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电力杆线迁移洪评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电力杆线迁移洪评报告编制服务。
2、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3、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一标及二标电力杆线洪评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防洪评价相关的水文及河道断面等相关资料采购及测量;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参加防洪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总服务费用约20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5.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交投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 元(¥4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1日18:0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040714893@qq.com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来盐投标的可行性与风险性,审慎报名,售后不退。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伏万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蕴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