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和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3.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3ZF0371(1)
预算金额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95649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5199085582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0101833572024115204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和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44XZ3ZF0371(1)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和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新泉街626号

   联系方式:0991-2956492 

   供应商(乙方):天行健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301 

   联系方式:151990855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数量:1.00  
   单价(元):33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对新疆12348热线平台、12348新疆法网、法治新疆网、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考试、**教育系统、法律援助等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服务要求:1.测评原则
保密性原则:测评机构应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评估协议、保密协议,对测评服务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侵害采购人的权益,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响应人的责任。
标准性原则:测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应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进行。
规范性原则:测评机构工作中的过程和文档,应具有规范性,便于项目跟踪和控制。
可控性原则:测评服务的进度应符合进度安排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9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智能分析预警平台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等
  

    2.合同金额(元):33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采购合同天行健.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