印件); ②冷藏冷冻库房为租赁的,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签订6个月以上至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承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承租方建设冷藏冷冻库房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公司名义向承租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租方开具的租赁发票复印件,承租方建设冷藏冷冻库房合同须提供以承租方名义向承建方汇款的银行往来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承建方开具的建设发票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备案登记相关材料。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投标报名邮箱:1005621666@qq.com。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40955667
地 址:辽宁省 铁岭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宏南
联系电话:024-72827733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3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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