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金额
3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lh-2023-162-03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戎024-31325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3-162-03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溪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经本溪市中心医院同意后确定是否续签,签署时间为上一年服务截止前7个工作日内,服务期内服务费用不做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31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315,000.00元/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422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刘戎、冯熙雯、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024-3132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冯熙雯、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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