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283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宁夏财政云安全防护增值服务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宁夏财政云安全防护增值服务项目(一标段)的采购需求
金额
144.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2833
预算金额14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283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宁夏财政云安全防护增值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宁夏财政云安全防护增值服务项目(一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 1448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月。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服务期内,宁夏财政数据交换平台的任何变动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宁夏财政厅所有,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向宁夏财政厅提供所有的代码、文档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运维服务期一年,在合同运维期内服务费分二次向乙方支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付款50%,一年后验收合格付款50%。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6070400-安全运维服务 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宁夏财政云安全防护增值服务项目(一标段) 服务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 1448000.00 标的1-安全运维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财政厅云平台.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服务期内,宁夏财政数据交换平台的任何变动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宁夏财政厅所有,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向宁夏财政厅提供所有的代码、文档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的技术运维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配合。 (2)向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3)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服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4)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等。

乙方责任
(1)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指标要求,确保服务期内系统能够稳定、有序运行。 (2)及时解决用户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实行项目负责制,确保专人负责该服务项目实施。 (4)定期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问题反馈、技术方案、总结报告等。 (5)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甲方业务数据或信息;服务期内获取的所有系统、数据、代码、技术文本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 (6)合同到期后向甲方或新的维保供应商进行必要的交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当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部分至全部服务费用(不可抗力除外),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损害其他主体权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协助服务或无理由拒付服务费用的,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运维服务期一年,在合同运维期内服务费分二次向乙方支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付款50%,一年后验收合格付款50%。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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