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湖南石油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μmol/mol 手持式(招标编号:NWZ241021-3719-03732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μmol/mol 手持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μmol/mol 手持式 | 14.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含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仪器经过国家防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b IIC T3 Gb。(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份手持式FID设备销售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应合同,并按要求上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项下订单;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时间在合同中不能明确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原采购单位公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不超过15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设备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仅出具验收证明之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内零配件免费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免费校准,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的,供应商予以免费修复;质保期内设备无法修复的,供应商予以免费更新;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设备免费修复或免费更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在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新增的行贿犯罪判决/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未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1月6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尹经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丹 联系人: 尹经理
电 话: 0731-84841236 电 话: 18040501469 (如无法接听,请发e-mail)
电子邮件: 956139117@qq.com 电子邮件: wzyinp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