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供销大厦部分场地招租项目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昇采1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供销大厦
招标联系人翁先生0591-875251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小燕0591-877170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供销大厦部分场地招租项目更正公告(一)(招标编号:闽昇<2024>采 105 号)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 105 号
项目名称:福建供销大厦部分场地招租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涉及风险揭示的内容第 3)点“3)场地移交时间:待原承租方与出租方完 成场地移交后,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均修改为:“3)场 地移交时间:中标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场地移交时间需待原承租方完成场地移 交后,出租方另行通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场地移交手续。”
2、原招标文件中涉及风险揭示的内容均增加第 4)点内容,具体如下:
风险揭示:
4)本轮招租仅为场地出租(非原承租方所经营酒店转让),若中标人有意从事经营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酒店类),还需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 法诚信经营。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商务部分“二、关于知悉附条件公开招租的确认 函”格式中“(3)场地移交时间:待原承租方与出租方完成场地移交后,出租方通知中标 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修改为“(3)场地移交时间:中标人与出租人签订 租赁合同后,租赁场地移交时间需待原承租方完成场地移交后,出租方另行通知中标人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增加第(4)条“(4)本轮招租仅为场地出租(非原承租方 所经营酒店转让),若中标人有意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类),还需按照招标文件 相关条款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原招标公告及
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供销大厦纪检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供销大厦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00 号茶叶大楼 8 层 联 系 人:翁先生
电 话:0591-875251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 系 人: 于小燕、蔡月琴
电 话: 0591-87717072
电子邮件: /
于 小 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