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18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方泵业(湖州)有限公司泵产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环城北路北侧 | 南方泵业(湖州)有限公司 | 南方泵业(湖州)有限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环城北路北侧新征土地145189m2,新建生产厂房、宿舍楼等,购置导流壳体自动化冲压线、叶轮焊接线、电泳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泵产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形成年产100万台套泵的生产能力。 |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现场扬尘:对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堆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遇到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车辆行驶扬尘: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内主要临时道路需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好清扫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③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应注意施工机械和车辆保养,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另外建议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在经济可能性的范围内尽量使用较为清洁的燃料。 (2)营运期 ①抛丸废气:抛丸机内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电泳废气:烘道内密闭收集,经水喷淋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不低于8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抛光粉尘:打磨抛光机内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车间内排放; ⑤焊接烟尘:通过万向吸尘臂收集,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基槽开挖过程产生的少量污水、混凝土浇筑与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泄漏的工程用水等施工废水需经过自然沉淀或者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 ②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所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建排水沟和小型沉淀池、隔油池,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泥浆水:严禁施工期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浆水流入附近,泥浆水必须经过自然沉淀或者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 (2)营运期 各类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回用50%,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3、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应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到垃圾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如碎砖等,可与施工挖出的土石一起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挖出软土尽量回填。 (2)营运期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经过滤除油达静置无滴漏状态的含油金属屑打包压块后外卖金属冶炼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工艺,同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②应在本项目四周厂界均设置有效声屏障;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设置单独出入口,搅拌机、电锯、加工场等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③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夜间22:00-6:00时段内禁止施工;如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时,应向有关单位申报,并且公告周围单位或居民;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应按规定停止建筑施工。 ④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沿途敏感点,途径下儿墩居民点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2)营运期 ①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的中间区域。 ③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④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 ⑤加强厂区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5、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②生产废水采用架空管线或明管套明沟,超声波清洗区域、电泳线生产区域、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应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 ③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④划定禁火区,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各项配置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灭火系统; ⑤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应急联动,并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及应急演练。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