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747726022024403
二、合同名称:区政府大院及纳入餐饮保障范围单位的餐饮服务工作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51000240130156857-51065353
四、项目名称:区政府大院及纳入餐饮保障范围单位的餐饮服务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
联系方式:69611606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华(女)
地址:
联系方式:393060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区政府大院及纳入餐饮保障范围单位的餐饮服务工作
数量: 1.00
单价(元): 242547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人民路68号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人民路68号机关职工食堂共有一层,总面积约750平方米,其中大餐厅可容纳约350人用餐,小餐厅可容纳约35人用餐。负责食品原材料和辅料的采购、保管、加工,负责成本核算、制定菜单,负责食堂前台和后台的清洁卫生等食堂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次项目报价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242547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