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钢钒轨梁厂轧机除尘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gfzbggzhg2407161437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敬大钊13508229482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栾绍明0812-33819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6
公告正文

攀钢钒轨梁厂轧机除尘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钢钒轨梁厂轧机除尘项目PGGFZBGGZHG240716143765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钢钒轨梁厂轧机除尘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干雾(或喷雾、或微雾)除尘类似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合同、发票或交工验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具有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投标的牵头人,其成员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将联合体证明文件附于投标书中;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投标的牵头人,其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将联合体证明文件附于投标书中;在同一项目中成员单位不能同时与2家牵头人合作。4)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员C证;上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1)证照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若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达到即可)。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不在鞍钢集团级、攀钢集团级黑(灰)名单,提供承诺函或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关说明。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一村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敬大钊

联系人:

栾绍明

电话:

13508229482

电话:

0812-338193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0716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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