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交建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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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FZGS-2023-017 | 项目名称: 福州高速-公开招标-锚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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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国交建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交建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 (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锚具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马尾亭江镇,设亭江枢纽互通与104国道改线工程连接,设闽安特大桥(斜拉桥主跨716m)跨越闽江,线路经长乐猴屿乡、潭头镇、文岭镇、湖南镇,终于福港路,与机场北进场路连接,路线全长24.3公里;潭头至路线终点段设置辅路,全长11.9公里。全线设亭江枢纽、猴屿2处立交互通及金福、厚福、文岭、湖南4处出入口;预留文溪枢纽互通1处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衔接。主线共设置隧道6839.5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3146.5米/1座)、桥梁15378.5米/12座(特大桥4座),桥隧比91.4%。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锚具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1。 2.2.2本次招标的锚具 ,其质量符合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329-2010)《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连接器》等技术要求要求。 3.本次锚具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6月-2023年6月内国家或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锚具供货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货合同不少于5份),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国内生产企业须通过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2年-2023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供应自己生产的锚具,具有年产量在1000万孔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必须具备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 3.2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同时应符合《关于发布2022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的通知》(闽高指建【2023】13号)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2020年-2023年间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请于2023年7月5日08 时30分至2023 年7月14日17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3年7月18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10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标明“参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锚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之前。 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89670681@qq.com 6.支付条款及履约保证金 6.1支付条款: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需方在收到供方开具的一票制增值税发票(税率13%)60个日历天内,向供方支付该批物资结算金额的80%货款,于9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批物资结算金额的15%货款,于180个日历天数内支付该批物资结算金额剩余的5%货款。 6.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额度:本次签约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见票即付)。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 提交时间: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办理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 6.1时间:2023年7月26日10时3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线上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1座12楼 邮 编:350015 联 系 人:陈帅、赵治涵 电 话:15823207808、18618107560 电子邮件:28967068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水都支行 账 号:13131701040005329 监 督 人:吴曦明 电 话:18944819661 中国交通建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2023年7月4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1座12楼 邮 编:350015 联 系 人:陈帅、赵治涵 电 话:15823207808、18618107560 电子邮件:28967068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水都支行 账 号:13131701040005329 监 督 人:吴曦明 电 话:18944819661 中国交通建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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