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1052500492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益民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停车场(泊位)建设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10525004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高新区停车场(泊位)建设专项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10525004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高新区公共停车场(泊位)布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解决园区企业员工和居民的停车难题,大力治理停车乱问题,提高园区的宜居宜业指数,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特需编制区内公共停车场(泊位)布点专项规划项目。 1 410000
 合计金额小写: 410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长沙高新区公共停车场(泊位)布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金额: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20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高新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将纸质版成果和电子版成果按时按质提交至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经投资评审审计结算后支付完尾款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3966100001801071574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长沙高新区建成区范围约80平方公里左右,涉及麓谷、雷锋、东方红、白马4个街道。

2) 工作内容

本项目规划编制应以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长沙市十四五规划、长沙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长沙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长沙高新区国土空间优化专题研 究以及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为参考依据。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1) 详细调研摸清现状停车难问题,提出合理化措施。

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密集区、医院、学校、车站、商业中心等重要交通节点周边,进行详细调研,发现当前公共停车存在的问题, 提出下一步措施与建议。

2) 在辖区范围合理选址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

通过新建、改造、挖潜等措施,高标准实施园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优化全区的停车资源,同时做好园区规划地铁出入口、主要商圈、公园广场等 公共区域停车场(泊位)预留规划。

3) 提出建设行动计划。

结合实际情况,建议性提出近期与远期,新增、改造公共停车场(泊位)的清单表和路线图。

3) 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个部分。

1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规划概述、停车现状分析、停车发展态势及停车需求预测、停车发展战略、公共停车场规划、近期行动计划、停车政策与保障措施等内 容。

2 规划图纸主要包括区位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公共停车场现状分布图、公共停车场新增布点规划图、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图等。规划图纸应符合有关 图纸技术要求,图纸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

备注:规划最终成果需提供成套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2套(光盘),电子文档文本可釆用WPS、DOC格式,图纸文件应包含提供CAD、JPG、PDF三种文件格式 ,成果汇报文件PPT。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釆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釆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 项目工期要求

2021年12月底之前。

3) 成果交付地点

釆购人指定地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按照编制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项目延后评审的,在提交设计成果满一年时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设计费,不留尾款。

7.3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另行组织对本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踏勘事宜由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处理(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分散且较广,为了提供更好的技术方案建议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固定总价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合同实施范围内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见合同尾部所列甲乙双方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9栋7楼715室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李志学
委托代理人: 黎益民 委托代理人: 汪娟
电话: 0731-88995542 电话: 0731-89703209
传真: 0731-88995540 传真:

附件列表
  1. 响应文件(确定版).pdf响应文件(确定版).pdf
  2. 中标通知书.doc中标通知书.doc
  3. 长沙高新区停车场(泊位)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长沙高新区停车场(泊位)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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