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三建六公司]建工三建六公司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点C区(地块三)工程EPC建设项目土地复耕方案编制及审核标段1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此报价以上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应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特殊注明的工作内容,并符合附件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及要求。控制价为含税90000元(税率为3%),超控制价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工期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3年8月 3 日至2023年8月 9 日 10 时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 9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止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香枫创意园C座22层安徽三建六公司。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合肥市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香枫创意园C座22层安徽三建六公司(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 :15855151074; 现场联系人: 何工 :18315590652
七、验收标准: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且确保验收通过。
八、到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西至凤麟路、南临濛河路、东靠滁河西路、北接康乐东路)
九、支付方式:报市局土地整治办公室后,即上专家评审会前支付50%,市局下达临时用地使用批复后,支付其剩余50%。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甲方需支付前期乙方应得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供应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不计利息)支付。
投标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2、其它要求:需与合肥市及长丰县相关政府部门对接。
税率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理论上不含税最低价中标,投标人须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及逾期未送达文件的,按废标处理。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工期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3年8月 3 日至2023年8月 9 日 10 时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 9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止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香枫创意园C座22层安徽三建六公司。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合肥市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香枫创意园C座22层安徽三建六公司(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 :15855151074; 现场联系人: 何工 :18315590652
七、验收标准: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且确保验收通过。
八、到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西至凤麟路、南临濛河路、东靠滁河西路、北接康乐东路)
九、支付方式:报市局土地整治办公室后,即上专家评审会前支付50%,市局下达临时用地使用批复后,支付其剩余50%。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甲方需支付前期乙方应得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供应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不计利息)支付。
投标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2、其它要求:需与合肥市及长丰县相关政府部门对接。
税率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理论上不含税最低价中标,投标人须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及逾期未送达文件的,按废标处理。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