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施工
金额
10519.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4/5/27】【我要打印】 | |
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鞍山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岫发改发[2023]275号;鞍山市水利局关于岫岩县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鞍水函[2024]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岫岩县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资金80%、县级配套资金20% ,项目法人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工程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涉及岫岩县的偏岭镇、朝阳镇、大房身镇、大营子镇、红旗营子乡、雅河办事处、杨家堡镇、洋河镇、岭沟乡、哨子河乡、石灰窑镇、哈达碑镇、前营子镇、龙潭镇、新甸镇、牧牛镇、三家子镇、药山镇、石庙子镇、清凉山镇、兴隆办事处共21个乡镇。本次省下达治理任务为数据库内100米以上耕地发展型侵蚀沟263条,实际设计治理100米以上耕地发展型侵蚀沟297条,多治理支沟34条,均为数据库外沟.其中治理大型沟18条,中型沟147条,小型沟132条。治理侵蚀沟长110.94km,控制面积69.05km²,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7.07k㎡。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 。 2.3招标范围: 梯田整修8.04hm²,复垦0.092hm²,截排水沟2907.8m,石笼沟头防护63处,小型水泥毯跌水4座,生态袋沟头防护25处,生态袋跌水13处,柳跌水3处,高强土工袋网笼跌水及沟头防护12座,高强土工袋网笼谷坊29座,石笼谷坊196座,植物谷坊52座,预制矩形槽排水沟26872m,固滨笼排水沟15774.9m,浆砌石矩形槽排水沟2759m,固滨笼护脚护岸42723.4m,柳排护岸9851.4m,浆砌石护岸11004m,高强土工袋网笼护岸541m,生态袋护岸742m,拦水埂143m,弃土填沟524m³,水保林19.38hm²,植物封沟0.44hm²,经济林0.63hm²,其他辅助工程包括生产道路整6616m,过水路面80处,排管式漫水桥5座,管涵12座,标志牌19座,宣传牌5座,桥涵45座 。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10519.6 万元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84日历天 。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4)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5)联合体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投标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及施工比例、责任和权利,如未明确,联合体将不被接受 。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的,采用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开评标。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鞍山市水利局 ,办公电话 0412-2208825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10楼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412-7880911 传真:0412-7880911 电子邮件: fq800@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508室(北市商务大厦) 联系人: 陈光宇、时光 电话: 024-83963332-669、024-83961750-810 传真: / 电子邮件: 176952077@qq.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 陈光宇 联系方式: 024-83963332-669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新点 联系方式: 024-23447977/23447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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