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市商务局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服务项目(重)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zc2023-g3-990417-zhl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桂林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周工0773-28309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志荣0773-28026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服务项目(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G3-990417-ZHLX
项目名称: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服务项目(重)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
Ⅱ、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Ⅲ、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Ⅳ、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Ⅴ、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振餐饮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计划于2023年10月27-29日(最终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在桂林举办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餐博会);通过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服务提升餐饮业发展信心,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餐饮业平稳回暖,提振餐饮行业信心,推动餐饮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强餐饮行业品牌建设和企业交流合作,培育餐饮业全产业链,进一步推进广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餐饮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桂菜发展论坛服务1项
1
餐饮业创新发展论坛

1、制定方案:包含(1)论坛名称、时间、地点。(2)论坛主题、形式、目的、亮点等。(3)参会人员构成。(4)论坛具体议程安排(要明确演讲嘉宾、议题)。(5)视觉效果图设计(含背景板、会议手册、桌卡等相关物料设计)。(6)拟邀请媒体名单。(7)草拟主持词、致辞稿、新闻通稿等相关文字材料。方案(含视觉效果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全程做好论坛的组织实施工作。
2、邀请国家级行业协会、大会特邀专家、餐饮美食科技平台、互联网平台和广西龙头餐饮企业代表≥200人参与。
3、会上正式发布广西桂菜地方标准;安排≥5人行业专家围绕“创新、智慧、合作”作主题分享。
4、提供包括广西桂菜地方标准在内的会议资料。
1

2
桂林打造“世界美食之都论坛”

1、制定方案:包含(1)论坛名称、时间、地点。(2)论坛主题、形式、目的、亮点等。(3)参会人员构成。(4)论坛具体议程安排(要明确演讲嘉宾、议题)。(5)视觉效果图设计(含背景板、会议手册、桌卡等相关物料设计)。(6)拟邀请媒体名单。(7)草拟主持词、致辞稿、新闻通稿等相关文字材料。方案(含视觉效果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全程做好论坛的组织实施工作。
2、邀请国内世界美食之都五大城市(成都、扬州、淮安、顺德、澳门)相关组织负责人、当地餐饮品牌代表等≥30人参与。
3、安排≥5人的地区代表围绕“如何打造世界美食之都”做经验交流分享;参会企业代表≥150人参加。
4.提供桂林要打造世界美食之都相关经验筹备资料。
1

3
广西“一城一味”文化推介会

1、邀请广西区内外米粉和油茶等≥10家产业链企业,开展文化推介会,推介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销对接、签约、品牌推介、表彰颁发奖项等。
2、文化推介会≥2场(米粉一场、油茶一场)。
1

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结束之日止。
2.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关于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此方案执行。
3.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内如出现特殊情况(比如流感疫情等),中标供应商需按国家、当地政府出台的规定及政策相应提前增补应对措施并提供可行的服务方案。
(二)项目实施地点:桂林国际会展中心(暂定)。
(三)展会时间:2023年10月27-29日(最终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验收要求及标准:要求中标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履行合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方式及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结算及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合同价款于服务项目结束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后续工作,经采购人验收服务成果合格并确定结算金额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需求”中的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税金、利润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六)权利保障: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服务成果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最终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否则,投标人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四、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承诺书:包含:① 餐饮业创新发展论坛服务承诺;② 桂林打造“世界美食之都论坛”服务承诺;③ 广西“一城一味”文化推介会服务承诺,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可从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方面,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本项目“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三)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增值服务承诺方案,该方案可从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本项目“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即在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基础上的增值服务承诺)。
(四)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执行团队人员配备方案,该方案可从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本项目“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注:本“项目需求”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对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应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资格要求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认证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认证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认证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第35.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商务局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15楼
联系方式:0773-2830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0773-280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志荣
电    话:0773-28026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商务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15楼        
联系方式:周工0773-2830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苏志荣0773-280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773-28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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