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项目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本项目是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江苏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大气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培训,完成绩效评级企业审核,完成豁免企业及工地动态调整,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周期:163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3-05-04 10: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二楼开标一室
服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发布时间:
采购编号:JSYZC090899Z20231269239
采购单位: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您尚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需
完善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